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的提出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密切联系的。基于此,本书以“环境权”为研究起点,研究认为“环境权”既是一项基本人权,又是人类权、可持续发展权,进而阐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并从循环经济的过程维度、空间维度和历史维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以生态整体主义为视角,研究了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关系,即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立足基点,循环经济法保障环境权的实现,这一论点为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俞金香,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理事,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学术骨干。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环境法学教学、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研究课题。出版学术专著3部(合著),参编教材3部,在《人大复印》、《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20多篇。研究成果获得省级、厅级、校级奖励十余项。韩敏,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理事,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学术骨干。英国胡佛汉顿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教学、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研究课题。出版学术专著3部(合著),参编教材3部,在《人大复印》、《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20多篇。研究成果获得省级、厅级、校级奖励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