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1911.8.6—2009.7.11):中国山东省聊城市临清人,字希逋,又字齐奘。国际著名东方学家、语言学家、文学家、国学家、佛学家、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历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聊城大学名誉校长、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是北京大学的终身教授。
代表作品:《牛棚杂忆》《天竺心影》《朗润集》《留德十年》《病榻杂记》《中印文化关系史论集》《佛教与中印文化交流》等。
序
我从中学时代起就开始学习着写一些东西,到现在已经有将近五十年了。中间曾有几次机会,能够编成一个集子。但由于种种原因,却没有编成。一直到今天才把能够找得到的东西汇总在一起,编成这个集子。对过去将近五十年的回顾,对我来说,简直成了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且看了集子中的这些所谓文章,无论从质的方面来看,还是从量的方面来看,都显得非常单薄。中国俗话说:“文章是自己的好。”我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我脸上直发烧,心里直打鼓——然而,有什么办法呢?
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对散文这种体裁就特别感兴趣、特别喜爱。我觉得它兼有抒情与叙事之长。你可以用一般写散文的手法来写。你也可以用写散文诗的手法来写。或写行云,舒卷自如;或如流水,潺湲通畅;或加淡妆,朴素无华;或加浓妆,五色相宜。灵活方便,得心应手,是表达思想、抒发感情、描绘风景、记述所见的一个很好的工具。然而,当时有学问的教授却告诉我们这些学生说,散文这东西可了不得呀!世界上只有英国有散文,可以勉强同英国争一日之长的只有法国。我逖听之下,悚然肃然,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发现,我从小就背诵的《古文观止》之类的书就都是散文,而且是最好的散文;只有一部分可以归入杂文。我们中国其实是散文最发达的国家。前后《出师表》《桃花源记》《陈情表》,等等,都是百读不厌的散文。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轼等所谓唐宋八大家,其实都是上乘的散文作家。连《庄子》中的一些文章,司马迁的许多文章,都可以归入此类。《逍遥游》《报任少卿书》,等等,不是散文又是什么呢?中国旧时经、史 、子、集四部中大部分文章都是散文。近代的鲁迅、朱自清也都是散文作家。无论是从量来看,还是从质来看,世界上哪一个国家的散文也比不上中国。这真叫作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曾经为了这“伟大的发现”而沾沾自喜过。我甚至感到自从文学革命兴起以后,到现在已经整整六十年了,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等方面,都有巨大的成绩。但是据一般人的意见和我自己的看法,成绩最好的恐怕还是散文,这可能同我国有悠久的光辉灿烂的散文写作的传统是分不开的。诗歌我们也有悠久的光辉灿烂的传统,但是为什么大家几乎公认新诗的成就并不怎么样呢?这可能与诗歌的形式有关。德国大诗人歌德说:“不同的诗的形式会产生奥妙的巨大效果。”(朱光潜译:《歌德谈话录》第29页)我觉得,一直到今天,我们的新诗还没有找到一个恰当的、大家公认的、比较固定的体裁。现在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马雅可夫斯基的所谓楼梯体直到豆腐干体,应有尽有,诗体很不一致。但是几乎都不容易上口,不容易背诵。很多诗念起来索然寡味,同旧诗那一种清新隽永、余味无穷的诗体和修辞迥乎不同。现在还有很多人能背诵上百首旧诗,而能背诵一首新诗的人却不多见。其中消息,耐人寻思。
我自己也曾背诵过不少的中国古代的散文。在写作我叫它作散文的这种文体的尝试中,我也曾在有意与无意之间学习或模仿过中国古代的散文作家。对西方的一些散文作家,我也有意或无意地去学习或模仿过。这一点,有个别的同志发现了,曾经对我谈过。我原以为,我这样做,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意仍被人发现。我觉得,这个别的同志颇能体会我自己在学习写作的过程中的一些甘苦,颇有知己之感。可惜的是,我在这两方面的修养都很不够,只能说是浅尝辄止;又牵于杂务,用心不专,因而成绩也就不大。如果说这样做是正确的、有道理的话,我也只能说是看到了这个方向,还谈不到有什么成绩。对别人写的散文,我也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要求特别高。中国俗话说,“眼高手低”,大概就指的是这种情况吧。
在中国文学史上,诗歌的创作曾有过很多流派。有的诗人主张以性灵为主,有的诗人主张以神韵为主。还有一些诗人主张别的学说,总之是五花八门,莫衷一是。但是,在散文方面,好像没有这样许多流派和理论,尽管古代散文作家也是各人有各人的风格,明眼人一看就能够分辨,绝不会混淆。唐代韩柳并称,而散文风格迥乎不同。宋代欧苏齐名,而文体情趣,俱臻妙境。他们好像也努力培养自己的风格,努力的痕迹与阶段昭然可观。在这方面,他们又有继承,又有创新,各具风格,各极其妙。到了明末,公安派和竟陵派各树一帜,在文坛上平分秋色。当然,除了这些流派外,正统的继承唐宋八大家的散文作家仍然很有影响。此风沿袭直至清代。到了咸同时期,龚自珍等异军突起,才给中国散文的创作增添了不少新的色彩。“五四”以后,六十年来,散文作家如林,既继承先人,又借鉴异域,光辉灿烂,远迈前古,如果再回顾中国两千年的散文创作史,我们就都会感觉到,我们散文的园地,也同诗歌的园地一样,是百花争艳、群芳竞美、姹紫嫣红、花团锦簇的。这就使我更加喜爱散文这个文体。每当花前月下、风晨雨夕,在海天渺茫的巨轮上,在苍穹万里的飞机中,在紧张的会议之余,在繁忙的访问之后,一编在手,如对故人,如饮醇醪。书中的文章,有的雄放,有的流丽,有的记述人物,有的描绘山水,文体不同,各擅千秋,丽词佳句,纷至沓来。此时我真如行山阴道上,应接不暇。我的心潮随着文章的内容而跳动,我的感情随着作者的感情而亢奋,胸襟开阔,逸兴遄飞,身心疲劳,一扫而空。历史上作者的思想感情,我不一定同意,更谈不上什么共鸣;但是他们那别具一格的文体,奇峰突起的结构,对祖国自然风光的描绘,对一些正义行为的歌颂,仍然能使我感动,使我兴奋。艺术享受,无过此矣。此时我真感到能使用汉文这种文字是一种幸福,作为一个中国人值得骄傲。我不相信,这只是我个人的感受,是一种偏见,广大的散文的爱好者也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只是他们还没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已。
至于我自己写的散文,那只能算是一些习作,是一种坚持了五十年的习作。因为我喜爱别人写的散文,不管是今人还是古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我因而对自己写的习作也未免有情,好像有一些父母偏爱自己的不一定成器的子女一样。我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编选我自己写的一些散文的。我现在收在这个集子中的散文都是解放后写的。我原来还想选几篇解放前的收入集中。是不是因为这些东西在思想性和艺术性方而有什么值得保留的东西因而不肯割爱呢?不是的。这些东西,同解放后写的东西一样,在这两个方面都无保留价值。《前汉书》卷八十七下《扬雄传》中说:
刘歆亦尝观之,谓雄曰:“空自苦!今学者有禄利,然尚不能明《易》,又如《玄》何?吾恐后人用覆酱瓿也。”
我这些东西也只配盖酱罐子的。为什么又想选呢?原因是很简单的。有的同志曾经对我说过,我解放前写的东西,调子低沉,情绪幽凄;解放后的东西则充满了乐观精神,调子也比较响。我听了觉得很新鲜,也觉得颇有道理。原因也很简单。像我这样的知识分子,解放前在旧社会待了十几年,在国外又待了十几年,虽然也有一些爱国的思想,但陷于个人打算中不能自拔,认为一切政治都是龌龊的,不想介入,又对当时的情况不很甘心,只觉得前途暗淡,生趣索然。这样,调子又怎能不低沉,情绪又怎能不幽凄呢?解放后,受到党的教育,尽管一直到今天觉悟也不高,改造的任务还很重,但是毕竟也有了一些进步。反映到文章上面就产生了那种我自己从未意识到的情况。这就是我想把解放前写的一些散文编入这个集子的原因。我的用意不外是让读者一看就能感觉到新中国的伟大与正确、我们党的伟大与正确,我这个渺小的个人就成了知识分子的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照见许多东西,给人许多启发,这恐怕也是很有意义的吧!但是后来,我还是接受了编辑部的意见,把解放前写的统统删掉,不过我认为,我的想法还有可取之处的。文章删掉并不可惜,想法删掉我却真有点割舍不得。所以在这篇序言里就把那些想法保留下来。
不管怎样,在写作散文方面,我的成绩是微不足道的;我的这点想法,也许是幼稚可笑的。但是我总觉得在这方面英雄大有用武之地;希望有尽可能多的人到这个园地里来一试身手,抒发我们的意志和情感,抒发我们向往人类的最高理想,抒发我们的朋友遍天下的情操,让祖国的一山一石、一草一木、一人一事、一封一邑,都能焕发光彩,增添情趣;谈身边“琐”事而有所寄托,论人情世局而颇具文采,因小见大,余味无穷,兼师东西,独辟蹊径;让我们的散文园地里真正百花齐放,万卉争春,歌颂新风,鼓吹升平。我自己虽然目前还做不到,然而当追随诸君子之后,努力为之。
我虽然已经有了一把子年纪,但在老人中还算是年轻的,我既不伤春,也不悲秋,既无老之可叹,也无贫之可嗟。生当盛世,唯一的希望就是多活许多年,多做许多事。鲁迅先生晚年,也曾急不可待地想多做点事情。我今天似乎能够更加具体理解鲁迅的心情。今天中国绝大部分的老年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是越活越年轻,我们都很有信心看到四个现代化的完成,也将尽上自己的绵薄,促其完成,鞠躬尽瘁,老而后已。
我在北京大学朗润园已经住了将近二十年,这是明清名园之一,水木明瑟,曲径通幽,绿树蓊郁,红荷映日,好像同《红楼梦》还有过一些什么关系。我很喜欢这个地方,也很喜欢“朗润”这个名字。出一本集子照规矩总要起一个名字,而起名字又是颇伤脑筋的事。我想偷懒一下,同时又因为我的许多东西都是在朗润园写成的,又似乎还没有别人用过这个名字,为了讨巧起见,就以朗润名吾集。
1980年4月7日
一双长满老茧的手
有谁没有手呢?每个人都有两只手。手,已经平凡到让人不再常常感觉到它的存在了。
然而,一天黄昏,当我乘公共汽车从城里回家的时候,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却强烈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最初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一张晚报。在有意无意之间,我的眼光偶尔一滑,正巧落在一位老妇人的一双长满老茧的手上。我的心立刻震动了一下,眼光不由得就顺着这双手向上看去:先看到两手之间的一个胀得圆圆的布包;然后看到一件洗得挺干净的褪了色的蓝布褂子;再往上是一张饱经风霜布满了皱纹的脸,长着一双和善慈祥的眼睛;最后是包在头上的白手巾,银丝般的白发从里面披散下来。这一切都给了我极好的印象。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它像吸铁石一般吸住了我的眼光。
老妇人正在同一位青年学生谈话,她谈到她是从乡下来看她在北京读书的儿子的,谈到乡下年成的好坏,谈到来到这里人生地疏,感谢青年对她的帮助。听着她的话,我不由得深深地陷入回忆中,几十年的往事蓦地涌上心头。
在故乡的初秋,秋庄稼早已经熟透了,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长满了谷子、高粱、老玉米、黄豆、绿豆,等等,郁郁苍苍,一片绿色,里面点缀着一片片的金黄和星星点点的浅红和深红。虽然暑热还没有退尽,秋的气息已经弥漫大地了。
我当时只有五六岁,高粱比我的身子高一倍还多。我走进高粱地,就像是走进大森林,只能从密叶的间隙看到上面的蓝天。我天天早晨在朝露未退的时候到这里来擗高粱叶。叶子上的露水像一颗颗珍珠,闪出淡白的光。把眼睛凑上去仔细看,竟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的缩得像一粒芝麻那样小的面影,心里感到十分新鲜有趣。老玉米也比我高得多,必须踮起脚才能摘到棒子。谷子同我差不多高,现在都成熟了,风一吹,就涌起一片金浪。只有黄豆和绿豆比我矮,我走在里面,觉得很爽朗,一点也不闷气,颇有趾高气扬之概。
因此,我就最喜欢帮助大人在豆子地里干活。我当时除了跟大奶奶去玩以外,总是整天缠住母亲,她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有时候,在做午饭以前,她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拿回家去煮午饭。我也跟了来。这时候正接近中午,天高云淡,蝉声四起,蝈蝈儿也爬上高枝,纵声欢唱,空气中飘浮着一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的香味。太阳晒到身上,虽然还有点热,但带给人暖烘烘的舒服的感觉,不像盛夏那样令人难以忍受了。
在这时候,我的兴致是十分高的。我跟在母亲身后,跑来跑去。捉到一只蚱蜢,要拿给她看一看;掐到一朵野花,也要拿给她看一看。棒子上长了 乌霉,我觉得奇怪,一定问母亲为什么;有的豆荚生得短而粗,也要追问原因。总之,这一片豆子地就是我的乐园,我说话像百灵鸟,跑起来像羚羊,腿和嘴一刻也不停。干起活来,更是全神贯注,总想用最高的速度摘下最多的绿豆荚来。但是,一检查成绩,却未免令人气短:母亲的筐子里已经满了,而自己的呢,连一半还不到哩。在失望之余,就细心加以观察和研究。不久,我就发现,这里面也并没有什么奥妙,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上。
这一双手看起来很粗,由于多年劳动,上面长满了老茧,可是摘起豆荚来,却显得十分灵巧迅速。这是我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情。在我小小的心灵里不禁有点困惑。我注视着它,久久不愿意把眼光移开。
我当时岁数还小,经历的事情不多。我还没能把许多同我的生活有密切联系的事情都同这一双手联系起来,譬如说做饭、洗衣服、打水、种菜、养猪、喂鸡,如此等等。我当然更没能读到“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样的诗句。但是,从那以后,这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却在我的心里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
后来大了几岁,我离开母亲,到了城里跟叔父去念书,代替母亲照顾我的生活的是王妈,她也是一位老人。
她原来也是乡下人,干了半辈子庄稼活。后来丈夫死了,儿子又逃荒到关外去,二十年来,音信全无。她孤苦伶仃,一个人在乡里活不下去,只好到城里来谋生。我叔父就把她请到我们家里来帮忙。做饭、洗衣服、扫地、擦桌子,家里那一些琐琐碎碎的活全给她一个人包下来了。
王妈除了从早到晚干那一些刻板工作以外,每年还有一些带季节性的工作。每到夏末秋初,正当夜来香开花的时候,她就搓麻线,准备纳鞋底,给我们做鞋。干这活都是在晚上。这时候,大家都吃过了晚饭,坐在院子里乘凉,在星光下,黑暗中,随意说着闲话。我仰面躺在席子上,透过海棠树的杂乱枝叶的空隙,看到夜空里眨着眼的星星。大而圆的蜘蛛网的影子隐隐约约地印在灰暗的天幕上。不时有一颗流星在天空中飞过,拖着长长的火焰尾巴,只是那么一闪,就消逝到黑暗里去。一切都是这样静。在寂静中,夜来香正散发着浓烈的香气。
这正是王妈搓麻线的时候。干这个活本来是听不到多少声音的。然而现在那揉搓的声音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了。我转过身来,侧着身子躺在那里,借着从窗子里流出来的微弱的灯光,看着她搓。最令我吃惊的是她那一双手,上面也长满了老茧。这一双手看上去拙笨得很,十个指头又短又粗,像是一些老干树枝子。但是,在这时候,它却显得异常灵巧美丽。那些杂乱无章的麻在它的摆布下,服服帖帖,要长就长,要短就短,一点也不敢违抗。这使我感到十分有趣。这一双手左旋右转,只见它搓呀搓呀,一刻也不停,仿佛想把夜来香的香气也都搓进麻线里似的。
这样一双手我是熟悉的,它同母亲的那一双手是多么相像呀。我总想多看上几眼。看着看着,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沉沉睡去了。到了深夜,王妈就把我抱到屋里去,同她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醒来,还听到她手里拿着大芭蕉扇给我赶蚊子。在蒙蒙眬眬中,扇子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似的。
去年秋天,我随着学校里的一些同志到附近乡村里一个人民公社去参加劳动。同样是秋天,但是这秋天同我五六岁时在家乡摘绿豆荚时的秋天大不一样。天仿佛特别蓝,草和泥土也仿佛特别香,人的心情当然也就特别舒畅了。——因此,我们干活都特别带劲。人民公社的同志们知道我们这一群白面书生干不了什么重活,只让我们砍老玉米秆。但是,就算是砍老玉米秆吧,我们干起来,仍然是缩手缩脚,一点也不利落。于是一位老大娘就走上前来,热心地教我们:怎样抓玉米秆,怎样下刀砍。在这时候,我注意到,她也有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我虽然同她素昧平生,但是她这一双手就生动地具体地说明了她的历史。我用不着再探询她的姓名、身世,还有她现在在公社所担负的职务。我一看到这一双手,一想到母亲和王妈的同样的手,我对她的感情就油然而生,而且肃然起敬,再说什么别的话,似乎就是多余的了。
就这样,在公共汽车行驶声中,我的回忆围绕着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连成一条线,从几十年前,一直牵到现在,集中到坐在我眼前的这一位老妇人的手上。这回忆像是一团丝,愈抽愈细,愈抽愈多。它甜蜜而痛苦,错乱而清晰。在我一生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三双长满了老茧的手,现在似乎重叠起来化成一双手了。它在我眼前不停地晃动,体积愈来愈扩大,形象愈来愈清晰。
这时候,老妇人同青年学生似乎发生了什么争执。我抬头一看:老妇人正从包袱里掏出来了两个煮鸡蛋,硬往青年学生手里塞,青年学生无论如何也不接受。两个人你推我让,正在争执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公共汽车到了站,蓦地停住了。青年学生就扶了老妇人走下车去。我透过玻璃窗,看到青年学生用手扶着老妇人的一只胳臂,慢慢地向前走去。我久久注视着他俩逐渐消失的背影。我虽然仍坐在公共汽车上,但是我的心却仿佛离我而去。
香 橼
书桌上摆着一只大香橼,半黄半绿,黄绿相间,耀目争辉。每当夜深人静,我坐下来看点什么写点什么的时候,它就在灯光下闪着淡淡的光芒,散发出一阵阵的暗香,驱除了我的疲倦,振奋了我的精神。
它也唤起了我的回忆,回忆到它的家乡,云南思茅。
思茅是有名的地方。可是,在过去几百年几千年的历史上,它是地地道道的蛮烟瘴雨之乡。对内地的人来说,它是一个神秘莫测的地方;除非被充军,是没有人敢到这里来的。来到这里,也就不想再活着离开。“江南瘴疠地”,真令人谈虎色变。当时这里流行着许多俗语:“要下思茅坝,先把老婆嫁”,“只见娘怀胎,不见儿上街”,等等。这是从实际生活中归纳出来的结论,情况也真够惨的了。
就说十几二十年以前吧,这里也还是一个人间地狱。1938年和1948年,这里爆发了两次恶性疟疾,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个患病死亡的。城里的人死得没有剩下几个。即使在白天,也是阴风惨惨。县大老爷的衙门里,野草长到一人多高。平常住在深山密林里的虎豹,干脆扶老携幼把家搬到县衙门里来,在这里生男育女,安居乐业,这里比山上安全得多。
这就是过去的情况。
但是,不久以前,当我来到祖国这个边疆城市的时候,情况却完全不一样了。我们一走下飞机,就爱上了这个地方。这里简直是一个宝地、一个乐园。这里群山环翠,碧草如茵,有四时不谢之花,八节长春之草。我们都情不自禁地唱起“思茅的天,是晴朗的天”这样自己编的歌来。你就看那菜地吧:大白菜又肥又大,一棵看上去至少有三四斤。叶子绿得像翡翠,这绿色仿佛凝固了起来,一伸手就能抓到一块。香蕉和芭蕉也长得高大逾常,有的竟然赛过两层楼房,把黑大的影子铺在地上。其他的花草树木,无不繁荣茂盛,郁郁苍苍。到处是一片绿、绿、绿。我感到有一股活力,奔腾横溢,如万斛泉涌,拔地而出。
人呢,当然也都是健康的。现在,恶性疟疾已经基本上扑灭。患这种病的人一千人中才有两个,只等于过去的二百五十分之一。即使不幸得上这种病,也有药可以治好。所谓“蛮烟瘴雨”,早成历史陈迹了。
我永远也忘不掉我们参观的那一个托儿所。这里面窗明几净,地无纤尘。谁也不会想到,就在十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草。我们看了所有的屋子,那些小桌子、小椅子、小床、小凳、小碗、小盆,无不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这里的男女小主人更是个个活泼可爱,个个都是小胖子。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向我们高声问好,给我们表演唱歌跳舞。红苹果似的小脸笑成了一朵朵的花。我立刻想到那句俗语:“只见娘怀胎,不见儿上街。”我心里思绪万端,真有不胜今昔之感了。我们说这个地方现在是乐园、是宝地,除此之外,难道还有更恰当的名称吗?
就在这样一个宝地上,我第一次见到大香橼。香橼,我早就见过;但那是北京温室里培育出来的,倒是娇小玲珑,可惜只有鸭蛋那样大。思茅的香橼却像小南瓜那样大,一个有四五斤重,拿到手里,清香扑鼻。颜色有绿有黄,绿的像孔雀的嗉袋,黄的像田黄石,令人爱不释手。我最初确有点吃惊:怎么香橼竟能长到这样大呢?但立刻又想到:宝地生宝物,不也是很自然的吗?
我们大家都想得到这样一只香橼。画家想画它,摄影家想照它。我既不会画,也不会摄影,但我十分爱这个边疆的城市,却又无法把它放在箱子里带回北京。我觉得,香橼就是这个城市的象征,带走一只大香橼,就无异于带走思茅。于是我就买了一只,带回北京来,现在就摆在我的书桌上。我每次看到它,就回忆起思茅来,回忆起我在那里度过的那一些愉快的日子来,那些动人心魄的感受也立刻涌上心头。思茅仿佛就在我的眼前,历历如绘。在这时候,我的疲倦被驱除了,我的精神振奋起来了,而且我还幻想,在今天的情况下,已经长得够大的香橼,将来还会愈长愈大。
196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