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火·语言:元工具论》提出了元工具的概念,认为元工具是人类的基元本质工具,是人类所特有的*早的体现人类*根本特征和*基础技术形态的制造工具的工具。元工具表现为手、火、语言三个具体形态,形成了器械、能量和信息三大类别的工具大统一,对应地带来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
《手·火·语言:元工具论》适合科技哲学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和学生参考,也可供对哲学感兴趣者阅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者,工具也。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工具的进化史、进步史。
工具又有元工具与衍生工具之分。所谓元工具者,工具之工具也。从工具的进化史来看,究竟有哪些元工具?它们有哪些特点?又怎样衍生出一系列新的工具?这些元工具又发生了怎样的演进变化?人类社会怎样运用这些元工具创造新的工具,并为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服务?这些都是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技术哲学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高剑平教授和张正华博士合著的这部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手·火·语言:元工具论》(以下简称《元工具论》)正是对上述问题独具匠心的最新回答。
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元工具论》提出,元工具是人类的基元本质工具,是人类所特有的最早的体现人类最根本特征和最基础技术形态的制造工具的工具。元工具的产生和人类的诞生几乎是同时的,并且是互为依据的。元工具的产生,是自然选择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相互交织的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主要表现为手、火、语言三个具体形态。元工具内在的相互促进和发展,形成了由器械(物质)、能量和信息三大类别的工具大统一,推进了人类世界的工具化、社会化和人性化,并进而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尽管某些工具短期内在某些特殊条件下会对人类文明带来破坏,如运载工具飞机的发展带来的战争规模和纵深的扩大,炸弹强度的增大,核泄漏等造成对人类文明的毁灭性破坏,但从更长远和更广泛的范围的来说,工具的更新发展意味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元工具这个工具之母又衍生出生活工具、秩序工具和交流工具,相应地带来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元工具发展辐射的抽象范围,则形成了由天然世界、人工世界、内在世界所构成的三级世界。《元工具论》一书正是循此展开论述的。
《元工具论》-书共分八章,第一章为《绪论》,第八章为《余论》,本论部分共四章,首先对元工具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随后依次论述了元工具手、元工具火、元工具语言,第六章为元工具总论。同高剑平教授的其他著作一样,《元工具论》虽然是本严肃的学术著作,却没有像某些学术著作那样晦涩和故作高深、故弄玄虚。工具虽然人人都有,人人都在用,但工具理论尤其是元工具的专门研究,则毕竟是学界人士所为,对普通读者来说,要深刻理解并掌握它还是有相当的难度,对此作者也作了周全的考虑,结论之后专门设了《析疑问答录》,对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作了回应和回答。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作者还大量使用了图表来丰富自己的论述,既丰富了内容,又有利于读者的理解。这也是这本著作的一大特点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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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剑平(1963-),男,哲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广西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所所长,广西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技术哲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方法论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普及与传播专业委员会理事。1995年开始从事研究工作,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域经济及科学技术哲学方面的研究。曾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国家民委等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其中国家民委三等奖2项,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出版著作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主持完成教育部规划基金课题1项,主持完成国家民委课题1项,主持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课题6项,参与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课题2项。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自然辩证法通讯》、《自然辩证法研究》、《科学学研究》、《科学技术与辩证法》等一级期刊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心、《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张正华,广西扶绥人,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为科学技术哲学、生态学哲学,并涉及科技战略、三农政策等。在《自然辩证法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论文类)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
《手·火·语言:元工具论》:
第二节劳动对手的形成的作用
人手的形成,有自然进化和劳动推进两个层面,表现为人类的双重来源:自然来源和社会来源。“自然来源即自然的演化、生命的进化;社会来源即劳动的创造。自然的演化与人的劳动创造是两个不同的过程,但这两个过程可以在从猿到人的过程中融为一体。”可见,人手的形成和劳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劳动始于工具的制造,当工具被制造出来后,又用工具来劳动,劳动的效率取决于工具的应用水平。
劳动具有两个级别:制造动物工具是低级别的、“原生态”的劳动;使用工具制造工具是高级别的、“后天态”的劳动。恩格斯认为:“劳动是从工具的制造开始的。”从一开始,劳动就和工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人类诞生之前,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在觅食中使用工具甚至是制造工具的活动是不是劳动呢?既然是“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可以肯定的是,在人成为人之前的制造工具活动属于“劳动”。准确地说:低级别的劳动是从制造动物工具开始的,但高级别的劳动是使用和制造人类工具的活动。劳动与人本身的形成是相伴相生的。劳动从制造工具开始,表明了劳动主体有适应自然的能动性;制造工具是劳动主体积极借助自然外部力量的活动。人是劳动的产物,但不表明所有能劳动的动物都能演化成为人。其根本原因是,从“原生态的劳动”到“后天态的劳动”的转变中,只有人类的祖先做到了,而其他能“劳动”的动物仍然停留在“原生态的劳动”中,未能实现到“后天态”的转变。“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是指类人猿经过长期的“原生态的劳动”实践最终使得肢体使用和制造工具的性能完善化,从而实现了向“后天态的劳动”的飞跃,完成了从猿到人的转变。“后天态的劳动”亦即成为人类所特有的劳动。我们不排除有个别动物会有“后天态的劳动”的可能,毕竟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没有一条明晰的界线划分动物与人的区别,所能做的谨慎论断就是当“后天态的劳动”成为主要劳动形态时,人便最终形成了。然而,巧妙的是,在当今存活的其他动物中,我们还未找到“后天态的劳动”存在的证据。可以设想,历史中那些偶尔从事“后天态的劳动”的古猿,要么最终转变成为人,要么消亡或丧失了那种能够“使用工具制造工具”的能力。这再次表明了人类进化道路上“不进则退”的残酷竞争法则,一旦进入了这条特殊的道路,即是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劳动对于古猿最直接的影响是促进手的形成。在生存环境的压力下,类人猿使用工具来应对危险的次数增多,逐渐习得操纵木棒的技巧,而这一技巧进一步在采食上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对生存方式产生更深的意义。例如,使用木棒击打或压低树上用手够不着的果实,这可能在很多时候涉及群体的合作。当猿A使用木棒击打树的果实时,它要直立并且集中注意力在树上,而果实被击落时,树下的猿B因为注意力在地面上所以能以更快速度抢夺果实。如果猿A不是群体中的首领,被抢食的可能性很大。这样就要群体合作以满足利益的均化:击打果实的猿A和捡拾果实的猿B进行分工合作,猿B捡拾果实的同时也做防范危险的侦察,所拾得的果实最终交出一部分给猿A。当然,在更高级形式中则是寻求群体的合作,由此形成的初步的分工合作模式,提高了群体成员特别是老幼的存活率,为“社会”的低级形态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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