本书分析了轻罪案件程序体系化理论基础,梳理了普通程序与速决程序关系,论证了轻罪案件适用速决程序的动因和限度。基于当前我国轻罪案件适用程序已形成多元发展态势,本书对于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刑事和解程序、附条件不起诉程序进行了类型化具体分析,结合认罪认罚制度适用分析了轻罪案件适用程序的体系化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轻罪案件书面审理方式。总体上,轻罪程序治理任重道远,既应重视案件类型多元发展适用程序,同时,也应注意程序之间的案件类型的交叉、重复问题。
本书着眼于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以审级制度的功能为逻辑起点,从组织构造制度运行的角度,提出在我国刑事审级制度所置身的审判职权配置、刑事诉讼结构等深层次困境未能彻底改善的前提下,刑事审级制度改革的可能限度只能是优化,而非重构,其完善路径是遵循审级制度构建的基本原理,在调整四级法院职能分工,完善刑事审级基本构造的基础上,坚持并优化两审终审制度。
理学兴起是推动宋代司法传统转型的重要力量。宋代理学家士大夫推原经典寻求治道,其思想、方法和观念重新塑造了宋代司法的理念和精神。理学家法官在折狱听讼实践中探索司法规律,总结断狱止讼经验,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的审理和讨论,通过司法解决社会矛盾、实施教化。最为重要的是,宋代理学家士大夫积极投身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改造基层社会关系和行为规范,使之符合儒家司法理想和价值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了宋代的司法传统。本书从法律思想、司法方法、礼法规范和社会关系改造等方面论述宋代理学和理学家群体重塑司法传统的努力
本书是一本近代法政人物史、学术史的随笔集。全书以近代中国法律史上的法政人物为对象,通过爬梳回忆录、期刊、报纸、日记等史料,还原清末民国新旧交替时代法政学人的多面形象。 本书并不是严格学术意义上的人物传记,但也并非纯虚构描写,而是以史料为基础,以通俗的故事化文笔,让这些法政学人在逸闻趣事中展现出特有的人格品质,进而让我们回到那个中西法律文明对撞的时代,体会作为法律人个体的学术理想与命运沉浮,思考同为转型时代的当今中国法律学人的责任与担当。
本书是从作者三十多年来从事清史研究,特别是清代法制史研究中,选择具有影响的公开发表的二十多篇成果,汇集而成。主要内容涵盖四个方面,一是总论,讨论重点是中国古代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尤其侧重皇权与法律的关系。二是清代立法与司法,作者利用大量档案,解读清代立法的法律渊源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乾隆时期清朝法律重构、法律重刑化等重要论断。三是清代政治与权力运行,作者围绕清代强化皇权政治这一主题,讨论了巡按制度在清初的罢废,致使地方行政权力甚少受到有效监督;康熙时期通过惩治朋党,开启清代极权政治的
企业合规大规模嵌入我国的法治体系,是从刑事司法领域开始的。其以检察机关推动的企业合规改革为主要依托,以不起诉等从宽追究刑事责任的方法激励和督促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去除经营和管理中的违法犯罪基因,从而达到使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效果。为解决合规监管难题,检察机关还探索出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合规监管模式。作为“协商性司法”的升级和延伸,企业合规改革的推行,意味着我国在确立针对自然人的“诊疗性司法”之后,又接纳了一种针对组织体的“诊疗性司法”,并将对刑事诉讼理论和刑事诉讼立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书在具体展开企业合
本书稿分析了十余种常见的企业犯罪及企业相关刑事风险,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集资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类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合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环境污染罪,单位行贿罪等。书稿对上述企业犯罪的种类、认定标准、判决依据、刑事责任等进行了深入分析,从控辩审三个角度罗列了认定犯罪的思路及相关要素,并对企业相关刑事风险的本质进行探讨。
"本书旨在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背景和不同地域视角下的国有资本运行生态考察,明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资本的运营目标、运营理念以及运营模式,通过对国有资本运营的不同模式比照和实践问题总结,从运营整体和重点环节上分别对国有资本运营的完善配置和优化相关的法律制度。本书在篇章上分六章展开,第一章以国有资本运营的基础理论研究为起点,从国有资本运营的内涵与外延厘定入手,对国有资本等概念在本源上作出界分,同时结合特定社会环境对国有资本运营的理念进行了更新与再造,并基于此形成了国有资本运
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国家是始终无法回避的主体。在理解中国法治时,不应仅仅把国家视为必要的恶,也应当把国家视为基本的善。必要的恶与基本的善并非截然对立,而是相互关联。必要的恶之所以必要,就在于法治建设离不开国家,国家因此也是基本的善。
本书是从国家维度归纳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提炼中国法治建设基本立场和实践方案的积极尝试。作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理念与行动坐标,本书所描述的国家主义法治观是带有德性要求的法治观,是尊重个人尊严、重视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的法
当前,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世界主要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重要手段。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形势正在发生变化,食品安全的科学不确定性和信息复杂性态势日渐增强。这既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公共治理带来了契机,也形成了挑战。本书主要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公共治理规则的理论基础、产生背景、形成要素、框架体系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在分析我国现状和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公共治理规则的目标、原则、模式、内容等进行了体系上的设计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