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包括作为规范乡村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乡村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以及这些制度和程序的执行能力。根据基层治理现代化的2035目标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本世纪中叶目标,通过内在逻辑的分析与分析框架的构建,全面了解和把握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及其整体的现代化水平,有助于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分析其存在的短板与差距,从强基础和补短板的视角来探讨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提升,进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衡霞,女,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城乡基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四川省政治学会理事。研究方向为基层社会风险与社会治理。目前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子课题多项;主持或参与四川省社科项目多项;主持完成各级地方政府委托项目多项。出版专著5部;在《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先后获得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四川省团队教学成果特等奖、四川大学团队教学成果一等奖、四川大学个人教学成果二等奖、四川大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本科生科研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和全国百强实践团队优秀指导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