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环境污染的复杂性和破坏性在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政府垄断性环境管制有效性不足的问题凸显。同时,囿于环境风险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实质,环境管制要求在风险尚未发生时即做出相应的决策,这使得环境治理情势越来越复杂。为了尽可能使环境决策符合理性、提高环境风险管制的实效,广泛参与、共同合作和手段多元化的第三代环境管制成为应然之选。在这一背景下,社会民众不仅是环境管制的对象和行为规制的受体,更是通过竞争与合作参与环境管制的协力主体。换言之,民众参与环境风险管制,是基于“参与”和“管制”两个维度的互动,从而推演出环境风险管制政策制定、实施与执行方面形成一种商谈机制和“协力共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