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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连锁·直通:“家门口诉讼”模式的实证与法理 定 价:¥50 中 教 价:¥37.50 (7.50折) 库 存 数: 0
本书全面阐述了福建省泉州市法院创新推出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从平台诞生的创造性思维和法理依据,到付诸实践的艰辛过程,以及现阶段取得的部分成果作了详细展示和说明。本书内容可以为其他地方法院进行同类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帮助。
自序
且以这本小书,作为对福建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诞生周年的纪念,也作为对自己50岁生日的馈赠。
回首一年前的2015年1月12日,全国首创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在泉州法院正式推出、落地运行,开启了老百姓“家门口打官司”的全新诉讼模式:不论当事人是哪里人,不论案件归哪个法院或人民法庭管辖,当事人均可就近选择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人民法庭)办理诉讼事务。由此引发了一场诉讼服务、诉讼模式从理念到制度的深刻变革和讨论。我想,平台产生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其内核与精髓,就在于跨域的思维、一体化的理念,辖区各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在内的每个诉讼服务窗口互联化、连锁化,每个窗口之间都承担着互相代为对外提供诉讼服务的职责,不管你是在本地还是异地,只要你走进任何一个法院窗口,就能一站式、无障碍地办理完异地立案、提交或领取各类诉讼材料、异地庭审、异地申请执行等涵盖诉讼全流程的数十项事务。“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前当事人打官司特别是打异地官司需要老远跑、来回跑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最大的价值与贡献,就在于高度契合“两便”原则,既极大便利老百姓诉讼,宣告了异地诉讼难、异地诉讼累的“世界性难题”有了独一无二的“泉州解法”,又把准了社会大融合、要素大流通、诉讼“大爆炸”的时代脉搏,改变了各法院之间“自扫门前雪”的传统格局,通过重构诉讼流程运行机制、再造审判执行工作新模式,整合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为破解“立案难”“送达难”“保全难”“执行难”等诸多长期困扰法院的难题开辟了一条新路——在跨域的思维、一体化的理念指导下,再辅之以“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跑腿,群众受益,法官减负,管理提质”的综合效益,这已经为平台一年多来的实践所验证。
正因如此,平台一年来的实践,得到社会各界纷纷点赞,被誉为“开先河的创意、全局性的创新、革命性的创造”,由此引领了泉州法院全面发展特别是机制创新、品牌创建跨入历史最好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先后三次对平台建设做出重要肯定批示,《人民日报》头版报眼、内参及新华社内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革情况交流》、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改革情况》等相继给予关注、报道、推介,形成了诉讼服务的“泉州模式”、司法改革创新的“泉州实践”。
正因如此,在平台推出周年之际,作为平台首倡者、策划者、推动者、实践者,思考良多,感慨良多。不揣浅陋,在繁杂的日常工作之余,对平台的构想动因、创建思路、运行机制做一系统梳理,对平台的概念界定、内在价值、发展前景做一尝试性的解读,对与平台建设紧密相关的多个法理问题进行逐一辨析,最终汇聚成书。如此,一为感怀,希望以亲历者的身份“现身说法”,为大家提供一个可学可用的现成样本,也让社会更知晓、更了解平台、更懂得运用平台,并从平台中受益。二为前行,平台建设就像一次远征,现在刚刚走出了几里路,驻足其间,整整行囊,理理思绪,是为走得更稳、行得更远。三也为“交差”。厦门大学齐树洁教授、徐崇利教授等师友考察平台后对我说,平台提出并从制度上、根本上解决了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问题,系统构建了一种全新的“家门口诉讼”模式,据他们所知,这件事全世界都没人提过,更没人做过,当属世界首创,具有极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叮嘱我抽空潜心研究、梳理,把平台建设的实践成果上升为理论成果,进而去推动更高层次、更宽层面的司法实践,进而让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更快、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创新的红利。师友言者谆谆、好意提点,我又岂能“听者藐藐”、无动于衷?直接“诱因”,正在于此。
五十而知天命。什么是自己的“天命”?除了抚心、问道、求实、担当,岂有他哉!“位卑未敢忘忧国”,作为一名中级法院院长,为官一任,总要多办实事、办成好事,造福一方百姓;也无妨站位全局,想大事、办大事,为国家、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多做贡献。更何况,假如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多一份获得,为共和国的法治大厦添加一砖一瓦,一定不枉此生!
从南平中院院长到泉州中院院长,一路走来,肩上的责任无时敢忘,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和方式破解难题、引领发展的理念也从未停滞。是故,在南平工作期间,探索形成“1110”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及系列配套制度、十几项创新机制,短短几年内成功引领南平法院实现后发赶超、跨越发展;到泉州这一全省经济重镇、人口大市工作后,感到责任更重、使命更巨,必须虑在全局、创在潮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是故,始终紧扣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鼓励基层首创的战略决策,始终怀着“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的为民情怀,针对异地诉讼难、异地诉讼累这一全世界没有人公开提出过、更没有真正解决过的问题,敢于涉险滩,敢于第一个吃螃蟹。
既已认准了目标,岂能轻言放弃!不仅提出问题,而且誓要找到一把破解之钥。在平台前期调研论证、方案设计、动员部署、任务落实、宣传推广等各环节,亲自主持、亲自协调、亲自督导、亲自把关,既当“总设计师”,又做“项目经理”,加班加点了无数个日日夜夜,付出了很多精力、很多心血,有时为了一个关键节点的构造、一项具体制度的设计、一个总结推行的词句,甚至为了给平台取一个最好的名字,总是“朝思暮想”、夜不能寐,不知花白了多少头发。即使面对平台创建初期的一些质疑甚至嘲讽,面对平台推进过程中涌现的一个个难题,经历了不少风风雨雨、曲曲折折,也不曾有过动摇。所幸功夫不负有心人,春种一粒粟,只要精心呵护、培育,总会秋收遍地金。平台一经推出,老百姓能用、会用、爱用,好评如潮,享誉泉州大地。随着去年底福建省高院决定将平台其中一项内容即跨域立案制度推广到全省法院,平台的红利更加充分释放,惠及全省人民。
平台之所以能够顺利推出、有效运作、群众认可,既是多种因素聚合而水到渠成,也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缘际会”。
感谢这个伟大的时代。党和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为法治建设描绘美丽的蓝图。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征程。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开辟了全面深化改革中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为激发基层首创提供了无限动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及其开创的“家门口诉讼”模式,是扎根实践的先行探索,是环环相扣、层层相连的司法创新体系,不仅是对现有诉讼服务观念的革新,对现有诉讼服务格局的“刷新”,也是对现有诉讼模式乃至法院工作机制的创新。身处这个法制变革的时代,身怀法治梦想的建设者“能够圆梦”,大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价值。
感谢组织给我多地区、多部门、多岗位的历练机会,让我挑起泉州中院“一把手”的担子。我参加工作后先是从事外经贸工作,之后就开始了近20年的法院系统工作生涯,从省高院的书记员、内勤做起,到竞岗成为业务庭副庭长,到福州中院副院长,再通过省委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省管领导干部考试,先后到南平中院和泉州中院任院长,经历过多个地区、多个法院、多个岗位的锻炼,对法院工作、审判业务、司法规律、司法制度的各方面、各环节都有比较深入全面的认知和把握。这些应该都是开展司法工作机制创新的比较有利的基础和条件。深有体会的是,作为一名中院院长,位虽不算高,但既能想大事,也能干大事,确是一名领导干部施展才华、有所作为的重要舞台。就如“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的创建,是一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关系法院的发展全局,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感恩组织给我担任法院“一把手”的机会,使我能够从全局出发,提出这一创新构想,并能协调各方、广泛动员,及时将构想兑现。
感谢泉州这块生机勃勃、敢拼会赢的土地。泉州作为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全国改革开放十八个典型地区之一,既有丰富多元的历史文化积淀,又有以“泉州模式”“民办特区”“品牌之都”等为代表的一系列“烫金名片”,民营经济发达,县域经济活跃,城乡一体发展,经济总量连续17年居全省首位,人口总量、法院受理案件总量多年来也全省第一,特别是泉州人“爱拼才会赢,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世代相传、蜚声海内外。置身这块土地,自当砥励奋发。司法作为上层建筑,如何通过创新工作制度机制,更好适应、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就成为我一到任就开始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可以说,没有泉州经济社会深度的融合发展,就没有平台生根的土壤;没有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力支持,就没有平台成长的坚强后盾;没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呼吁和关切,就没有催生平台的“燃料”。平台诞生于生机勃勃的泉州大地,也正如所深耕其中的这块土地一样,从一开始便焕发出勃勃生机。
感谢母校厦门大学对我7年的培养。“南方之强”厦门大学,“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一直吸引着我、激励着我。我于1983年进入厦门大学法律系学习,先后攻读法学学士学位与民法学硕士学位。连续7年厦大的学习生涯,培养了我在思考乃至思想方面的独立品格,锻炼了我注重创新的批判式思维,指引着我不断去求索、求知、求新,并在这求索、求知、求新的过程中,不忘初心,始终坚守“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准则。平台从构想、论证、推出、落地、推广的全过程,也无不凝聚着这一精神因子。
平台和这本小书就像与自己血脉相连、不能割舍的“双胞胎”。从构想、论证、推出,到持续运作、宣传、推广,再到理念、法理、价值的提炼、考量、研判,既有“十月怀胎”的艰辛,也有即将“临盆”的阵痛,还有悉心抚育的烦恼,但更有呱呱坠地的喜悦、健康成长并成为有用之才的欣慰。
一位著名的跨国企业集团创始人曾说,创新不是设计出来的,创新没有理论,也没有公式,就是一个个地解决问题,他自己的一次次创新经历也是被“逼”出来的。创建平台不是一蹴而就之事,也不是为创新而创新,总有一个个问题要去破解、一个个难关要去攻克,需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写作本书又何尝不是如此。每当夜幕降临,忙过一天的公务,在干警下班回家后,就剩下自己办公室那一点阑珊的灯火、一个潜思的身影;每当夜深人静,却最是头绪万千、难以成眠。多少次辗转反侧,只为提炼一个准确的观点,探寻一个完美的论证,酝酿一个恰当的表达;多少次夜半起身,只为随时拿起床头的纸笔,捕捉脑海中那些一闪念的火花,记录下稍纵即逝的灵感。点点滴滴,一词一句,就在这时而煎熬、时而兴奋的日夜交替中,慢慢汇聚,慢慢成形,最终有了大家手里的这部小书。
如果说一生要做成一件最满意的事,于我就是创建了平台;如果说一生要有一部最满意的作品,于我就是这本小书。一直相信,只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只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才是世界的。笔者既非专家、学者、教授,也非作家、写手,本书文字不求华丽,文理不求艰深,但求手写我心,文达我意,意尽则言止,但求思想鲜活、观点鲜明,写真情,说真话,见人见物见思想,好看易懂有兴味。
本书无论骨架还是血肉,无论观点还是灵魂,都来自于笔者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都植根于又升华于平台的建设实践,而非凭空臆想,“为赋新词强说愁”,对其意义、价值和生命力,笔者信心满怀,也充满期待。著作等身非吾愿,若这本小书可以像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一样,能在古今中外难以胜数的作品中历久弥新,发出属于自己的独特光辉,足矣!
“寻章不觉已春深,夜半挑灯更细看。”当书稿已成,即将付梓,犹如刚大病一场,又似脱胎换骨、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把这部小书捧在手里,就像母亲看着襁褓中的婴儿,既怜爱十分,也期许十分。作为自己辛勤与智慧的结晶,一切的努力、付出、汗水、心血,此时都觉万分值得、万分欣慰。这本小书,就像投入平静水面的一粒石子,如能激起一片浪花,给大家一些启发和触动,引起各界进一步的关注、研究、共鸣甚至争论,为平台深化建设、拓展运用、扩大效益集智聚力,足矣!
北海虽赊,扶摇可接。站在共和国法治建设新的历史起点,作为共和国法治道路的实践者、建设者、探索者的一员,笔者豪情满怀,心潮澎湃。如能以自己的先行探索,为苍生百姓多谋一些福祉,为共和国法治进步多尽一份绵薄之力,不负组织的信任与期望,不负母校的教育与培养,不负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各位至亲好友的关爱,足矣!
行笔至此,抬眼推窗,东方已经微微发白,但夜还是那么静谧,风还是那么清凉,天空还是那么空阔、高远。
揉揉眼,定定神,俯身案头,细细回看,才发现已啰唆、絮叨太多,而且颇像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有些提法、表达也显得有些狂狷自大,只因在写作过程中,如同天下的父母看着自己的孩子降生,感慨于创意之难、创新之艰、创作之苦、创就之喜,激动之情难以抑制,还请读者诸君原谅!但这也是笔者的真情真性。且敝帚尚需自珍,更何况是自己的心血结晶,总免不了要打打广告,只是真心希望把平台推介给大家,并企盼读者诸君能通读全书,从而去理解、体味、洞察法治建设者的那份坚守、那份激情。
平台创建没有先例可循,写作本书也没有多少现成的论著典籍可供参考,如同在一张白纸上作画,加之自己学识、精力所限,书中如有不当乃至错误之处,敬请方家不吝教正。
本书成书过程中,泉州中院的多名同事在资料搜集、文稿整理等方面协助我做了大量工作,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至亲好友都对本书出版十分关心,妻子、女儿对本书的写作也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最后,不能不提到的,就是我的母亲。母亲本已年老,患病多年。但因工作原因,母亲病重期间,一直没能好好陪伴她、照顾她。2016年2月23日中午,突然接到母亲病危昏迷的消息,慌忙从泉州赶回福州,母亲却再也没能醒来,没能再说上一句话,第二天即2月24日上午就永远离开了我。和天下千万母亲一样,母亲是那么的辛苦、操劳,那么的平凡、普通,又是那么的伟大与无可替代。一辈子的含辛茹苦,无数次的千叮万嘱,多少回的嘘寒问暖,虽千言万语道不尽,实难报答于万一。但母亲去世了,这一切都不再有。那种“子欲孝而亲不待”的悲恸,自然不必多说。看着书稿即将付梓,也算有一丝欣慰。谨将它献给在天堂的母亲,愿它带去儿子对母亲的无限思念和些许报答,愿母亲安息!
是为序。
欧岩峰作于丙申年春
欧岩峰,福建闽侯人,1965年12月出生,1983年考入厦门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本科毕业后继续在厦门大学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于1990年获民法学硕士学位。先后任有色金属进出口福建公司外销员、法律顾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民四庭副庭长,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1年2月~2014年7月任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自序
前言
第一章“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的设计理念
第一节构建平台的背景及动因
一、政策方面:实现“四个落地”
二、工作层面:兑现“三个回应”
三、现实层面:破解“三个不适应”
第二节创建平台的构想及思路
第三节平台的框架及功能
第四节平台的概念界定
一、从当事人层面看,平台是一种当事人“自主选择法院”的“家门口诉讼”新模式
二、从司法理念层面看,平台是诉讼服务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这一本貌的回归
三、从法院间关系层面,平台是一种刚性的、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的新型域内司法协作关系
四、从诉讼流程运行模式来说,平台是通过对诉讼流程的二重剥离与再造,变诉讼流程运行的单轨模式为双轨乃至多轨模式
五、从法律关系上说,平台是一种三元结构的新型诉讼服务关系
第五节平台的现实效益
一、极大便利了群众诉讼、减轻了诉累
二、极大促进了法院队伍效能作风的转变
三、极大促进了“互联网+”融合运用及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四、极大提升了法院的社会评价,亮化了法院形象
五、为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破解“立案难”提供了多重保障
第二章“家门口诉讼”模式的法理证成
第一节平台的运作模式符合案件管辖基本原则
第二节平台的运行机制有利于平等保护当事人行使诉权
第三节平台不会导致滥用诉权及虚假诉讼
第四节平台符合诉讼活动亲历性要求
第五节平台的运行机理符合“两便原则”的要求
第六节平台符合诉讼服务的恰当边界
第三章“家门口诉讼”模式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
第一节运行机制解读
一、跨域,家门口、全域通、信息化的诉讼服务
二、连锁,标准化、规范化、无差别的诉讼服务
三、直通,全方位、全流程、零障碍的诉讼服务
第二节保障机制解读
一、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制度和责任保障
三、物质和技术保障
四、宣传和舆论保障
第四章平台是对“互联网+”的创造性运用
第一节平台对“互联网+”的有机融合运用
一、当前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平台对“互联网+”的创造性运用
第二节平台与其他诉讼服务模式的比较研究
一、比较的前提:诉讼服务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
二、比较的对象:其他诉讼服务模式的基本介绍
三、比较的结论:平台具有其他诉讼服务模式所无的先进性和生命力
四、结论
第三节各种创新下诉讼服务模式的冷思考
一、实质性诉讼服务是诉讼服务的核心,任何不带有实质性诉讼服务功能的模式创新都不会有普遍的生命力
二、事实查明以及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特别是事实查明的不确定性是诉讼服务合理存在的主要因素,所以亲历性服务应当得到强化,而不是弱化
三、无任何争议的简单案件不应被拿来印证某种诉讼服务模式的价值,诉讼服务模式创新应着眼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四、互联网在司法公开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互联网+”不是“+技术”、“+宣传”、“+政绩”,而应当是“+实际解决问题”
第五章“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的发展展望
第一节“家门口诉讼”模式复制推广的基础与条件
一、平台的创意是开先河的
二、平台具有实实在在的现实需求,并已经实际落地运行、
经过实践检验
三、平台运行机制本身具有普惠性和普适性
四、平台具有提纲挈领的综合效益
五、平台的复制推广具备技术支持且无须投入过大成本
第二节“家门口诉讼”模式复制推广的深远意义
一、最大限度便利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二、实现诉讼服务均等化,有效解决诉讼服务领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等不合理现象
三、推动服务型司法理念深入人心,为从根本上破除“六难”问题提供制度支撑
四、促进构建新型司法协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率
五、有力推动、倒逼人民法院信息化3版早日建成
第三节推广“家门口诉讼”模式的相关建议
结束语
附录1“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大事记
附录2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媒体报道一览表
附录3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媒体报道摘录
附录4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媒体专访摘录
附录5理念革新双轮驱动——福建泉州法院以创新思维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附录6“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Logo及其释义
附录7作品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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