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莫泊桑长篇小说中,是思想和艺术成就的一部。它走完了从通俗小说到经典名著的过程,是雅俗共赏的作品。故事生动风趣、语言清新自然,具有戏剧效果,并在日常小事中发现人生哲理。莫泊桑把自己的这部作品称为“巴黎怪异的大杂烩”。
小说塑造了一个雄心勃勃的典型的野心家和冒险家形象,开创了法国文学中“漂亮朋友”系列的先河。恩格斯曾为这部小说表示向莫泊桑脱帽致敬。
李玉民,1939年生。196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1964年作为新中国首批留法学生到法国勒恩大学进修两年,后任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教学之余,从事法国纯文学翻译三十余年,译著五十多种,约有一千五百万字。主要译著:小说有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巴尔扎克的《幽谷百合》,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莫泊桑的《一生》、《漂亮朋友》、《羊脂球》等;戏剧有《缪塞戏剧选》、《加缪全集·戏剧卷》等;诗歌有《艾吕雅诗选》、《阿波利奈尔诗选》等六本作品。此外,编选并翻译了《缪塞精选集》、《阿波利奈尔精选集》、《纪德精选集》;主编了《纪德文集》(五卷)、《法国大诗人传记丛书》(十卷)。在李玉民的译作中,有半数作品是由他首次介绍给中国读者的。他主张文学翻译是一种特殊的文学创作,译作应是给读者以文学享受的作品。李玉民“译文洒脱,属于傅雷先生的那个传统”(柳鸣九语)。
第一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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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外国文学经典·名家名译(全译本) 漂亮朋友》:
第一章
乔治·杜洛华拿一百苏硬币埋单,接过女收款员找的零钱,便走出餐馆。
他长得一表人才,又保留当下级军官时的威仪,这会儿挺直腰身,以军人的习惯动作捻了捻小胡子,美男子的目光对晚餐迟到的顾客迅疾一扫,就像老鹰那样一览无余。
几个女人已经抬起头来注视他,有三名青年女工,还有一个徐娘半老的音乐教师,是个头发不整、帽子落满灰尘、衣裙歪斜的邋遢女人,以及陪同丈夫的两个小市民,看样子全是这家廉价大众餐馆的常客。
杜洛华来到街上,伫立了片刻,想想该干什么。今天是六月二十八日,口袋里只剩下三法郎四十生丁,要支持到月底。这就意味着面临选择:要么用两顿晚餐不用午餐,要么用两顿午餐不用晚餐。他考虑午餐二十二苏一顿,而晚餐为三十苏,如果只用午餐,那还能剩下一法郎二十生丁,又顶两顿小吃,可以在街上吃点面包夹红肠,喝两杯啤酒。这就是他的主要花销,也是他夜晚的主要娱乐。转念至此,他就沿着洛蕾特圣母院街朝下坡走去。
他走路的姿势,还像身穿轻骑兵军装时那样,昂首挺胸,仿佛刚下马似的双腿微微叉开,在行人熙熙攘攘的街上勇往直前。他那顶高筒礼帽已然破旧,斜压在耳朵上,鞋跟踏在铺石马路上嗒嗒作响,但他仍然摆出退伍军人轩昂的派势,傲视行人、房舍,甚至整座城市。
他那套衣服也就值六十法郎,但是潇洒的风度犹存,十分惹眼,虽略显俗了点儿,但毕竟衣冠楚楚。他高高的个头儿,相貌堂堂,两撇翘起的小胡子仿佛长在唇上的青苔,小小瞳孔的蓝眼睛非常清亮,一头近棕褐色的金发自然卷曲,正中分缝儿,活像通俗小说中的反面人物。
正值夏夜,巴黎憋闷难耐,像蒸汽浴室一样燠热,在夜色中憋得人大汗淋漓。阴沟的花岗岩洞口喷出一股股臭气;设在地下室的厨房,也从低矮的窗户朝街上散发泔水和剩浇汁的腐臭味。
那些门房都穿着衬衫,骑在草垫椅上,在各自门洞里抽着烟斗。行人都光着头,帽子拿在手上,拖着沉重的脚步。
乔治·杜洛华走在林荫大道上,又停下脚步,心中犹豫不决,不知做什么好。现在,他想去香榭丽舍大街和布洛涅树林大街,好在树下呼吸点新鲜空气,但是还有一种欲望也在撩拨他,但愿有一次艳遇。
会有什么样的艳遇呢?他自己也说不清,反正他在等待,每天从早到晚,足足等了三个多月。不过,他仗着漂亮面孔和风流举止,有时说不上在哪儿也偷了点儿情,但是他总希望再多些,再有味些。
囊空如洗,又热血沸腾,在街头巷尾碰上浪荡的女人,他更是欲火中烧。那些女人柔声招呼:“漂亮的小伙子,跟我来好吗?”他哪敢跟着去呢,付不起钱啊。况且,他还在等待另一种际遇,另一种亲热,少几分庸俗的。
然而,他爱去妓女云集的场所,如她们出入的舞厅、咖啡馆,她们兜客的街道。他爱同她们接近,同她们交谈,随便以“你”称呼她们,闻她们身上郁烈的香水味,感受同她们在一起的滋味。她们毕竟也是女人,是专供性爱的女人,他绝不像出身高贵的那种男子,天生就鄙视她们。
他随着热得发昏的人流,拐上玛德莱娜教堂的方向。路两旁大咖啡馆客满为患,漫溢到了人行道。只见灯火辉煌,顾客面前的小方桌或圆桌上摆着玻璃杯,盛有红黄绿褐等各种颜色的饮料。大肚长颈瓶中,透明的粗冰柱亮晶晶的,冰镇着澄澈悦目的饮用水。
杜洛华不觉放慢脚步,嗓子干渴,真想喝点什么。
这种夏天的夜晚,又热又渴,实在难以忍受,他想像清凉饮料流进口中的那种快感。可是今天晚上,哪怕只喝两杯啤酒,第二天的那顿经济晚餐就泡汤了,而月底饥肠辘辘的滋味,他早已铭心刻骨了。
他心中暗道:“我一定得支持到十点钟,再去美洲人咖啡馆喝杯啤酒。真他妈的见鬼!怎么渴得这么厉害!”他又瞧瞧坐在那里饮用的那些人,所有那些人都能随心所欲地解渴畅饮。他经过一家家咖啡馆,摆出一副又放肆又快活的神态,打量每个顾客的外貌衣着,估摸他们身上能带多少钱。一股怒火袭上心头,他恼恨安安稳稳坐着的那些人。搜搜他们的腰包,准能掏出金币、银币和零钢镚儿。平均起来,每人至少能有两枚金路易,每家咖啡馆有百十来人,两枚金币乘以一百,就合四千法郎啊!他口里嘟嘟囔囔:“这些蠢猪!”同时大摇大摆,显出优雅的姿态。在街角暗处若能逮住那么一个,那就毫不客气,非扭断他脖子不可,就像从前大演习时捉农家的鸡鸭那样。
这时,他想起在非洲的那两年军旅生涯,想起在南部省小哨所里如何勒索阿拉伯人。还有一次,他们到乌勒德一阿拉纳部落为非作歹,干掉了三个人,他和伙伴捞了二十只鸡、两只羊,以及黄金和半年的笑料,想到这里,他的嘴唇掠过一丝残忍而快意的微笑。
后来始终没有查出杀人凶手,其实也没有认真查,阿拉伯人算什么,简直就是当兵的天生的猎物。
在巴黎可就是另外一码事儿了,总不能挎刀持枪,明火执仗地抢掠,一点儿王法也没有。他感到内心还充满在被征服国为所欲为的下级军官的全部本能。自不待言,他十分怀念在沙漠中度过的那两年时光。多遗憾没有留在那里啊!原指望回国要比待在那里强。哪料现在!嘿,是啊,现在,可有好瞧的啦!
他舌头在嘴里打卷儿,咂咂有声,仿佛验证口腔的确干得要命。
周围人潮涌动,显得衰竭而迟缓了,他头脑中充斥着这个念头:“这帮畜生,这些蠢货,坎肩口袋里都装着钱。”他用口哨吹着欢快的小调,横着膀子冲撞行人。被撞的男人,有的回头骂骂咧咧,有的女人则嚷一声:“简直是一头牲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