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公文,对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中的行政工作人员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技能。一份高水平的公文,不仅能体现出撰写人的能力和素质,更能体现撰写人对工作的热爱和执着。能写出高水平公文的工作人员一定能得到领导的赏识和重用,势必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然而,对于初学者来说,撰写好一份公文并非易事。公文类型繁杂,体例内容又非常严谨,因此,在最初撰写一份公文前,需要我们去收集资料以学习如何作这篇公文。在此,为了让大家在撰写各类公文时不用到处找资料就能写出理想的公文,我们特意编写了《新编常用公文写作全书:现实场景、公文规范、写作指导、典型案例、格式模板、范本示例》。本书的特色在于:
首先,本书在内容上十分全面。其中,我们介绍了行政公务中常用的公文、讲话时常用的公文、工作规划中常用的公文、总结与报告中常用的公文、信函类公文以及其他常用公文。可以说,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常用文书,本书基本囊括。对于有公文写作需求的人员来讲,本书是一本非常实用的工具书。
其次,在体例的编写上,本书采用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分别在“现实场景”中提出需要写什么文书,然后在随后的“公文示范”中告诉大家该怎么写此类文书,并针对现实场景处所需要的文书给出具体的示范。最后,我们设置了“写作指导”这一板块,向大家传递一些此类文书相关的小知识。
最后,本书的公文分类明确、使用方便、语言通俗易懂,使读者可以即学即用。把各公文按照现实工作中的具体需要进行分类,不仅能让大家快速地查找到想要的公文,还能使本书有一个宏观明确的构架,便于大家进行整体上的把握。
我们衷心地希望本书能给您带来帮助和便利!当然,由于时间的限制和编写组人员知识水平的限制,本书难免有不妥之处,望您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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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行政公务中常用的公文
——党政机关单位必备
决 议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根据决议作用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事项性决议和纪要性决议。
事项性决议
现实场景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水平,切实履行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2010年,我国已经顺利完成第五个普法教育规划。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研究决定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公文示范
事项性决议是对会议讨论通过的具体事项的决议。事项性决议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或会议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成文时间:决议正式通过的日期。一般放在标题下,在小括号内注明会议名称及通过时间,如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也可只写年月日。
(3)正文:事项性决议的正文一般由决议根据、决议事项、决议结语三个层次构成。其中,决议根据部分应写明在什么时候经过什么会议、什么目的、讨论通过了什么问题或事项。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中写道:“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决议事项部分多采用分条列项的方法阐明有关事项,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中还写道:“一、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和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类生存和各国发展……二、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此外,决议结语部分一般提出要求或发出号召。
下文为上述现实场景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一项决议,且为事项性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有必要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制宣传教育最有效的实践,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断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应当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观念。要在城乡基层群众中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
写作指导
决议阐述的内容切不可随意发挥,必须是经过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要以事实为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