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第二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制品管制研究小组关于抽吸水烟烟草的科学咨询说明,总结了10年来关于抽吸水烟烟草日益增加的普遍性和不良健康影响的证据。本咨询说明关注到越来越多的人在使用水烟,其流行率的不断增加,及其潜在的健康影响,这种历史可追溯到非洲和亚洲地区大约四个世纪的时期。本说明将使世卫组织缔约国和研究机构更全面地了解水烟吸烟的健康影响。本说明是根据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六
烟草制品的管制包括通过测试、规范及强制披露测试结果来监管烟草制品的成分和释放物,以及监管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识,是综合性烟草控制规划的支柱之一。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是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在其第9,10,11条确认了烟草制品管制的重要性,公约缔约方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2000年,为填补当时的知识空白,世界卫生组织(WHO)成立了一个烟草制品管制科学咨询小组。该小组提供的科学资料成为公约三项条款文本的协商及随后达成共识的基础。
2003年11月,WHO总干事认识到管制烟草制品的极度重要性,将烟草制品管制特设的科学咨询委员会正式改为一个研究小组,即WHO烟草制品管制研究小组(TobReg)。该小组由国家级和国际性的科学专家组成,涉及产品监管、烟草依赖治疗以及烟草组成成分和释放物的实验室分析等领域,其工作是基于烟草制品相关问题的最新研究的科学证据,提出建议及测试,以填补烟草控制方面的监管空白。作为WHO的一个正式部门,TobReg通过总干事向WHO执行委员会提交报告,以提请成员国关注WHO对烟草制品管制所做出的努力。
应那些有“水烟”这种烟草使用方式的特别接触群体的成员国的要求,TobReg根据WHO无烟草行动组的优先顺序和WHO FCTC关于烟草制品管制的规定,发布了咨询说明《水烟抽吸——健康影响、研究需求和监管措施》第1版。2005年,FobReg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第二次会议上批准并通过了该咨询说明。自此以后,又获得了新的信息,并着重针对第1版存在的不足进行了科学研究。此外,2013年10月在阿布扎比举行的第一届水烟抽吸国际会议讨论了关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情况;随后,2014年10月在卡塔尔多哈举行了第二次会议,主题是“水烟抽吸研究:水烟和卷烟两种流行趋势的碰撞”。两次会议的与会者呼吁WHO更新2005年版咨询说明,并考虑采取其他行动支持成员国和WHO FCTC缔约方预防和控制水烟的使用及其他形式的烟草暴露。此外,2014年3月,若干’FobReg成员及地区和国际水烟专家参加了在埃及开罗WHO地中海东部地区办事处举行的研讨会,在会上他们讨论了科学证据、挑战、差距和监管政策等议题,并商定撰写咨询说明第2版。
WHO委托致谢中列出的六位撰稿人起草本报告的主干章节。此外,2014年lO月,WHO FCTC缔约方大会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的第六次会议(COP 6)要求WHO编写一份关于水烟烟草制品有害成分和释放物的报告,并提出一份可选用的政策措施及控制水烟烟草制品使用最佳做法的报告,提请WHO FCTC第七次缔约方会议(COP 7)审议。因此,WHO请TobReg发布关于水烟抽吸对健康影响、研究需求和监管措施建议的咨询说明第2版。第7章着重分析水烟有害成分和释放物的健康影响,第10章提出政策建议,第11章为监管机构提出建议。TobReg很高兴提交关于水烟抽吸的咨询说明第2版。
TobReg成员以个人身份无偿服务,并不代表政府或其他机构。他们的观点不一定反映WHO的决议或声明的政策。这些成员的名字署在本报告中。
WHO烟草制品管制研究小组
1. 前言
2. 致谢
3. 目的
4. 背景和历史
4.1 历史
4.2 近况
5. 水烟流行性增加和发展蔓延的因素
5.1 调味烟草(“maassel”)的引入
5.2 咖啡馆和餐馆文化带来的社会接受度
5.3 大众传播和社交媒体的发展
5.4 针对水烟的政策和法规的匮乏
6. 水烟抽吸的区域模式和全球模式
6.1 非洲地区
6.2 美洲地区
6.3 地中海东部地区
6.4 欧洲地区
6.5 东南亚地区
6.6 西太平洋地区
7. 水烟烟气有害成分的健康影响
7.1 水烟使用者的有害成分摄入
7.2 使用水烟的急性生理和健康影响
7.3 二手水烟烟气
7.4 长期健康影响
7.5 水烟致瘾性
7.6 水烟作为抽吸卷烟的桥梁
8. 研究需求
9. 科学依据和结论
10. 政策
11. 监管措施建议
1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