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智慧法院和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背景下,回应将裁判文书的裁判理由部分自动生成的需求,有赖于说理依据的结构化、客观化和计量化的方式得以实现。鉴于此,提出“说理对象=说理理由 说理依据”的构造公式,大致遵循“原理→实证→存在→发现→选择→适用”的脉络展开,除了“绪论”以外,从“基本原理”“现状实证”“适用情形”“发现方法”“选择准据”和“能动适用”六个方面构建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理论-应用”体系。
郑令晗,女,1991年,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智慧司法、信用法治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民事裁判文书类案类判的说理依据研究”等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在《图书情报工作》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任湖南省法学研究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以及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数据治理与智慧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