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读人群 :本书可作为人工智能的普及读物,适合对人工智能感兴趣的广大读者,也可作为学校、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各级人员的参考读物。
“人工智能”的宣传一定要借鉴以前的经验。
一是对人工智能的概念不要炒作,当然更不能抓住一个词借题发挥。如果你宣传的是国际上创意的“人工智能”,就要溯本求源,把原委搞清楚。你可以自己创新,但要声明我说的是独创的“新人工智能”。
这就不仅需要有科学精神,还要有好的英文基础,不要出现环保初期把“谁污染、谁补偿”(polluters pay)译成“谁污染、谁治理”的现象。这既不符合法理又不符合实际的误导,甚至影响了国家政策,给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二是“人工智能”不是一种简单的技术,而是一种划时代的理念。从技术上宣传是完全必要的,而且应该全面、深化、成系统。作为一种新理念的宣传,必须从历史、人类、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环境与生态的多维度进行,因此要求宣传者必须至少有多个方面的成功实践才不能让人“不知所云”,才有实际作用,才不至于误导。这是一名科学家的良知和责任,如果连实践都没有,又如何虚拟现实呢?
三是对“人工智能”的预测,不仅要有科学的概念,还要有法治的观念。
2017年2月,人工智能入选国家“十三五”新兴产业规划;3月,人工智能被写入全国政府工作报告;7月,人工智能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要让中国在2030年前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核心人工智能产业的规模超过千亿美元,相关的产业规模将超过万亿美元,即占GDP的5%以上,超过旅游业成为第一大产业。
2017年我国人工智能政策的密集颁布和推陈出新是历史上其他产业前所未有的,这说明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划时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每个人只有全面、科学和前瞻性地了解了人工智能,才能幸福地生活在这个新时代。
作者在进行了4年受控热核聚变研究后,于1977年被选拔为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出国访问学者,于1979年在巴黎工作时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接触到一系列国际上的时代新思潮,在“互联网”发明10年之后接触到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这些神奇的概念。于1982年归国后把用法文(sustentable)创意的划时代新理念译为“可持续发展”。1985年主持的联合国教科文项目是对国际上知识经济研究的首次系统研究,创意的“知识经济”理念于1986年发表在《人民日报》上,连载5篇。1998年成书《知识经济》,并获2000年度“中国图书奖”,行销28万册。当时在包括中央党校的多个部委省市讲演时预测:知识经济的实质是智力经济,而人工智能将在20年后商用,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最有力支撑,人类将进入新时代。
目前一系列新技术名词扑面而来,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搜索、物联网、数据库、大数据、云计算、量子计算、3D打印、虚拟现实、机器人和无人驾驶等,不一而足,让公众目不暇接,猝不及防,甚至不知所措,真伪难辨。
我们的确处于技术发生革命性变化的新时代,新名词之多并不奇怪。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其脉络,认识其系统,才能生活在这个新时代,不但不被其困扰,反而按照自己的需求,适时、适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劣存精、去伪存真,逐步地利用这些新技术,满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简而言之,所有这些新技术的核心是人工智能,平台是互联网。人工智能是“按人类认知、思考和学习的思维模式的计算机程序,使机器既按人的指令工作,又可能胜任和完成个人或专业团队不可能完成的工作的能力”。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新理念,是人们思维的革命性变化,是各种技术发展的导向。
互联网是“用统一的协议标准连接各类、各种计算机的网络”,是一个人们自由驰骋的虚拟空间,它是人工智能的基础,是支持各种技术发展的平台。
物联网是信息搜索的物化,大数据是数据库的扩大,量子计算是云计算的升级,虚拟现实是3D打印的发展,无人驾驶是机器人的延伸……“互联网+”是一个很好的词,它可以加出无限的新东西。我们可以发明的另一个词是“人工智能2”,即人工智能的平方,它可以创造“人的”新的逻辑规则和思维模式。
20年后的今天,人工智能开始普遍应用,我们在宣传这个“将给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带来革命性变化”的新时代的新理念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是不要“拉大旗作虎皮”,渲染人工智能的负面影响。例如,“控制人类”和“是人类的终结”等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20世纪40年代核能利用一出现,就有“毁灭人类”的说法,但是人类做到了和平利用;20世纪70年代基因工程一出现,就有“克隆希特勒”的说法,但各国一律立法采取措施,如禁止克隆人。
二是不要把人工智能当作一个无知的“筐”,什么都能往里面装,随便推论,无限引申。出现了“环境保护”,就出现了“人应回到原生态生活”的极端主义,但人类还是总结、树立了“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理念。互联网一出现,就有了“公开一切信息”的说法,但人们还是走上了立法保护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正轨。
三是“人工智能”的宣传一定要借鉴以前的经验。
如何才能做到上述要求呢?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
一是对人工智能的概念不要炒作,当然更不能抓住一个词借题发挥。如果你宣传的是国际上创意的“人工智能”,就要溯本求源,把原委搞清楚。你可以自己创新,但要声明我说的是独创的“新人工智能”。
这就不仅需要有科学精神,还要有好的英文基础,不要出现环保初期把“谁污染、谁补偿”(pluters pay)译成“谁污染、谁治理”的现象。这既不符合法理又不符合实际的误导,甚至影响了国家政策,给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再如,把生态系统(Ecological System)译成尚无人提出确切定义的“生态环境”,使之成为英译中,唯一中英文不一致的重要词语。此事事出有因,在本书中已写出。但居然在近10年的时间无人认真研究,实出意外。当然,今天“生态环境”一词已约定俗成,写入各种文件,作者也认为不必改变,在这里提及,只是作为一个希望不再发生的例子。
这说明作为“人工智能”理念的宣传者,应有良好的科学、法律与英文基础。科学要做到有多学科的知识;法律要做到熟悉法理,英文要做到学贯中西,对关键词的译意,既要解其本意,又要考虑用于科学,甚至应与法文比较。人首先要做到深度学习。
二是“人工智能”不是一种简单的技术,而是一种划时代的理念。从技术上宣传是完全必要的,而且应该全面、深化、成系统。作为一种新理念的宣传,必须从历史、人类、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环境与生态的多维度进行,因此要求宣传者必须至少有多个方面的成功实践才不能让人“不知所云”,才有实际作用,才不至于误导。这是一名科学家的良知和责任,如果连实践都没有,又如何虚拟现实呢?
三是对“人工智能”的预测,不仅要有科学的概念,还要有法治的观念。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需要各国合力推动,在充分放大和加速其正面效应的同时,把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必须沿着已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对新观念、新技术发展有益的法治轨道进行宣传和深入研究,才能使科学发展对人民有益,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为有资格(仅此而已)进入诺贝尔奖提名审查委员会的作者,本书说明“人工智能”最大的作用是让真正的“智”者克服羁绊与障碍,尽显其“能”,为人类各种命运共同体做出重大贡献。其实这就是诺贝尔奖的评选标准仅有的一句话:“以自己的知识创造性地对人类做出重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