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城市基层治理的协商转向来得有些突然。作为大政府建制下的最终执行者,基层政府刚刚尝试着从管理向治理转型,从既掌舵又划船向广泛使用项目制、购买制来分流,不自觉地嵌入社会整体的生产中,还未来得及确认其角色扮演和发展目标,以基层协商为行动路径的社会实验已经兴起。
基层治理的协商实践之所以称为社会实验,而不是社会运动或社会建设——即便两者相较都有顶层设计、基层实践和公众响应,是因为前者更具探索性、干预性和小众的特征,并潜藏试错的可能。其实20世纪后期由协商民主理论与治理理论汇合延展而成的协商治理理论,迅速被引入正经历经济社会转型的中国,只是它的基层实践多半以碎片化、非制度化和非常态化的形式呈现,直至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之后,敏感的、寻求治理创新的基层才真正以协商的名义,而不是以传统的议事方式拉开了协商实验的序幕。
基层对协商民主有敬畏之心,耳濡目染人大、政协的民主协商历程,但涉及自身可以大胆以协商之名、行协商之事,最后求协商民主之义时,老实说基层并没有准备好。为什么要协商?谁来协商?如何协商?协商的合法性在哪?协商是否需要决策?协商若有决策如何执行?许多问题即便翻开西方的协商民主历史,也并不一定有解。不过基层来不及有过多品味,也几乎没有过多选择,因为基层百姓对协商的自然需求已汹涌而起。经受40多年市场经济洗礼,七成以上拥有房产物权的中国民众,在单位制削减之下不得不在基层社区寻求认同和归属感,而社区居委会的权力式微、物业公司服务的不尽如人意,以及业主委员会运行坎坷和低于预期等,都促使民众在社区生活中寻求新的平台以赢得话语权,而协商是最好的出口。
如此之下,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静安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和苏州市姑苏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贵州省安......
闵学勤,现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江苏省政协委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中国社会学会城市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性别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检察院第七届特约检察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城市社会学、公共社会学和社会统计学,长期致力于中国城市治理研究。出版有《感知与意象——城市理念与形象研究》、《城市人的理性化与现代化》等专著,并在《社会学研究》、《社会科学》、《社会》、《开放时代》、《江苏社会科学》、《广东社会科学》、《江海学刊》、《浙江学刊》等一流及核心刊物上发表近80篇专业论文。
陈丹引,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曾先后发表学术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