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中国社会“律师兴、讼师灭”,律师是西式舶来品,中国传统社会原有的是讼师,两者有类似,又有不同,一个是正式法定职业,一个是在地下或半地下活动。本书聚焦清末民初法律服务群体的近现代历史转型,从明确讼师和律师法律服务群体界定入手,梳理由讼师到律师的转型进程,清晰“新从何处来”“旧向何处去”,描述旧讼师的生存状态和新律师的执业实况,探究舍旧立新的原因,思考如何面对西式法律制度移植和本土法治资源,透过“新气象”和“旧残留” ,解读律师的“高尚职业”到“营业职业”,分析职业精神培育和养护。
王菲,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法律史、传统法律文化。主持和参加国家、省部级课题5项,编著有《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纲要》,曾在《检察日报》开始“传统法律文化”专栏,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北京日报》理论版和其他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