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2016年立项的重点项目结项成果,该成果尝试从人对自然的身份出发,探究人对自然的基本道德责任。身份亦为角色,属于社会学范畴,指与人们某种社会地位相适应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身份与责任密切相关,人拥有什么样的身份,必定要承担什么样的道德责任,并表现出与此相应的一套行为。人对自然同样也有相应的身份。人类在加工改造自然界时,总是不断面对自然反思自我,确认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以便呈现出与该地位相一致的伦理行为。人类这种在自然面前与地位和责任相关的自我画像,即自我在自然面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行动,便是人对自我身份的认定。人总是以一定的身份从事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人面对自然所认定的身份不同,对自然的权利义务以及道德责任也就不同,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目的和效果也不尽一样。如果人认定自己是自然的仆人,必然以敬畏自然的态度出现在自然面前,不敢对自然运用自己的意志;如果人认定自身是自然的主人,就必定以征服自然的态度出现在自然面前,不管自然界的死活。本成果在反思历史上人对自然的身份的基础上,确认了生态文明时代人对自然的一种新身份,即人是自然界的看护者。根据人的这一新的身份,本研究提出了人对自然界的道德规范,人对自然界的美德,以及人对自然界的认识方式和应然性的实践活动。
曹孟勤,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学术联系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曾任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系主任,南京师范大学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带头人,国家哲学一流本科带头人,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带头人,南京师范大学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江苏省哲学重点学科负责人,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学术联系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承担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创新与中国行动方案”(18VSJ014);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人对自然的身份认定与责任担当研究”(16AZX02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改造自然界的道德合理性研究”(10BZX069);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乡村生态伦理研究”(15ZDB014);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生态人学思想的当代价值”(14ZXA001);教育部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向自然的生成——人性限度内的生态伦理”(09YJA720013);江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与自然和谐正义伦理秩序研究”(08ZXB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