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中性原则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竞争中性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计划企业管理优势学科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工作向纵深稳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国际环境看,过去十余年间,竞争中性原则日益成为影响各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外生性制度因素。竞争中性原则的底层逻辑是单向度的市场化原则,天然与我国国有企业在组织制度性质上的多重属性不一致。如何促进不同制度逻辑片段之间的调和与共生,这是一个有挑战性的研究议题,迫切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学术研究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国际化和学理性的理论学术支持。
《竞争中性原则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主要尝试从微观企业层次和市场机理深度来探讨这一研究议题,着力回答按照国有企业市场化的改革逻辑,竞争中性原则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所有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工作向纵深稳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国际环境看,过去十余年间,竞争中性原则日益成为影响各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外生性制度因素。竞争中性原则的底层逻辑是单向度的市场化原则,天然与我国国有企业在组织制度性质上的多重属性不一致。如何促进不同制度逻辑片段之间的调和与共生,这是一个有挑战性的研究议题,迫切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学术研究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国际化和学理性的理论学术支持。
本书主要尝试从微观企业层次和市场机理深度来探讨这一研究议题,着力回答按照国有企业市场化的改革逻辑,竞争中性原则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所有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全书分七章,在论述逻辑上:第一章“竞争中性原则的政策实践”,对“竞争中性”这一核心概念提出的制度与政策实践的相关背景知识进行了梳理。基于此章的研究工作,我们倾向于运用“竞争中性原则”一词来探讨和分析一系列与我国企业改革实践紧密关联的实践问题.以突出“竞争中性”概念的政策应用属性,而非其抽象的和具有一定程度认知分歧的理论属性。
本书第二章至第七章的内容,为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最新实践活动而设定的几个研究专题。我们认为,这几个专题是比较有可能推动竞争中性原则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活动进行相对紧密结合的重要环节。这六章的内在逻辑关系为:首先,讨论微观层次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制度问题;其次,讨论宏观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问题,在这个层次上,讨论的侧重点依然相对聚焦于微观企业,即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与运营公司的实践问题;再次,讨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这关系到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最后,基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讨论了企业家精神培育、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培育世界一流企业这三个议题下,竞争中性原则对国有企业的要求,有的与对民营企业的要求相似,有的则对应于不同的实践挑战。在后六章中,我们分别分析了在相应的主题之下当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取得的进展、遇到的问题,再从竞争中性原则的分析视角探讨可能的政策方向与要求,以进一步考察竞争中性原则可能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并提出了相应主题下深化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我们希望,相关研究工作能够帮助国有企业在改革实践中有选择性地接纳竞争中性原则中的合理性制度片段。
本书的研究工作形成了以下主要观点:
第一,有关“竞争中性”这一概念的内涵。我们可以从经济和法律的不同视角,理解竞争中性的理论与实践内涵。从经济视角出发,竞争中性原则与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行为、企业改革等实践问题相关联。从法律视角出发,竞争中性原则与竞争政策、国际经贸合作中的规则与协议紧密相关。本书侧重于从经济政策分析的视角来理解竞争中性的内涵。我们将竞争中性区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作为国家竞争政策组成部分的竞争中性,这主要对应于澳大利亚的竞争中性政策实践;二是作为国际经贸规则的竞争中性,这主要表现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力图在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中力推的、专门针对以中国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的竞争中性规则:三是作为微观层次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原则的竞争中性,这主要是指OECD倡导的竞争中性原则。本书对此核心概念的理解,相对接近于OECD倡导的竞争中性原则。
余菁,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国有企业改革、公司治理、组织管理。
王欣,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国有企业改革、公司治理、创新管理。
第一章 竞争中性原则的政策实践
一、竞争中性原则:定义及政策目标
二、竞争中性原则的制度实践
三、竞争中性原则在我国的政策应用
第二章 竞争中性原则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模式演变历程
二、竞争中性原则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要求
三、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公司治理问题与挑战
四、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方向与路径
第三章 竞争中性原则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
一、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二、竞争中性原则对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的要求
三、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现状及存在问题
四、进一步加快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的政策建议
第四章 竞争中性原则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与演进
二、竞争中性原则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要求
三、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及问题
四、深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和建议
第五章 竞争中性原则与企业家精神培育
一、企业家精神的内涵与功能
二、竞争中性原则对培育企业家精神的要求
三、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培育企业家精神中的作用
四、培育企业家精神的重点方向与政策建议
第六章 竞争中性原则与职业经理人制度
一、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演进源流
二、竞争中性原则对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践的要求
三、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七章 竞争中性原则与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一、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实践历程
二、竞争中性原则对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
三、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所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四、对我国企业加快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建议
3.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需要通过创新来适应融入国际市场竞争规则体系的挑战
在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要培育世界一流企业。从横截面上来看,与其他企业相比,世界一流企业必须是有实力、有竞争力的卓越企业。从纵向的历时性上来看,与不同时点上的自身相比,世界一流企业是在不断实施动态变革的,必须是跟得上时代脉动变奏的企业。世界一流企业应该栖身于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重要行业,且在重要行业领域拥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和伟大成就。这些企业不仅要有意愿也要有能力对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人民福祉的改善等多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同时,在国际产业体系中,需要有话语权和影响力,能够干预和影响到未来的市场竞争秩序,从而有可能在更长久的时间周期里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黄群慧等,2017)。国资监管部门强调中央企业要努力做到,“在国际资源配置当中能够占有主导地位”“在全球行业发展中具有引领作用”“在全球产业发展中有话语权和影响力”。与这样的发展要求相比,我国国有企业仍然有比较大的差距。
近年来,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中,有一小部分试点企业发展基础相对较好、改革意愿相对较强、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它们完全可以在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与加快融入国际市场竞争规则体系的探索性工作中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但受制于传统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的束缚,它们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比如,有的国有企业已经在公司战略层面明确了拓展海外市场或新兴业务领域的战略任务。但在企业的实际业务运作过程中,却受到国资监管部门有关企业的非主业投资和海外投资以及在企业投融资、人事管理等监管政策与授权不充分的掣肘。这些规则有的是合理的、必要的,有的则是不必要地削弱了企业投资运营活动的灵活性,不利于企业高效发展海外业务、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再如,有的企业在履行国家战略功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却面临过于严苛的财务指标考核上的约束:有的企业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效率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却面临财务指标考核年年加码的挑战,抑制了企业在中长期履行国家战略功能上的更加积极作用的发挥。
从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总体情况来考察,国资监管体制也有进一步创新的必要性。我国国有企业数量相对较多,在同一产业领域,多家国有企业共同参与的情况并不罕见。有时,还有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一同参与。如何协同不同企业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确定国家整体利益的最优化?而且,近年来,在一些重要的产业领域,国资监管部门不断有新设国有企业的动作。新设国有企业可以由多个国有企业作为其股东。随着国有企业之间业务活动的复杂化及企业出资关系的相互交织,如何使之更加适应复杂的国际市场竞争规则体系要求,避免国外对我国国有企业独立性的质疑?这是需要从国资监管体制上予以周全考虑的顶层设计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国外市场上,相关国有企业的业务活动有可能会出现恶性竞争;有时,正常的业务活动也有可能受到国外竞争企业的敌视或国外政府部门的歧视。如何在更好地适应高度复杂的国际市场竞争规则体系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以不违背竞争中性原则的方式来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效率?这是需要在国资运营监管层面解答好的一个实践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