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马克思私有财产思想进行了再解读——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又保障个人所有权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以之为理论基础,论证了私产宪法保护中,应注意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相统一的法理依据、平衡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着重程序保障的实现路径,以保障和扩大个体自由、生成价值共识、建构良性政治生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社会秩序,并对公私财产权的平等保护、私有财产征收与补偿、财产税三项基础性制度的建构提出了建议。
韩钢,男,陕西榆林人,中共党员,陕西师范大学教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宪法、法文化和课程教学。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了《平等权的存在形态及其内涵》、《私产征收与补偿的法理研究及其制度完善》、《宪法学教学首重宪政意识培养》等多篇学术论文。获得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精彩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