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金融学系列:金融风险管理》详尽描述了基于VaR的金融风险管理,全书共18章,由5个部分组成。第1-4章的“机缘”,解释了是什么样的时机和为什么需要引入基于VaR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第5~9章的“基石”,介绍了VaR风险管理的基础理论与基本方法;第10~14章的“系统”,详细地介绍了这一风险管理体系;第15~16章的“应用”,列举了当前使用这一系统的状况和问题;第17-18章给出了对2008年金融危机的经验总结,以及在我国实施VaR风险管理机制的总结。《B&E金融学系列:金融风险管理》凝聚作者多年来从事“金融风险管理”的教学和研究成果,每一章均给出了思考与练习题,并提供了一些综合性作业。
《B&E金融学系列:金融风险管理》可作为普通院校经济管理专业或财经类院校本科、研究生“金融风险管理”课程的教材,也可作为企业内部培训教材或参考书。
田新时,1976年毕业于原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1984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管理决策科学与计算机科学专业,1987年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工业工程系运筹学专业。1998-1999年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商学院进修金融工程。1977-1980年在原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计算机系任助教工作。19881995年在原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系、管理学院任教。1996-2013年在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任教。目前为湖北经济学院特聘教授。主要讲授的课程有:金融风险管理、公司金融、财政学(公共部门经济学)。
第1篇 机缘
第1章 导论
1.1 什么是金融风险
1.2 对金融风险的历史回顾
1.3 恢复银本位制,还是依赖数学模型
1.4 金融系统
1.5 未来银行与功能透视原理
1.6 金融风险管理
1.7 金融(市场)变量
1.8 路透社、巴塞尔委员会和险阵
1.8.1 什么是险阵
1.8.2 对险阵的批评
1.9 小结
思考与练习题
第2章 从金融灾难事件得到的教训
2.1 从20世纪80-90年代的亏损中得到的教训
2.1.1 衍生品市场造成的损失举例
2.1.2 透视金融损失
2.2 风险管理的案例研究
2.2.1 巴林银行的破产
2.2.2 “铁本事件
2.2.3 中航油在期货交易中破产的案例
2.2.4 长期资产管理公司的亏损
2.2.5 2008年金融危机
2.2.6 从案例研究中得到的教训
2.3 私人部门的反馈
2.3.1 G-30报告
2.3.2 衍生品策略委员会
2.3.3 全球风险职业人协会
2.4 监管者的观点
2.4.1 美国审计总署
2.4.2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2.4.3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2.4.4 巴塞尔委员会
2.5 结论
思考与练习题
附录LTCM有关风险管理的教训
第3章 巴塞尔委员会协定
3.1 为什么要进行监管
3.2 1988年的巴塞尔协定
3.2.1 Cooke比率
3.2.2 对巴塞尔1988年协定的批评
3.3 巴塞尔1996年关于市场风险的修正案
3.3.1 标准的方法
3.3.2 内部模型方法
3.3.3 事先承诺模型
3.3.4 方法之间的比较
3.3.5 举例
3.4 巴塞尔Ⅱ
3.4.1 修正案
3.4.2 总的评价
3.5 巴塞尔Ⅲ
3.5.1 强化全球性资本构架
3.5.2 强化风险覆盖
……
第2篇 基石
第3篇 系统
第4篇 应用
第5篇 总结
4.超额信用增长
正如人们在金融危机期间所见证的,银行部门在遭受损失的衰退期之前,总有一个信用超额增长,而且这一增长可能极其大。这样,衰退期的损失会造成银行部门不稳定,并会带来实体经济加速崩溃,它们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恶化银行部门。这样的内部联系凸显了当信用增长超出某个水平时,银行部门需要建立自身资本防护的重要性。建立这样的防护对于帮助缓释信用超额增长,有附加的好处。巴塞尔委员会考虑引入某种调整资本缓冲范围的机制,即当有信号显示信用已经增长到了某个超额水平时,建立资本金保护。逆周期缓冲的目的是获取更为广泛的宏观审慎目标,在超额信用总量增长时期,对银行部门进行保护,针对顺周期性的度量形成相互补偿。这些条款强化银行系统如何针对预期损失,而资本金度量集中在非预期损失。在这些资本度量中,对最小资本的周期性和最小资本金要求之上附加缓冲保护之间进行了区分。最后,针对超额信用增长的资本金要求在正常时期设置为零,而只有当超额信用存在时才会增加。然而,即使在缺乏信用泡沫时,监管者也希望银行部门可以建立一种高于最小资本的缓冲,以保护可能来自许多不确定性的明显冲击。
3.5.5强调系统性风险和相互关联
顺周期性会在时间维度上放大冲击,系统中重要银行之间的过度交互关联会使冲击传递到整个金融系统和经济。系统中重要银行已经丧失了在超出最小资本金要求之外吸收损失的能力,这一问题引起业界广泛重视。委员会和金融稳定委员会正在开发一种完美的集成方式,针对系统中重要金融机构,它们包括额外资本金要求、或有资本金和担保债务。作为这一努力的一部分,委员会已经提出了某种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来评估金融机构在全球层面的系统重要性。委员会还发起了全球系统重要金融机构在吸收附加损失方面的数量研究,以及评估各种可提供工具在吸收损失方面的功效。委员会的分析还涵盖了关于系统性重要银行缓释风险和外部性的进一步度量,包括流动性附加资本金,收紧大额暴露限制和强化监管等。由委员会引入的这几种资本金要求试图缓释全球重要金融机构中出现的某些(企业层面的)暴露,它将针对系统性风险和重要银行间的相互作用,这些内容包括:
(l)银行利用核心对手方处理柜台衍生品的资本激励;
(2)针对交易和衍生品更高的资本金要求,包括复杂的证券化和表外暴露(如结构化投资平台);
(3)针对金融部门间暴露的更高资本金要求;
(4)引人流动性要求,它将惩罚那些支撑长期资产对于银行间短期融资的过分依赖。3.5.6引入全球化流动性标准
能够通过有效监管标准进行强化的坚实流动性基础同等重要。截至目前,在这一领域还没有一个国际化的协调标准。巴塞尔委员会因此提出一种国际协调的全球化流动性标准。类似于全球化资本金标准,流动性标准将设置一种最小值要求,以促进国际间的竞争不会使这一水平降至我们认可的底线。在危机早期,所谓流动性阶段,许多银行尽管有充足的资本金水平,仍然经历困境,这是因为它们并没有以一种审慎的方式管理其流动性。危机同样使人们重新感知到流动性对于金融市场和银行部门发挥其经济职能的重要性。某些银行出现困境的经历反映为由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基本原则上的过失。作为一种反馈,它也是流动性构架的基础,委员会在2008年发布了《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原则》这些原则对流动性风险融资的风险监管与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委员会致力于通过监管,保证银行遵守这些基本原则。为了遵循这些原则,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流动性构架,确定了2个流动性融资的最小标准。作为这一构架下附加的部分,设置了一组监管尺度来改善跨国界监管的一致性。开发这些标准是为了获得两个既独立又相互补偿的目标。第一个目标是促进银行流动性风险档案的短期张力,即通过保证其具有充足和高质量的流动性资源,在1月时限、严峻的压力场景下得以生存,委员会开发了流动性覆盖率(LCR),来实现这一目标。第二个目标是促进目前结构在更长时段的张力,净稳定融资比(NSFR)有1年的预测时段,并且能够适用于资产和负债可维系的到期结构。这两个原则主要包括特定的参数,它能够协调国际上预先设置的价值。某些参数包含了国家的随意性,能够反映立法特指的条件。在这些情况下,参数必须是透明的,并且能够清楚地概括每个立法下的规制,在国际和国内立法方面都能提供清晰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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