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撰写融入了作者多年从事教学、科研、办案实践的收获与体验。书中内容新颖、概念明确、定义严谨,并且语方通俗易懂。在对中国与美国的犯罪现场勘查较为系统梳理的基础上进行比较研究,能够帮助读者更准确、更全现地了解中美两国在犯罪现场勘查方面的异同点。
犯罪现场勘查是刑事案件侦查(犯罪调查)工作的基础,是一项重要的侦查活动,其根本任务就是搜集现场犯罪证据。一起案件现场勘查工作的好与坏,质量的高与低是该案件能否顺利侦破的关键,也对后续的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产生重大的影响。长期以来,中国法学界和执法部门的专家、学者一直致力于研究和探索如何能使犯罪现场勘查做到合法、科学、规范,为刑事侦查制度的运行符合公平和正义的原则而做出艰辛的努力,成效是显著的。然而,过去虽有少量论著从法律角度进行了中美刑事制度、中美侦查制度的比较研究等,但从犯罪现场勘查实践、新技术新方法视角探讨的研究成果甚少。由于这一领域的技术发展迅速、内容更新较快,学习和掌握先进技术、借鉴他国行之有效的做法已成为中国广大现场勘查人员知识更新的重点和打击“新型犯罪”的必然要求。
笔者在美国纽海文大学李昌钰法科学研究所进修(高级研究学者)期间,有幸参加了该所有关美国以及国际警察技术技能培训和相关案件物证鉴定工作,对美国犯罪现场勘查的程序步骤、技术规范有了新的认识,体会较深,收获颇丰。
在撰写本书过程中,除了参考国内外一些指定的专著和论文,融入了作者多年从事教学、科研、办案实践的收获与体验,力求做到内容新颖、概念明确、定义严谨、技术鉴定要点规范、语音通俗易懂。在对中国与美国的犯罪现场勘查较为系统梳理的基础上进行比较研究,旨在帮助读者更准确、更全面地了解中美两国在犯罪现场勘查方面的异同点。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时至今日,中国大陆不少书刊、网站,甚至词典对公安、司法实践中使用频度比较高的技术名词概念,如“刑事技术(也称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技术”、“法庭科学”的界定尚不清晰。目前,在刑事侦查活动中所采用的证据采集、技术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各类公安院校编制的教科书均称“刑事技术”。而在司法实践中,痕迹、文书(文件)和微量物证采集和鉴定文书中将其称为“物证技术”。然而,近期出台的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有关标准称为“法庭科学”。毫无疑问,上述三者从技术要点、使用方法上都是自然科学技术在法律活动中的应用,只不过在不同的案件(事件)当中适用法律程序上略有不同而已。笔者在本书中对此未作更进一步的具体区分。另外,关于中美对“犯罪现场勘查”与“刑事现场勘查”,“侦查”与“调查”概念也未加以区别。此外,为了方便读者查阅资料,对一些常用的和疑惑的专业术语附加了英文原文和缩写,对部分英文缩写和英文网站增加了英文原文的全称和简要的中文说明。
本书共分七章。第一章和第二章介绍了中美犯罪现场勘查的基本概念、一般程序、具体步骤,进而对中美犯罪现场勘查进行比较研究。
第三章介绍了中美犯罪现场物证采集技术,包括痕迹采集、生物物质采集、微量物证采集、毒物和毒品物证采集的技术要点。
第四章分别介绍了中国犯罪现场分析和美国犯罪现场重建的概念、内容、程序,阐述了二者之间的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第五~七章重点介绍美国犯罪现场勘察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同时介绍了犯罪现场勘验资源,包括一些有用的网站、制造商信息和犯罪现场参考资料。
另外,为了读者方便查阅,本书后收录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公通字〔2005〕54号),同时,对每个条款的开头标明了本条款的主题词,以供参考。
作者衷心感谢对本书撰写过程中给予指导和帮助的李昌钰博士;同时感谢纽海文大学李昌钰法科学研究所因犯罪现场勘查知识丰富,涉及面广,加之作者水平有限,疏漏和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敖日其冷
于美国康州纽海文大学
2015年7月1日
敖日其冷,男,1964年生,蒙古族,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安部《刑事技术》杂志编委。主要从事公安学、公安技术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和参与多起疑难案件痕迹物证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