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山水古迹纪略》记录济南的山水古迹,共分四编:第一编为山,包括山、峪、岭、峰、崖等,共计38处;第二编为水,包括水、河、湖、池、泉、井、潭、湾、沟、溪、洲、泊头等,共计124处;第三编为古迹,包括故城、故宫、宅、亭、馆、园、林、楼、阁、堂、轩、舍、房、屋、桥、村庄、别业等,共计82处;第四编亦为古迹,包括陵、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