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法治中国建设的五大任务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明确提出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部署,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本研究成果以实证分析当代中国人权司法保障的现状为逻辑起点,以司法与人权保障的关系理论为支撑点,以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为落脚点,通过比较和借鉴国际人权司法保障的经验和做法,遵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所坚持的人权保障原则,就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各个环节来建立健全人权司法保障的基本制度。基于这种思路,本研究成果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司法与人权保障的基本理论”是本课题研究的基础,是研究人权司法保障的前提,主要从司法、人权、司法与人权保障等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入手,探讨司法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必然联系。第二部分“国际人权司法保障的新发展”,梳理和研究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人权司法保障的制度和实践,以为完善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提供借鉴和参考。第三部分“当代中国人权司法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归纳和总结了从顶层设计的制度层面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操作层面上,人权司法保障在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原因。第四部分“当代中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完善”则是在上述理论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就如何完善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提出了若干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杨春福,1967年12月生,现为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其他省部级课题多项。出版专著《权利法哲学研究导论》《自由、权利与法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理学研究》等,主编普通高等学校“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法理学》《人权法学》,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人权法学等。现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等。,吕建高,1972年1月生,江苏溧水人,现为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涉及理论法学和人权法学。曾在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大学工作。现兼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员、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会副会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