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残疾人是我国人口大家庭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党和政府及全体民众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要求,为下一步我国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现有八千多万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是一项规模宏大的行动体系,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投入必要的资源,也需要全社会高度重视。各类组织和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努力投入到这一行动体系中。在残疾人事业发展较好的国家中,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其重要的行动力量。在我国,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都应该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以助残为其专门目标和任务的助残社会组织更是应该在其中发挥直接且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各个方面的社会服务行动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助残社会组织也有较快发展,并正在成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中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助残社会组织在残疾人关爱服务活动中具有多方面的特殊优势。一是助残社会组织可以广泛动员各类社会资源,包括慈善资源、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物资与人力服务,为扩大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的资源做出积极的贡献。二是助残社会组织可以直接提供各类助残服务,从各个方面向各类残疾人提供帮助,尤其是可以与残疾人社会工作者相结合,向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提高助残服务的质量。三是可以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接政府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各类助残服务,为落实各级政府的残疾人社会政策做出贡献,四是可以利用社区等平台,动员组织广大民众,积极投入助残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残疾人关爱服务的社会氛围。为此,我国应该大力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发展,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要求打下重要的基础。
结合当前我国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