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治理与秩序的法律之维(代总序)
法律与秩序,是人类社会两个永恒的主题。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确立的犯罪控制领域的所谓制度与思想模式,在进入21世纪初期之时,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巨大的变革压力。犯罪控制的制度与思想是由警察、法院、监狱等一系列国家机构所支配的,而所有这些国家机构在现代性来临时,就在安全与秩序的生产过程中占据了中枢地位。在任何时代和任何国家,有关犯罪及其防治的话题与主题往往不可避免地被卷入重大的社会与政治变革之中。尤其是自治理论在国内外兴起以后,有关犯罪、安全、风险与治理的理论及政策话题,不仅受到各国犯罪学、警察学(公安学)、社会控制、公共安全治理以及公共政策等相关学科理论研究者们的关注,更是各国政府在制定有关社会治理与安全治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时所重点关注的话题。有关犯罪治理、安全产品供给的话题,还涉及国家形象与能力(如“成功国家”与“失败国家”)的变化、公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公众对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期盼以及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安全责任共担制、和谐社会的有序参与等传统和非传统社会秩序维护机制及其现代化重构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如何有效地维护我国21世纪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成为当下政策制定者和学者们关注的重要话题。
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建设“法治中国”和“平安中国”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习近平最早提出的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战略举措。建设平安中国,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在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稳步推进。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本途径,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需要成本,保障安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