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本书是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书中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着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
这部作品写出了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发生的爱恨情仇、牺牲与成全,情节曲折惊险、惊心动魄、感人肺腑,风格沉郁忧愤、技巧卓越,表达了深邃的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双城记》将狄更斯非凡卓越的笔法技巧展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开篇那段文采飞扬、气度恢弘的描写,甚是精彩,让人过目难忘。名家翻译,文字也比较考究,保持了外国文学作品的原汁原味。校对也很严谨,书中文字都很符合图书出版规范。版式设计看起来也很舒服,适合读者阅读。是读者了解法国大革命、领略狄更斯文字风采、提升自身文学素养的明智选择,更是中小学生丰富文学知识,吸收西方文学宝库营养的选择。
第一卷起死回生
第一章时代
那是最昌明的时世,那是最衰微的时世;那是睿智开化的岁月,那是混沌蒙昧的岁月;那是信仰笃诚的年代,那是疑云重重的年代;那是阳光灿烂的季节,那是长夜晦暗的季节;那是欣欣向荣的春天,那是死气沉沉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径直奔向天堂,我们都径直奔向另一条路——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就连它那叫嚷得最凶的权威人士当中,有些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字来表示它的程度。
那时候,英国的宝座上坐的是一位地阁方圆的国王和一位容颜欠佳的王后;法国的宝座上坐的是一位地阁方圆的国王和一位容颜姣好的王后[指英王乔治第三与王后夏洛特·索菲亚和法王路易十六与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在这两个国家那些享有高官厚禄的肉食者们看来,有一点比水晶还要明澈透亮,那就是江山永固,国运绵长。
那是我主基督降生后的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在那个幸福的年代,英国正如现今一样,得到种种神灵的启示。索斯考特太太[此人原为一女仆,她利用宗教迷信装神弄鬼,于18世纪后半叶招摇一时,直至20世纪初尚有影响]新近才过了她的二十五岁大寿,禁卫军中一个能够预言吉凶的士兵早在她的大驾光临之前就已预先宣告:诸事已安排停当,就要淹没伦敦和威斯敏斯特[以当时英国行政区划论,威斯敏斯特为伦敦城以西另一城市]。公鸡巷[传说中公鸡巷33号为鬼宅,实为骗局,1762年揭穿后,行骗人受到刑罚]的鬼魂叩击发出它的种种信息,然后遭到驱逐祓除,也只不过刚刚满了十二个年头;而在刚刚度过的这一年当中,那些精灵鬼怪又叩击发出它们的种种信息[指迷信者搞降神会,谓神鬼能以扣击表达天机。所谓“刚刚度过的这一年”,指作家写作的当年,时有一位名叫候姆的美国人到英国行招魂术,使许多人受骗],与原先相似得令人惊异。真正符合俗世人间的信息,从美国那些英国治下臣民的一次会上发出[指英国在美国的殖民者召集会议,反对自己身为纳税人而在英国议会内无代表席位],最近已经传到英国朝野。说来也怪,这些信息对于人类,竟比公鸡巷鸡窝里随便哪只鸡雏传出的信息更为重要。
法国,从总的方面来说,有关神灵方面的种种事物,没有她那位以盾牌和三叉戟为记的姐妹[指英国,她以希腊神话中海神的徽记表示自己“海上霸主”的身份]那么幸运,正在畅通无阻地走着下坡路,制造纸币,花用纸币。除此之外,她在她那些基督教僧侣的指导之下,竟取得了如此仁慈的成就聊以自娱,诸如给一个年轻人判刑,剁掉他的双手,用钳子夹掉他的舌头,然后把他活活烧死,只因为他没有在雨地里双膝下跪,向从他眼前五六十码处走过的一队龌龊的僧侣致敬。
很有可能,在那个受难者赴难之时,一些植根于法国或挪威森林里正在生长的树木,已经让名为“命运”的伐木人打上标记,以备砍伐,锯成木板,做成一种带口袋的刀子和活动木架[指法国大革命时发明断头机的吉洛汀],名垂青史,令人心惊胆战。很有可能,在紧邻巴黎的那些黏湿的土地上,一些庄户人家屋子外边搭的简陋窝棚里,有些做工粗糙的大车,就在那一天在那儿躲风避雨。这些车上溅满烂泥,肮脏不堪,猪鼻子在上面嗅来嗅去,家禽在里面栖止休歇。这些大车正是名为“死亡”的庄稼人搁置起来,作为那次革命时供他驱使的囚车。不过,这伐木人和这庄稼人,虽然无休无止地劳作,但他们都是一声不响,而且他们走起路来都蹑手蹑脚,谁也听不见他们的声息;尤其是因为,如果有谁心存怀疑,以为他们已经觉醒,那么谁就要被视为谬天背神,大逆不道。
在英国,几乎没有什么秩序和保障可供国家自矜自诩:明火执仗的夜盗和拦路抢劫在京城之内夜夜发生。各家各户公然得到告诫,离家出城必须先将家具寄存家具商行仓库保管,以策安全。夜深月黑之时的劫路强人,正是光天化日之下的行商坐贾。他以“头领”的身份,拦劫同路商贾,如果有人认出,并对他明确表示要较量一番,他就飒爽干脆地打穿他的脑袋,策马扬长而去;七个强盗拦住一辆邮车,一个护卫打死了三个强盗,随后自己也被那另外的四个强盗打死,“盖因弹尽之故”,在这之后,不动一刀一枪,邮车就给洗劫一空;那位堂堂一邑之宰、伦敦市长大人,让一个强盗在特恩厄姆草坪[伦敦郊区地名]截住,要买路钱,这位声威赫赫的人物就在自己扈从的众目睽睽之下,让这个强盗搜掠殆尽;伦敦监狱中的囚犯和狱卒大打出手,于是司法当局用装好霰弹和子弹的火枪,朝他们中间放射;小偷窃贼在王宫召见厅里从贵族老爷们脖子底下把一个个钻石十字架剪掉带走;火枪手进入圣贾鲁斯区[伦敦的一个区,贫民窟]搜查私货,于是乱民朝枪手开火,枪手朝乱民开火,谁也不认为这些事情有多么越乎常轨。在这些事情当中,屡屡动用绞刑吏,虽说徒劳无益,却又仍然屡屡动用。一会儿,挂起一排排各式各样的罪犯;一会儿,在星期六绞死一个星期二被执的穿窬盗贼;一会儿,在新门监狱[伦敦的一所著名监狱]烧炙成打人的手;一会儿,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伦敦古建筑,初建于11世纪。13世纪至1882年,英国高级法院均在此开庭]门口焚毁宣传品;今天结果了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凶犯的性命,明天又结果了一个偷了庄户孩子六个便士的小扒手。
所有这些事情,以及成百上千件和这些类似的事情,发生在那令人怀恋的好时候一千七百七十五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登基之次年],以及紧跟这一年的时候。就在这种种事情纷至沓来的时节,伐木人和庄稼人神不知鬼不觉地继续劳作,而那地阁方圆的两位国王以及那容颜欠佳和容颜姣好的两位王后,则颇起劲儿地忙来忙去,以高压手段行使他们的神授权力。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就是如此这般地统领着他们治下的那些赫赫伟人和芸芸细民,沿着铺展在他们面前的条条道路行进,本书所述细民,也被列入其中。
第二章邮车
在十一月下旬一个星期五的夜晚,摆在与本书故事有关的第一个人物面前的那条路,是多佛[英格兰东南部一海港,去法国多由此登船过海峡]大道。那辆多佛邮车叽里咕噜地爬上射手山[伦敦东南距城数英里的一座小山]的时候,就他来说,多佛大道是在这辆邮车前边,一直通到前方去的。他跟在邮车旁边踏着泥泞步行上山,其余旅客也是如此;这倒并非由于他们在那种情况下怀有遛腿儿的雅兴,而是因为山路陡,套难拉,泥浆滑,邮车重,几匹马已经三次驻步不前,还一度拉着马车横穿道路,打算抗命把车拉回苍草地[距射手山3英里,一个地名]。不过缰绳、鞭子、车夫、护卫联成一气,早已宣读了制止这一意图的檄文。其实这种意图倒是与某些畜类也富有理性的论断完全吻合,于是这套马也就投降归顺,回过头来执行它们的任务了。
它们低着脑袋、颠着尾巴、蹚着深厚的泥浆,步履笨重地一路前进,在泥浆中挣扎,失蹄踉跄,仿佛浑身都散架了。车夫每次小心翼翼地吆喝一声“喔——咿”,让它们缓一缓、停一停,那左侧的辕马就猛力摇晃一下马头以及头上的每件东西——就像一匹特别善于表情达意的马那样,坚决相信这辆马车不能够爬到山上。这匹辕马每次这样一抖擞,这位旅客就像胆小的旅客常有的情形那样,吓一大跳,被搅得心慌意乱。
所有的低谷洼地都飘动着如同白絮的雾气,无着无落地游荡到山上,像一个身负罪恶的幽灵[按迷信的说法,善人死后进天堂,有归宿;冤者、罪者魂无所归],意欲觅得休憩之所,却毫无所得。可以看得见,黏潮浓重的冷雾一股接着一股,一股盖过一股,在空中缓缓飘过,像混浊海水的波浪。雾气很浓,遮住了车灯,除了它自己所形成的重波叠浪和几码路面,什么也照不见。马奋力拉着车,呼出的气喷到雾中,仿佛那雾气都是马喷出来的。
除了那位旅客,还有另外两位旅客也迈着沉重的脚步爬上山顶。三个都一直裹到颧骨和耳朵上边,穿着过膝长筒靴。三个当中,谁也不能就他所见到的情形说出另外那两个人是什么样子,而且在这样紧包密裹之下,每个人都蒙得严严实实,不仅避开了他那两位同伴的肉眼,而且避开了他们的心眼。在那种年月,行路的人不敢简单寒暄过后就推心置腹,因为路上不论什么人都可能是强盗或者强盗的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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