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法律,谁的秩序?19世纪的意大利真的是犯罪最猖獗的国家吗?本书将法律与秩序置于19世纪意大利国家政权与社会之间关系不断变化的背景下,研究既有的社会权力和势力如何适应社会和政治变革的双重力量,探讨社会与政治变迁的相互作用与影响,关注国家政权与精英之间复杂而多变的权力平衡、基于顺从与庇护和经济依赖的非正式权力及影响力体系及其适应社会变革及新兴大众政治挑战的方式。
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
本书内容包括:近代德国比较法学的发展演变、当代德国的比较法学、比较法学者对“共同欧洲私法”的推动、茨威格特和克茨的《比较法总论》、20世纪末德国比较法学的新发展、西方比较法学中的功能主义、研究范式的后现代转向及其限度、比较法学中的反形式主义进路。
本书聚焦欧盟最新的两部平台治理立法《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深入剖析其立法背景和脉络,专题分析立法过程中存在争议的问题,择要介绍国际大型平台的立场和观点,全面翻译点评梳理具体法律条文。
与从权利保障、制度设计角度论述、呼吁提高救助力度的一般社会救助专著不同,托克维尔在本书中的核心观点是对社会救助可能导致的滥用权利的怀疑与批判,并提出“公共慈善可能创造了一个懒惰而依附的社会阶层”等论断,其通过抒情、叙事与论述相结合的语调,为读者展现了英国1601年《济贫法》实施中的“生存权悖论”:法律对公民生存权的承认,使得国家社会对处于生存困境的公民负有救助义务,然而这一义务的履行,极易导致被救助公民放弃自立生活,依赖社会救助而变得懒惰。在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亟待确立的当下,如何在救助少
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俄罗斯学者,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宪法和市政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教授,俄联邦功勋学术活动家。 本书根据现行的俄联邦宪法、新的俄联邦立法和俄联邦主体立法而撰写,详细地展现了俄罗斯当代规范性法律基础和立宪主义的状况,具体而言,系统介绍了俄罗斯宪法,包括俄罗斯宪法的对象和概念、俄罗斯先发的发展史、俄罗斯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等方方面面。本书既可以作为教学参考书,也可以作为对俄罗斯感兴趣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使用。
本书是一部权威的欧盟法教材,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已发行第7版,被欧洲各大法学院的学生奉为欧盟法教材的“圣经”。该书两位作者在欧盟法学界享有盛名,在欧盟法教学与研究领域具有非常深刻的见解。本书体例宏大、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在内容上,包括欧盟一体化进程与成员国身份危机、欧盟机构与权能、立法与决策程序、欧盟法的性质与效力、欧盟法的适用、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欧盟国际关系法、欧盟的人权保护、欧盟司法制度、单一市场与四大自由、欧盟公民权、公平待遇与非歧视、欧盟刑法和欧盟竞争法等;在资料上,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