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
本书主要内容有:欧盟及其法律的核心概念、欧盟一体化的标志性历程、欧盟的宗旨与原则及其演变、欧盟权能的类型与领域、欧盟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欧盟的法律渊源及其等级问题、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欧盟的治理结构及其改革、欧盟法律的制定及其程序、欧盟法律的实施与执行等等。
本书聚焦欧盟最新的两部平台治理立法《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深入剖析其立法背景和脉络,专题分析立法过程中存在争议的问题,择要介绍国际大型平台的立场和观点,全面翻译点评梳理具体法律条文。
数字革命重塑了生产、消费和分配方式,它为经济社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引发了巨大担忧。数字市场中的法律问题是全球性现象,但不同国家的应对策略不尽相同。本书概述了欧盟的数字市场规制模式,主要阐述数字革命给欧盟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带来的挑战,以及面对此种挑战,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应当提出何种有效、公平的规则。本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阐述数字市场和数字权利的演变。电子商务和共享经济逐步塑造了数字市场,数字市场需要多样化的数字公共政策,因此,欧盟创建数字单一市场,推出诸如《地理封锁条例》《内容可携
与从权利保障、制度设计角度论述、呼吁提高救助力度的一般社会救助专著不同,托克维尔在本书中的核心观点是对社会救助可能导致的滥用权利的怀疑与批判,并提出“公共慈善可能创造了一个懒惰而依附的社会阶层”等论断,其通过抒情、叙事与论述相结合的语调,为读者展现了英国1601年《济贫法》实施中的“生存权悖论”:法律对公民生存权的承认,使得国家社会对处于生存困境的公民负有救助义务,然而这一义务的履行,极易导致被救助公民放弃自立生活,依赖社会救助而变得懒惰。在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亟待确立的当下,如何在救助少
俄罗斯不同时期的刑法学者对犯罪论体系、刑罚论体系以及其他刑法总则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研究刑法总则制度的当代学者也很多,他们在刑法的非意识形态化、承认全人类价值优先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在解决刑法内部规范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刑法与《俄罗斯联邦宪法》、国内刑事立法与所签署国际公约与条约所产生义务之间的协调统一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国外学者对于俄罗斯刑法的研究仅限于苏联解体前的刑法制度规范,对苏联解体后刑法制度的研究基本缺失。然而,当下的俄罗斯正在寻求“法治国家”之路,其理论路径与社会结
本书是关于德国民法总则的优秀教科书,根据2020年德文版第44版译出。 本书对德国民法总论的阐释,以丰富的案例素材、娴熟的方法论思维和精准的法理提炼见长,言简意赅、条理和结构清晰。书中大量引用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经典判例,以呈现德国法域中私法理论与实务的深刻互动,展示法官法在德国私法制度演进中关键性的角色,描绘出了后法典化时代法律稳定性与进化性两重对立价值的调和路径。书中毫不避讳德国私法制度及学理争议,并以评价法学的思维工具进行了深入分析,揭示了法教义学与评价法学方法强大的解释能力和建构效果。对于当
若泽·若阿金·高美士·卡诺迪略(José Joaquim Gomes Canotilho)教授是葡萄牙宪法及宪法学领域之执牛耳者,在各葡语国家及地区的法律界均享有盛誉。教授著作等身,其中《宪法与宪法理论》(葡文版)一书被不断重版并多次印刷,广受推崇。该书既详尽介绍了立宪主义及实定宪法,又深入阐述了用以提供解释和适用法律的宪法方法论;既有对葡萄牙宪法相关议题由表及里的梳理与思考,又从比较法角度兼顾讨论了欧美宪法及其影响。本书为法学院学生及各类法律工作者提供了系统化学习宪法与宪法理论的工具
瓦雷拉教授是葡萄牙最负盛名的民法教授,曾任法务部部长,对《葡萄牙民法典》的制定有着重要影响。其两卷本的《债法总论》教材是葡语法学界最重要的参考文献,有着极高的引用率。本书为第二卷,主要讨论了债之履行及与之相关的不履行问题,因为履行在债权关系的常规进程中所具有的首要地位,债的天然目的总是履行;介绍了履行以外的债务消灭原因,包括代物清偿、提存、抵销、更新、免除、混同等;阐述了债权、债务及任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的移转;论述了债的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