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经典插图修订本 套装上中下卷)》:
我说:“我倒想会会他。如果与人合住,我倒想挑一个勤学好静的人。我身体还很虚弱,经不起喧闹和刺激。在阿富汗我可吃够了这苦头,这辈子也不想再吃这苦了。我怎么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我的同伴说:“他肯定在化验室。他要么好几个星期都不去化验室,要么就没日没夜地待在那工作。
你若愿意,我们吃过午饭就坐车去吧。”我答道:“当然乐意啦!”之后,我们天南海北地谈起了别的话题。
离开霍尔餐厅驱车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福德又讲了一些我这位未来室友的详细情况。
他说:“要是你俩相处不来,可别责怪我。我对他的了解仅仅局限于在化验室偶尔碰到他,除此之外,一无所知。既然是你自己提议与他会面,那你可别要我担责任。”“如果我们合不来,分手也很容易。”我紧紧盯着他接着说,“斯坦福德,我觉得你在这事上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必有原因。这位仁兄的脾气真的那么可怕,或者另有其他原因?别这么拐弯抹角的,好不好?”他笑笑说:“这事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是有点太科学了,几乎科学到了残酷的地步。记得有一回,他竟拿一小撮生物碱给他的朋友尝。你要明白,这绝不是出于恶意,只是想对生物碱的药效穷根究底罢了。说句公道话,我相信他自己也同样乐意把它吞下。他似乎对准确地了解事物有着狂热的爱好。”“这并没有错呀。”“是的,可他有些太过分了。他竟在解剖室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未免太离谱了吧?!”“棍打尸体!”“是的,为的是证实人死后被抽打会留下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见过这场面。”“可你说他不是学医的。”“是啊。可天知道他究竟研究些什么。好了,到了。你可以自己观察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了。”说着,我们拐进了一条小巷,从通向这家医院侧楼的一扇旁门走了进去。这个地方我非常熟悉,不需要人引路。
我们走上那阴冷的石头台阶,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
走廊两侧的墙壁全是白色,上面开了许多深褐色的小门。走廊尽头有一低矮的拱形过道岔开来,通向化验室。
化验室很宽敞,横七竖八摆满了数不清的瓶子。
几张高矮不一、大小不同的桌子七零八落地摆在里面。桌子上立着的全是曲颈瓶、试管和一些闪烁着蓝色火苗的煤气灯,到处是瓶瓶罐罐。化验室里只有一个学生,正趴在较远的一张桌子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
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回过头看了看,跳起来高兴地大声嚷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着我的同伴大声叫着,手里拿着一根试管向我们冲过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要遇到血红蛋白就会沉淀,而别的则不会。”我想即使他发现了一座金矿,也不至于比现在更显得欢天喜地。
斯坦福德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你好。”他热情地说,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力气比我想象的大得多,“你一定去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你怎么知道?”“这无关紧要,”他说着,咯咯地笑了起来,“现在的问题是血红蛋白。毫无疑问,你也看到了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这肯定是很有意思的,可在实际应用方面……”“怎么,伙计,这可是近几年来法医学上最实用的发现了。你知不知道,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确实可靠的辨认血迹的方法?请过来看!”他一把抓住我的衣袖,将我拉到他刚才伏案工作的桌旁。“我们取点儿新鲜血样。”说着,他用一枚粗针扎破自己的手指,把渗出的鲜血吸到一根吸管里。“喏,我把这滴血滴到一升水里。你看,这样的混合液跟清水没什么两样吧。血在水中的比例不会超过百万分之一。但是我可以肯定,我们可以得到明显的反应。”他说着便往容器里放了少许白色的晶体,然后又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溶液就呈现出暗红色,并且还有一些棕色的颗粒慢慢沉淀到玻璃容器底部。
“哈!哈!”他拍着手叫嚷起来,高兴得像个得了件新玩具的孩子,说,“你认为怎么样?”“这测试方法好像很精密。”“妙!太妙了!陈旧的愈疮树脂测试法既难操作又不可靠,用显微镜测试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可靠。
假如血迹干了几个小时,显微镜测试法就不灵了。瞧,用这种方法,无论血迹新旧都同样有效。如果这个方法早一点被发现,现在那些逍遥法外的人早就因为所犯的罪行而受到法律的严惩了。”我喃喃说道:“的确如此。”“刑事案件的侦查往往取决于对血迹的辨认。很可能在案发后几个月才能查访到一个疑犯。他的麻棉衣物经检查后,会发现上面有棕色的斑点,那么,这些究竟是血迹、泥浆印,还是果汁印呢?它们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迷惑了许多专家。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测试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测试法,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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