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人工智能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和创新,加强治理和有效执行有关基本权利和安全方面的现行欧盟法律,并促进合法、安全、可信赖的人工智能应用单一市场的发展。本书通过深度解读欧盟《人工智能法》法条和鉴于部分,以及欧盟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条例、指令等文件,提出“九步合规法”,解析《人工智能法》的主旨和实践运用规则,概括该法适用过程中的关键风险合规点,同时梳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三大立法模式、展望人工智能领域的监管趋势、分析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九大实现机制,便于读者准确把握人工智能业务合规运作。
本选题是针对学生劳动法学习的案例研习教程,旨在提升学生自主解决案例问题的能力。本选题对12个改编自德国联邦劳动法院原始判决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内容覆盖了劳动法的核心问题,如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释、工作时间规定、劳动关系解除,以及歧视与平等待遇等。本选题对每个案例都提供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劳动法的论证结构,引导学生在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思考相关法条,从而促进他们对劳动法知识的全面理解。本选题不仅专注于个体劳动法案例,还涉及企业组织法的相关内容,是劳动法基础课程的极佳补充。基
本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乌尔里希·齐白在第69届“德国法学家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专门总结德国回应网络犯罪问题的法律规范现状并提出德国网络法律全面改革方案的一本专题著作。综合介绍了德国自上世纪80年代始的网络刑法的问题背景、发展历史与现行基本规定,全面构筑了包括实体刑法、刑事诉讼法、危险防范与预防法、国际合作法的整体法律框架,为德国网络法律的全面改革提出了体系性的思路,也针对各项具体法律规定提出了详细改革方案。该书对于当前正处于网络刑法发展重要节点上的中国而言是宝贵的经验,可帮助我国进行总结
程序法的案例分析往往是法学专业本科必修的教学内容,但更需强调的是,案例研习也属于民事司法重点研究领域的内容。 本选题涵盖了民事诉讼法诸多领域的案例分析,既包括审判程序方面的案例,又包括强制执行法方面的案例。对案例进行探讨和研习,将有助于获取和学习相关案例材料、复习已学内容以及准备相关考试。本选题作者始终坚持根据职业训练的相关性选取案例,对争议性问题进行探讨,并且给出建设性的提示。 总体看来,本选题完善了对民事诉讼法的案例处理技术,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导论性民事诉讼法学专著。
法律原则是法律王国“金字塔顶”的明珠,是立法技术的抽象结晶,是法律价值的终极映射。《欧盟民法基本原则》为德国著名民法学家、经济法学家诺贝特·赖希教授的学术上佳之作。作者将欧盟民法置于欧盟内部市场建构、成员国与联盟权力博弈、欧洲社会结构变迁的大背景之下,提炼了欧盟民法基本原则,推进了欧盟民法的现代发展,是一部极具创新性的先锋法学著作。 本书提出“有限”自治原则、弱势主体保护原则、非歧视原则、有效原则、平衡原则、比例原则、诚信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七项基本原则,涵盖民法、公司法、劳动法、竞争法、反歧视法
本书旨在通过理清欧洲大陆法系公司法的传统与核心原则来为“站在十字路口”的欧洲公司法指明改革的方向。针对欧盟公司立法向英美法理念靠拢的实践倾向以及法学研究将效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理念作为公司法中心的现状,本书基于现实中中小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主张控制权交易、投资者保护或者其他资本市场法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非公司法的核心原则;相较于效率,法律应当首要地关注正义。公司法的核心问题并非是如何保护股东的最大利益,而是如何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本书以欧洲大陆核心的法律体系为研究重点,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
本书将“欧洲合同法”定义为欧洲各国法律制度的共同准则:有效的合同如何成立?根据哪些规则判断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履行合同、退出合同、撤销或终止合同,或者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损害赔偿?在合同法领域能否找到欧洲共同的结构?是否存在普遍接受的规则?考虑到《欧洲合同法原则》或《(欧洲私法)共同参考框架草案》的建议,应如何制定这样的规则? 对于这些问题,本书详细论证了欧洲主要国家法律体系的解决方案,为比较法上的讨论和法学教育奠定了基础。 作为一本开创性著作,原著入选2015年“德国年度法学图书”。
本书探讨的主题是中世纪德意志的法律演变。通过研究德意志在罗马时期、部族时期、日耳曼王国时期、查理曼帝国时期、对外贸易时期、中世纪晚期的的法典编纂和法制建构,分析德意志是如何从落后的蛮族王国发展成神圣罗马帝国,并走出属于自己的一条民族法治道路。在分析的过程中,力图以实证研究为主,与跨学科研究相结合,通过收集和整理古代到中世纪的法典法规与手稿文献,尽可能真实并客观地再现德意志民族从部落到国家的法律发展和历史进程。在此基础上,合理吸纳历史学和法学的研究特点,深入剖析德意志王国是如何在国土辽阔
罗马宪法先后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时期和帝政时期,相应形成了与时代相符的宪制模式。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罗马法传播到了中古西欧地区,为后世的影响奠定了地理基础。时至近代,民主政体取代专制政体,与之相应,多米那特制罗马宪制模式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得益于近代政治思想家学说的影响,尤其是孟德斯鸠和卢梭的政治学说影响,共和时期罗马宪制模式与元首制罗马模式在近代西欧仍保有微弱的影响力。这主要表现在立法活动、选举活动、议会的召集以及人民申诉制度。本书稿从罗马宪制模式及其构建理念入手,在探究罗马宪法影
欧洲国家语言多属小语种,沟通工具的不便,使国内法学界对欧洲许多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国内法研究尚不够深入和详尽;中欧之间法律学术交流日趋频繁,国内欧洲法研究者的队伍逐渐壮大,研究成果亦可圈可点,建设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成果展示平台和交流园地甚有意义;借此平台可及时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回馈欧洲法学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法律实践的最新变革之动态,成为我国相关人士了解和研究欧洲法律的窗口或通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所欧盟法研究室作为从事欧洲法律研究的国家级专业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在社科院大力推进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