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校说明
一、原书棋谱没有顺序号,但打开页面右页为棋谱左页为棋评,棋评页左下有页码,因此也可视页码为棋谱的顺序号。但原书第一二页未标页码,第三页即从“四”开始标页码,到第八页后大约是发现缺号就给下一页标了“又八”。为便于检索,编者给每局棋谱在前面编了号,当然前述顺序失误也给予纠正。
原谱没有目录,现列出目录。
二、某些棋谱的棋评后另有一部分棋评,或用○记号分开;或另起一行且文字上端低一个字,明显是有区别的另一部分。其内容大多是重起的另评,是对前面棋评的补充。根据考证可以认为棋评主体作者为徐星友,补充部分为程兰如作。由于编校后棋评文字分了段,散开了,而且中间夹有棋谱,原文这种区别方式不能体现了。本编校本在补充部分前面加“〔程兰如评〕”,以示区分。
三、保持原貌是编校古籍的基本原则,棋评文字均为原文,不删不改,极少数编者认为需要解说而加的文字均用()标记,以示区别。
四、在保持原貌的原则下,为了便于阅读,编校时作了如下处理:
1.原谱及棋评中棋着数为中文数字,均改为阿拉伯数字。
2.原谱同一位置有多着棋的,说明词采用“同”,改为现代棋谱习惯的“=”。
3.原谱每局均只有一个全局谱,为阅读方便需要,每局分为若干谱。因此而加入的如“第一谱1-30”这样的文字非原文所有。
4.棋评中涉及具体的点的位置时用“××位”、“××路”方式表示。为便于阅读,这些点均在棋盘上用A、B或▲标出,文字处也相应替换用A、B或▲替代。
5.棋评中提出的变化意见,有些比较复杂,编校时依其文字制作变化图,以便阅读,相应提到的点的位置的文字也用变化图上的数字或标记替换。
由于加了变化图而加入如“见图25-1”等文字,用〔〕以示非原文。
6.棋评以平、上、去、入表述四个角,为便于阅读均用左上角、右上角、右下角、左下角替代。
子位坐标标记的前后两个数字的方位,比如“三六”还是“六三”,原评未有严格按照四隅先顺后逆次序,编校时根据实际标注,不一一说明。
以上被替改的文字仅为涉及点的位置的文字,其他文字不改变。
7.有些围棋术语古代与现在有差别,就不加说明直接改成相应现代术语,如:
搪-挡
觑-刺
捺-压
约-拦
撇-扳
还有些古代术语与现代术语使用上有点小差别,但可以明白,就不改了,如:
关:古代只要隔一都叫关,现代有的更多用跳。
飞:飞是走马步,古代中间有对方子,只要不是在蹩腿位上,也可叫飞。
还有一些术语如“倒垂莲”、“两持”等保留原文,用加()的说明文字解释或在图上标记。
8.繁体字更改为简体字自不待言,但有一特殊:棋评中的“占”字编校改用简化字“占”;但棋评中也有“占”字却是“粘”字的手体简写,编校时改回“粘”字。校点古文简倒改为繁是少见现象,特作说明。
9.有几处“元”字应是“玄”字,系为康熙皇帝的名字避讳而致,均予改回。
五、第6局棋评后有一段棋评文字前面有“存疑”两字,应该是徐星友、程兰如以后见到此书的人加写的。编校者反复对照棋谱认为该存疑并不成立,因此删去。
六、原谱除第一局外均未标胜负,有部分对局棋评说明了胜负结果。编校者对每局的终局棋谱仔细点数并按还棋头规则,给每局棋谱辨核了胜负,并以()的方式写在棋评后面,以供参考。
七,个别地方,原文明显有误,编者本着慎重的原则如能确认是笔误或缺字,予以校正;个别明显不通难以解读的则原文不变,附加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