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监察权的初衷是为了反腐败,而监察权的性质是纪检监察理论及其相关实践的前置性问题。本书从公私关系角度将监察权的性质问题置于政体理论的宏观背景下进行理论分析,在梳理腐败与政体兴衰之间的理论和历史关联之后,以政治廉洁和政治忠诚两种模式分析监察制度产生的理论根据。
现代国家立足人民主权原则和宪法政治,公权力的行使者必然受到监督,以此为逻辑,本书分析了现代国家建立监察权的正当性;其后结合中国的监察实践,考察了中国监察权的权力构造、运行逻辑和存在形态,并紧扣当前纪检监察的实践需要,从原理和法治实践上,分析研究了中国监察制度的优势和特色。
邬蕾(1985-),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监察法方向),现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监察法学院讲师,主要理论兴趣:监察法学、宪法学。发表论文多篇,参编教《监察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译著《社会的起源与结构》《国家理性、政治宣传与三十年战争》《卢梭立宪学文选》等。
导论 一 监察权性质研究综述 二 研究主题 三 研究结构 四 研究方法 第一章 政治腐败的哲学基础 一 政治腐败的概念 二 腐败的理论模型 三 政治腐败的人性根据 四 公私之辨与政治忠诚 五 公权力的政治逻辑 第二章 政体腐败论 一 政道与政体 二 古典政体败坏论 三 近代政治哲学中政体败坏论 四 现代政体的自救论 第三章 权力制约与政治廉洁 一 权力制约 二 政治廉洁 第四章 权力监督与政治忠诚 一 权力监督 二 政治忠诚 第五章 监督模式与监察权的逻辑 一 监察权的性质:监督权力的权力 二 主权、治权与监督模式 三 从监督权到监察权 第六章 中国宪法中的监察权配置 一 宪法的创造性修改 二 “监察委员会”入宪 第七章 党的领导与监察权的重整 一 党的领导与监察权 二 合署办公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