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刑事案件都是悲剧,只是主角和剧情不同而已。对这样的悲剧,仅仅谴责是不够的,仇恨也于事无补,看清个中原委更为重要。当人们向刑事法制呼唤“正义”的时候,不仅要惩恶,更要迁恶向善,最重要的是如何避免重蹈覆辙。
当下社会被“风险社会”“多元化”“碎片化”等概念所定义和描述。人与人交往中的摩擦、碰撞似乎越来越多,彼此间的隔膜、对立乃至排斥也似乎在增长。这当然不是我们需要的生活。基于善意的对话、交流、沟通,是促进人们相互理解、彼此尊重的重要途径。
恐怖主义活动的罪与罚
——2013年国内恐怖袭击事件评析
公共场所不是“申诉处信访办”
——冀中星机场爆炸案
“救救孩子”: 斩断伸向幼儿的魔掌
——北京大兴摔婴案
看得见的审判
——薄熙来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
疯狂铁老大: 权力垄断之祸与治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莫让网络媒体扼住司法的咽喉
——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
给造谣者“灭火”
——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
十年轮回成蹉跎
——浙江张氏叔侄案
一份故意杀人案的无罪判决
——李怀亮无罪获释案
刑事司法如何洗清冤情
——浙江萧山五青年蒙冤入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