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法学教育研究2》分为教师教育研究;国际化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教学教法研究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当前治安学研究重点探析、论教师对学生适应司法考试的引导、试论法学本科教育的全面质量管理、努力营造我国大学章程建设的法制环境、论法律教育的核心目标与法律职业教育、以学风建设促进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等。
《首都法学教育研究2》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
教师教育研究
当前治安学研究重点探析
论教师对学生适应司法考试的引导
试论法学本科教育的全面质量管理
努力营造我国大学章程建设的法制环境
论法律教育的核心目标与法律职业教育
以学风建设促进高校创新人才培养
国际化人才培养
以职业为导向的涉外法务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
以竞赛类课程推动国际化法学人才的培养——从参加Jcssup比赛谈起
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
财经类专业法学课程建设的反思与展望——以《国际商法》为例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课堂教学研究
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与完善——以劳动法课程为视角
安全防范专业学生的职业认知调查分析及教学模式探讨——以安保专业顶岗实习生为考察对象
对政法类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点思考——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为例
高职法律教育改革的几点建议
财经类大学商法学课程建设与创新研究——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为例
法学研究生教育浅议
教学教法研究
立法学课程教学心得
法律硕士就业影响因素分析——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1届研究生的就业谈起
法学竞赛类课程体系概述——以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为视角
艺术法案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劳动法教学中案例教学法与判例教学法的比较研究
工程硕士知识产权课程体系研究
对大学生科研实践创新项目的思考
3.社会需要
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脱离社会需要,教育将毫无价值和意义可言。因此,教育必须面向社会。法律教育也不例外,但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决定了法律教育并非单一目标,社会不但需要法律职业者,同时各行各业还需要大量的通晓法律知识的非法律职业者。因此,应当根据不同的社会需求,确定不同的教育目标,即法律职业和非法律职业,从而为社会输送不同层次的法律人才。
二、法律教育的核心目标
我国法学界曾对大学法律教育目标存在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法律教育目标是素质教育,另有学者认为是通识教育,还有学者认为是职业教育。笔者认为,正如上面所述,法律教育的目标不能一概而论。首先,现代法治国家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是多层次、多类型的。法治建设的需求,决定了法律教育并非单一目标。因此法律教育的目标应包括核心目标和一般目标。第二,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已经形成了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学模式,这是我国的国情和历史原因所决定的,该种情形在短时间很难得以改变。因此,与其改变,不如利用现有的办学资源,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法学教育体系。针对不同的办学机构、办学条件,可以将现有的办学机构划分为不同的教育层次,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
一般法律教育目标,即初级层次作为大众化的法学教育,这一层次的教育是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和一般法学专业知识,从事社会生活中一般的法律服务工作的人才,即非法律职业人才,如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中的法律工作者等,实现法律教育的一般目标。该种层次的法律教育一般以司法院校、法律大专、夜大、电大、自学考试、党校等法律教育为主,为非法律职业提供教育和培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实现法治社会和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
法律教育的核心目标是法律职业教育。本层次须是大学的法学院(系)全日制本科教育以及更高层次的继续教育。职业化教育的目标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而且要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包括职业语言、职业知识、职业思维、职业技术、职业信仰、职业道德,掌握律师或其他法律职业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技巧、能力和素质。其目的是为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法律工作者输送专业法律人才。本文讨论的重点指的是全日制高等法学本科法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