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方法和理论指导下,以问题为导向,以明代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治理和基层社会的回应为切入点,着重考察明代地方政府在赋役财政、地方教化与社会治安等三个方面的施政方针及其在基层社会的实现效果。探讨明代基层社会主导势力的变化及其对基层社会治理措施的影响。其中明代上供物料办纳方式的变迁、乡饮酒礼问题和佐贰官的捕盗治安职能等方面以论文的形式发表。 本书学术性强,有助于探索明代地方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丁亮,辽宁朝阳人,农工民主党党员。东北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明清史、明代财政史。出版专著《明代浙直地方财政结构变迁研究》,先后在《中国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山大学学报》、《明代研究》(台湾)发表论文十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一项,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