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取1898-1927年的历史时段,讨论了鲁迅的自然观和伦理学思想,包括鲁迅对自然科学、进化论的接受以及在这一基础上对人伦改革的意见,包括天下-国家,群体与个人、自然与人类、家庭改革等方面。鲁迅一生主张“立人”的思想,本书的讨论即试图将这一思想主张更为具体化、历史化,讨论“立人”的古今中西的思想语境与鲁迅的主体性思想和困境。作为十九世纪西方自然科学最重要的成果之一,进化论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叶为中国思想界提供了认识世界、变法自强的自然原理。这种源自现代自然科学的自然观不仅改变了中国思想者对于自然以及天、人关系的理解,同时也催动了晚清以降伦理秩序的变革。由于严复所译的《天演论》是以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为底本,因此,以进化论为核心图景的自然观从一开始就与伦理学问题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进而在鲁迅身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