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探寻中国的法律与刑罚制度, 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 在继承汉朝的基础上有所损益, 直至唐朝法制形成的发展过程, 并阐明中国前近代法制的特征与开展, 以及中国古代法制与中世纪法制的区别。全书贯穿了作者对中国古代社会礼与法这两种规范相互交叉的认识, 强调中国刑罚的本质在于威慑与预防, 重视北朝胡汉融合体制的重要作用, 并且善于运用简牍学与法史学相结合的研究手法, 考证精细, 别出心裁。
《汉唐法制史研究》中 文版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 首先,我要衷心感谢出版社 和编辑。特别要感谢周东平 教授对中文版的策划与推进 所给予的热情关心和全力支 持。 我对2016年在日本出版 的日文版《汉唐法制史研究 》,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遗憾 与愧疚。 其一,曾为日本优秀出 版社的创文社因各种原因停 业。创文社是具有悠久传统 的著名学术出版社,即使在 东洋学领域,也出版过许多 名著。随着创文社的停业, 其出版物全部停刊,拙著《 汉唐法制史研究》也就无法 再出新版。 第二,因我个人原因, 拙著日文版的粗心之误 (careless mistake)多得 令人难以置信,如引用不完 整、书写错误,等等。究其 原因,固然由于我必须在从 京都大学退休之前出版这本 著作,有匆忙之间完成的因 素,但最重要的是,我天生 注意力涣散在现实中反映出 来,这实在令人难堪。 周东平教授译介了在日 本已经很难获得的拙著,并 非常细心地纠正了我的错误 。他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 精力,重新校对所有史料, 指出引用的错误并加以纠正 。对此,我深深的感谢难以 言表。 基于上述,我决定将此 次由中华书局出版的修订后 的中文版《汉唐法制史研究 》代替原日文版作为正本。 今后,包括日本的研究人员 在内,参考拙著《汉唐法制 史研究》时,请引用该中文 版。 拙著题名为“法制史”, 实由“法典”、“刑罚”、“犯 罪”三部分组成。其中,在“ 法典”和“刑罚”方面,积累 了诸多先学的研究成果,已 经达到很高的研究水平。然 而,就“犯罪”而言,研究成 果并不丰富。没有哪个研究 者听闻《汉唐律令研究》、 《汉唐刑罚研究》这样的题 名会觉得别扭,但对《汉唐 犯罪史研究》之类的名称显 然不熟悉,而且此类研究论 著我也知之甚少。 违法行为可以分为“绝对 的罪恶”和“相对的罪恶”, 属于后者的贿赂、卖淫、非 法药物等“相对的罪恶”被定 位为犯罪,是随着时代、国 家、人们对善恶认知的变化 而变化。分析和阐明这种相 对的罪恶的构成要件,其变 化取决于时间和空间的差异 ,正是历史研究本身,也是 研究历史乃至研究人文科学 的有效途径。 遗憾的是,我在很晚时 才意识到该“犯罪法制史”的 意义。因此,拙著的第三部 分“犯罪”并未完成。然而, “日暮途远”,对于现在毅力 和智力已经减退的我来说, 恐怕无望完成。 那么,对该犯罪法制史 的研究就留给未来的年轻研 究者吧。 冨谷至 2023年初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