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论
一、作为区域特色的江南文化
江南,这片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热土;江南,这块万物灵长、天地精华的土地。她以深厚的文化底蕴孕育出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灵动多样的艺术品种,以独特的魅力播散华夏,文明全球。在讨论具有区域特色的江南文化之前,先对两个关键词“文化”和“区域”进行学理的追问。通过文献检索,国内外学者对文化的解释约有200多种,呈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状态。《辞海》认为:“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国际百科全书》指出:“文化术语有两个主要用法:(1)指高级文明的产品——诸如文学、艺术、哲学——因此它又用于形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们(有文化的人);(2)人类学家和其它人文科学的学者们用于形容人们历史与现实中,共有独自特征,即思想、风俗、物质目标的创造,所有这一切的积累,以及对自然环境极为复杂的适应。” 1982年,在墨西哥城举办的第二届世界文化政策大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曾给文化下了如下定义:“文化在今天应被视为一个社会和社会集团的精神和物质、知识和情感的所有与众不同显著特色的集合总体, 除了艺术和文学, 它还包括生活方式、人权、价值体系、传统以及信仰。” 可见,文化是人化,是人类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并合。
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文化作为“文治教化”的简化形式,是德行、智慧、绝地天通的总称。古代人以“文”追溢贤明先王,《逸周书》卷六《溢法解》:“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厚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憨民惠礼曰文,锡民爵位曰文。”还有“文”作为团结、招徕人民的引力,所谓“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 “恩覃九有,化被万方” 共同的文化成为中华各民族的融合剂,是华夏民族内聚力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马克思曾说:“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自己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今天我们通用的“文化”一词,便是近代学人在译介西方语汇(Cultura)时,吸收西方学术思想,又借用中国固有的“文”“化”及“文化”等词语,加以融铸再创造而成的。
中国古代典籍里有许多“文”“化”相关的论述。《尚书序》:“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说的是“文物典籍”;《论语?子罕》:“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讲的是“礼乐制度”;《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话的是“德行”与“道艺”等等。《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圣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言的是“文”与“质”的对称;《二程粹言》卷一:“礼者,理也,文也;理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论的是“文”与“实”对应等等。
“化”则有变、改、化生、造化和化育等诸意。《易? 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素问》卷十二:“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庄子?刻意》:“化育万物。”疏:“化异仓生,含育万物。”
“文”与“化”并用,较早见于战国末年的《易?贲卦?象传》:“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然而,这里并未构成“文化”这一概念。正式使用“文化”这一词语的是西汉以后。《说苑?指武》载:“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力加焉。” 《三月二日曲水诗序》里有“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补之诗》记有“文化内辑,武功外悠。”等等。因此,中国古代“文化”概念的狭义理解,是指文治教化的总和,与天造地设的自然相对称,即人文与天文相对,与无教化的“质朴”和“野蛮”形成反动,也就是“文”与“质”、“文”与“野”相对。
与西方“文化”概念相对应的拉丁文Cultura,原形为动词,包含有耕种、居住、练习、留心或注意、敬神等多重意义,包蕴着通过人为努力摆脱自然状态的意思。在汉语系统里,与Cultura的含义想接近的有“文化”和“文明”两个词。而“文明”一词则更贴近Cultura。“文明”是从人类的物质创造,特别是对火的运用,引申到精神的光明普照大地。孔颖达疏解《尚书?尧典》“睿哲文明”言:“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把“文明”赋予观照人类整个劳作成就的含义。故“文明”与“以文教化”的“文化”概念内蕴更广,而接近于今日所理解的兼容物质创造与精神创造的广义文化。文化(Cultura)作为一个内涵丰富的多维概念被众多学科所探究、阐发,是在近代欧洲发展开的。文化在时间上的流变和空间上的差异,使人产生“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的感慨。又由于“文化”这一术语被运用的广泛性,导致其内涵与外延的不确定性。产生了诸多解释“文化”概念的派别,并给“文化”作出了许多不同的界说。近代诸多学者梁启超、蔡元培、梁漱溟、陈独秀、贺麟、冯友兰等均对“文化”给出了定义。
梁启超认为:“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又说“文化是包含人类物质、精神两面的业种、业果而言。” 蔡元培认为:“文化是人生发展的状况。” 梁漱溟说:“文化是生活的样法”,又认为:“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的一切。” 陈独秀认为:“文化是对军事、政治、产业而言”,“文化底内容,是包含着科学、宗教、道德、美术、文学、音乐这几种。” 贺麟从“心物合一”观出发,认为:“所谓文化就是经过人类精神陶铸过的自然。” 冯友兰指出:文化是一种“总合体”,“中国文化就是中国之历史、艺术、哲学......之总合体;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单叫做中国文化。”
而今天文化的实质性含义则是“人类化”,是人类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象化,是人类创造的文化价值,经由符号这一介质在传播中的实现过程,而这种实现过程包括外在的文化产品的创制和人自身心智的塑造。 简而言之,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产品,都属于广义的文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
人们常说中国是“声明文物之邦”,这也是一个广义的文化概念。文化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的运动历程便是文化史。梁启超认为:“旧史皆洋于政事而略于文化。” 旧史“乃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恩格斯认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 意大利思想家葛兰西说:“文化并非知识的杂凑,而是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它是一个人内在的自我组织和训练;它是对一个人自己人格的占有;它是对一种优越意识的征服,在达到这一征服的地方,理解一个人自己的历史价值在生活中的作用、权利和责任才能成为可能。” 这便是一种实践的、能动的、洋溢着主体精神的文化观。
首先,作为观念形态的江南文化总是受制于并依附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如音乐演奏需要乐器,美术创作离不开颜料、笔墨纸砚和画布之类,文学流传依赖于印刷、纸张等物质材料......所谓“来牟率育而大文发焉” ,即指粮食充裕了,文化才能得以昌盛。
其次,作为观念形态的江南文化是以物质世界和人类的物质创造以及作为物质实体的人为表现、描绘或研究对象的。
再次,作为观念形态的江南文化人类的物质创造、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凝聚起来的智慧、意向、情绪和综合成就,并且体现出人的生活习俗、行为心理定势的规定性要求,实则是精神的物化或物化的精神。
因此说,文化是一个包括内核与外延的不定型的整体,由外而内约有四个层次: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和心态文化层。所谓物质文化层,是指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方式和产品的总和,是可能触知的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构成整个文化创造深刻的物质基础;所谓制度文化层,是指人类社会实践中组建的各种社会规范;所谓行为文化层,是指人类社会实践,尤其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习惯性心理定势,这是一种以礼俗、民俗形态出现的见之于动作的行为模式;而心态文化层,则是人类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长期氤氲华育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体因素构成的,是文化的内核。
郭沫若说:“世界文化史的关于中国方面的记载,正还是一张白纸。恩格斯的《家族?私有财产及国家的起源》中还没有一句说到中国社会的范围......在这时中国人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页。”
我们这里探讨的江南文化基于上述认知展开。江南文化,顾名思义,是一个区域文化概念,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是建立在一定的地理条件基础上的、具有独特文化和风土民情特征的、相对独立的地域性社会体系。因此,具有自成系统的、相对区别于其他区域的文化、语言、风俗、经济和政治结构,以及建立在上述结构基础之上的共同传统。“江南”这个词语的内涵,具有地理学、行政学和区域社会学等层面的意义。作为一个典型的历史地理学概念,江南的范围在古代文献中是变化多样的,是一个涵义广泛、语义变化不定的模糊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典籍中,其所指范围也有所不同。
先秦至两汉时期,江南作为区域名已有,主要是指淮河以南的长江流域包括今湖南、湖北等广大地区。《左传?昭公三年》云:“十月,郑伯如楚,子产相。楚子享之,赋《吉日》。即享,子产乃具田备,王以田江南之梦” ;《左传?昭公四年》曰:“四年,春,王正月,许男如楚,楚子止之,遂止郑伯,复田江南,许男与焉”。 这二则记载均提到郑伯田江南(到江南打猎)之事。《左传》是我国古代史学和文学名著,所书史事起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终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7年)。由此可知,江南概念在春秋战国时已经形成,并专指当时楚国的长江以南地区。 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将全国划分为四个经济区,包括陕西、山东、江南和龙门竭石北地区。其中记载有:“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 司马迁此处论述的主要是位于“江、淮以南”的楚越之地,即“江南”的领域过于广阔,包括今天的江西、安徽一带,其南界一直达到南岭即广东、广西甚至海南,这当然是广义的、最大的范围了。
汉以后,文人史官使用“江南”一词时其所涵盖的区域范围大致指淮河以南长江中下游地区。《晋书?地理志下》称:“江南所得但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惟得谯城而已。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永嘉郡,流永宁、安固、松阳、横阳等四县,而扬州统丹阳、吴郡、吴兴、新安、东阳、临海、永嘉、宣城、义兴、晋陵十一郡。” 又,三国至南北朝年间,由于诸侯战乱,南北分裂,政权更替频繁,江南一称使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江东、江左(古代习惯以东为左,以西为右)。这一提法与长江的流向有关,长江在芜湖、南京间作西南南、东北北流向,隋唐以前这一段航道是南来北往的水上交通要道,人们习惯称自此以下的长江南岸地区为江东。三国时,江东是孙吴的根据地,故当时人们称孙吴统治下的全部地区为江东,孙吴政权也以江东自称。
至隋代,“江南”也被用作《禹贡》中“扬州”的同义词,但实际上“江南”还有江汉以南、江淮以北的意思。唐人眼里的江南范围也很广。王运熙先生引陆龟蒙《江南曲》五首,指出“其四……提到越、吴,指今浙江、江苏地区。其五……当指今湖北地区”,“古代所谓江南,区域颇为广阔,今长江以南一带,东部的江苏、浙江地区,西部的江西、湖南、湖北地区,都属江南范围”。
五代时期,在一些典籍中,江南还特指五代时期的南唐小国。比如:《宋史?本纪》第三“辛丑,遣卢多逊为江南国信使”、“丁亥,谕吴越伐江南”、“冬十月己亥朔,江南主遣徐铉、周惟简来乞缓师” 等,这里的“江南”,很明显就指的是南唐国。
两宋以降,随着政治、经济中心南移,江南的范围也逐渐缩小,狭义的江南代表着繁荣发达的文化和美丽富庶的水乡,区域大致划分为长江中下游南岸的地区。今天的“江南”,李伯重有“八府一州”说,“即明清的苏、松、常、镇、宁、杭、嘉、湖八府以及由苏州府划出的仓州。” 该观点得到诸多学者关注,如刘士林就曾肯定此观点,并将江南地域范围划定为包括江苏、浙江、上海为一体的长三角地区。 冯贤亮在《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指出,江南是指“长江下游南岸的太湖及其周围地区”,相当于“明清时期的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五府与太仓直隶州的全部,以及镇江府的大部和杭州府的余杭、海宁二县”。 也即环太湖流域,这种严格意义上的江南定义,是狭义的江南,是江南的中心。
从行政学角度看,今人据史料研究,最早设置江南行政区域的是在唐朝。唐朝将长江以南地区分为江南东道和江南西道。经后世几代政权更替,国家版图不断增变,“江南”地区有所缩小。五代十国时期为吴越国(主要是江南、上海、苏南地区)与南唐部分地区;两宋时期分为两浙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元朝开始实行行省制,长江下游以南主要为江淮行省;清朝前期有江南省,康熙年间分为江苏省和安徽省,一直沿用至今。
从区域社会学的维度看,无论历史上江南区域如何变化,它都隶属中国,是中国的一个在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文化和风土人情方面均有特色的区域社会。
作为特定区域的江南文化,因其地域范围界定的复杂而显得难以捉摸,尤其是对江南文化史的研究,因其区域历史的不统一性和多样性,给江南文化史的探讨增添了一层难度。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提出的“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 基于这样的认识,刘士林指出研究江南文化也应从江南地区真正走向成熟形态的时代开始,提出江南文化的“诗性”特征,并在后来很多研究中被引用。沿着“诗性江南”的线索,北至皖南,东到海滨,西至江西,南到闽浙,都是江南文化的辐射范围。无论是皖南古朴的民居,或是扬州别具一格的文人画,抑或是余杭的烟柳画桥,都鲜明地折射出一种江南的气质。周振鹤《释江南》 和单之蔷《江南是怎样炼成的》 基本上把握住了江南概念产生的复杂性和演进的规律。张法认为:“第一,江南话语有一个从先秦两汉时期的长江中游的江南到魏晋南北朝的东扩过程。不妨把这一过程表述为:江南概念在不同的时代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所指,而这一核心所指在演进的过程中是流动的,它最终最典型地凝结在江浙地区。第二,在江南概念这一东扩并形成自己的核心区的过程中,有一个不断 “浓缩”的过程。不妨把这一过程表述为,江南概念在扩展、流动、演进中,产生和形成了属于江南美学的审美心态和艺术样态。第三,江南始终是在以中原文化为最高级的中国文化里,由最高级的中原的眼光去看而产生出来的。” 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江南文化作为一种地域文化形态,如同齐鲁文化、巴蜀文化等,是在中国文化的整体中呈现出来的,不仅在于各地域文化多边对照,更在于从整体核心区域对各非核心区域的比较。如此一来,本课题探讨的江南文化主要是指江南核心区域,即明清时基本定型的以太湖流域为核心区并由之衍化出来的江南文化概念。但从历史学视角看,涉及任何一种江南文化史的研究,都还需弄清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江南文化史的源头。它不仅是开始于江南核心区定型之后,也不仅开始于核心区尚未定型前的“江南”,甚至不仅开始于与“江南”一词尚未形成但又与之相关的话语,如东夷、吴越、南方等,而且还可以追溯虽然全无相关话语但确由江南核心地域中的早期文明,如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甚至随着新遗址的考古发现可能还要往前推。
第二,关于上海文化。江南核心区域虽在明清时代定型,但江南文化不会就此停止,而是不断发展。具体而言,民国时期崛起的上海文化就是典型的例证。尽管上海地域在明清已经定型为江南,但由此产生出来的上海文化,却并不完全或者说主要不是来源于江南地理生态,而是聚全国乃至世界的现代化进程。江南地域中已经定型的文化样式与全国乃至世界的现代性文化类型的结合,产生由上海这座国际性都市所负载的江南文化的现代转型。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从江南地域看,上海虽不像苏杭那样属于“核心”,但在文化上却处在时代的最顶峰,在政治地位上也高于苏杭。因此,上海文化的崛起必定会影响到近现代以来的江南文化,在讨论现代江南文化时,不得不将上海文化打上一个“着重号”。
二、作为特殊文化的江南音乐
明清时期,以太湖流域为核心区的江南文化基本定型,从而有了一个以地域为基础并由之衍化出来的江南音乐概念,这个概念是在江南文化概念的基础上衍生发展起来的,与江南文化同时共生。音乐是人类精神的体现、文明发展的产物。人类历史文明的进程中始终伴随着音乐艺术的发展,也留下了丰富的音乐遗产,如考古发现的历朝历代乐器、记载音乐历史文化的文献典籍以及口头传授的民间音乐等,这一切都是人类发明发展的确证。江南区域和文化层面上的时空跨度均大大超越了行政区意义上的“江南”,作为特殊文化的江南音乐是以地理位置、人文环境、民俗语言、经济方式等,构成特有的“轻细、婉转”的特色,并立足于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之林,赢得了自己独特的一席之地。考虑到江南文化研究的区域特性、以及江南政区的复杂性,本课题所研究的江南音乐,空间地理以环太湖流域为基础,包括今江苏、上海、浙江为核心的长江以南部分,即今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以及苏南、皖南部分,我们称之为“狭义江南”,在此区划基础上的江南音乐史写作不同于其他特定区域音乐史写作,研究方法上取文献研究、田野调查、个案分析等,即特定历史时期,也兼顾同一语境下的江南音乐文化,将不在“狭义江南”范围的音乐也列入江南音乐史的研究范畴,如扬州历史上的音乐现象等。
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骨哨、陶埙和可能为原始打击乐器的木筒,其中骨哨的数量最多,能模仿鸟鸣和吹奏不同的音高。可见,江南人早在距今约7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了“享受”音乐的认识和需要。马家浜文化、菘泽文化、良渚文化等新石器遗址的重大发现,共同谱写江南音乐史上的辉煌。
随着文字的出现,人类文明加快了步伐,江南却安静了。在关于夏商周的史料记载中,中原文化几乎占全部内容。我们只知道长江中下游以“吴”“越”为名的几千年历史的原始之地。即便如此,夏商周时期,江南的音乐活动仍没有停止,我们从考古发现中看到了历史的“乐声”。浙江余姚徐家畈出土的商代无旋镛、江西新干县程家沙洲殷末大墓出土的涡纹兽面纹镈、浙江萧山杜家村出土的甬钟等等。这些出土的乐器为我们展现了江南青铜时代的盛景。
春秋战国时代,吴、越逐步强大,与中原各诸侯国分庭抗礼。尤其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励精治国,消灭邻敌吴国,江南大部分地区得以开垦、修城。民间歌声连连,宋郭茂倩《乐府诗集》记载了许多当时的民歌,如《采葛妇歌》“尝胆不苦甘若饴,令我采葛以作丝”流传至今。考古发现的这时期乐器主要以青铜类:镈、钟、甬钟、编钟、钲等为主。
秦统一六国后,在江南设立了一些郡,如会稽郡(郡治县吴县,今江苏苏州)、鄣郡(郡治县故鄣,今浙江安吉西北)。这时期的民间音乐发展迅速。自秦开始设立的专门音乐机构——乐府,其中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采风。乐府搜集整理了全国各地大量的民间歌舞音乐,加以编制和演奏,虽主要为宫廷娱乐服务,但在客观上促进了乐舞的发展。吴越后人歌声嘹亮,唱响江南,一定程度上就是乐府功能的反映。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七国乐舞汇集京都,汉朝乐舞继承秦代,加上汉代经济发展较繁盛,尤其是汉武帝时期,各民族之间的频繁交往也推进了乐舞的发展。其中,需要区别的是,“百戏”是我国古代兼有音乐歌舞成分的杂技表演之总称,它包括杂技、武术、幻术、民间歌舞杂乐、杂戏等艺术表演形式。
东汉末年,农民起义失败,经过了三国割据局面,待到晋的暂时统一,北方混战局面引起北方人民大量南迁,这就客观上促进了南北各族经济文化的不断融合。中原文化的大量南迁给江南地区思想文化造成深刻影响,推动了江南音乐的发展。清商乐 ,歌舞戏、百戏十分流行。魏晋“竹林七贤”等文人骚客,浮于政事,乐于琴棋艺术,繁荣了江南音乐文化,形成江南音乐发展史上的高峰。
杨和平,浙江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浙江师范大学音乐研究中心主任,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保护研究基地副主任;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讲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开发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温州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日本东京艺术大学音乐学部客座研究员。2004年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出版《浙江音乐史》、《先觉者的足迹——李叔同及其支系弟子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研究》等专著、教材、译著20余部;发表《音乐艺术功能论》、《新时期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等12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多项。现为全国世界民族音乐教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音乐美学学会理事、中国音乐史学会理事、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理事、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浙江省音乐家协会理事兼音乐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委、《中小学音乐教育杂志》杂志编委、《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副主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