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伦理学》:
三、应用伦理学:道德共识的寻求
应用伦理学是最具时代特色的理论形式。20世纪下半叶,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因为深陷“现代性困境”而问题丛生、危机频繁,这些社会问题与危机蕴涵着深刻的道德难题甚至道德悖论(paradox)。面对这些时代道德难题,传统规范伦理学的既有原则规范显得捉襟见肘,元伦理学更是应付阙如,应用伦理学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应运而生。应用伦理学以道德难题为导向,充分吸收了规范伦理学与元伦理学的哲学理论资源,综合借鉴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方法,重新构建了伦理学研究框架。应用伦理学的主要理论使命在于为解决当代重大的社会问题提供必要的价值论证,寻求尽可能广泛的道德共识,从而构建新的具体的道德规范。不过,应用伦理学所寻求的道德共识,并不是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大而全”式的普遍共识,而是在具体领域具体道德困境得以合理解决的道德层面上的有限共识。基于具体道德共识的道德规范的重构,凸显了应用伦理学的实践论特J生,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应用伦理学是现代伦理学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困境中的“浴火重生”,因而成为最能体现“时代精神精华”特质的伦理学理论形式。
应用伦理学,是一种与传统规范伦理学和现代元伦理学相对的当代伦理学研究新范式。应用伦理学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兴起,并迅速流传至世界各地的伦理学界,逐渐生发出诸如生命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科技伦理学、经济伦理学、政治伦理学、法律伦理学等众多分支学科,迅速取代元伦理学而成为当代伦理学研究的主导范式。虽然应用伦理学的创立已达半个世纪之久,但理论界对“应用伦理学”的概念依然没有达成一致的界定。这种看似不可思议的现象主要缘于应用伦理学自始至今就是一种以研究领域的分散性与研究方法的交叉性为主要特征的实践研究方式,以至于让人很难给出一个类似于规范伦理学与元伦理学那样简单明了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应用伦理学就是将伦理学的原则、规范应用于社会道德问题。显然,此种定义过于简单,可以说没有把握住应用伦理的基本特征,照此说法,应用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没有实质区别,应用伦理学似乎仅仅成了规范伦理学的别号而已。还有学者把应用伦理学称为实践伦理学,即如何把伦理或道德应用于实践问题(彼得·辛格,2005)。这样的定义同样过于简单,只是将侧重点放在“实践”二字上而已,并不能反映出应用伦理学的内涵实质。综合以往的研究成果,可以这样来定义应用伦理学,它是以不同社会领域中出现的重大社会问题为出发点,综合运用伦理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对这些重大社会问题的伦理维度进行分析、论证,为解决这些问题寻求基本的道德共识并构建具体的道德规范的伦理学理论。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规范伦理学与元伦理学的当代伦理学研究范式,应用伦理学表现为一种问题伦理、程序伦理及整体伦理相结合的新型伦理学理论形态。
应用伦理学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已经呈现出一种“遍地开花的”繁荣景象,在人类生活的各个主要领域均生发出了特色鲜明的道德问题论域,形成了众多的分支伦理学(部门伦理学),如生命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经济伦理学、政治伦理学、科技伦理学、人口伦理学、旅游伦理学等。要想对所有的部门伦理学进行一一介绍,几乎是不可能的。结合本书的分析重点,有三种分支伦理学,即生命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科技伦理学与旅游活动的关系相对密切,并分别聚焦于人类的价值、自然的价值和人类的前途,具有方向性、整体性和前瞻性的价值批判特征,故对此三种分支伦理学重点介绍。(一)生命伦理学:对人类价值的考虑生命伦理学(包含医学伦理学)是一门研究与人类生命及健康相关的道德问题的交叉学科。它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一般被视为应用伦理学的奠基性分支学科之一,美国伦理学家图尔明(Toulmin)曾发表了以“医学如何挽救了伦理学”为题的论文,足见其对伦理学研究范式转换的重要意义(约瑟夫·P.德玛科,1990)。生命伦理学的兴起,源于医学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如有先天缺陷的新生儿处置问题、人体死亡标准问题、安乐死问题等。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绝不是仅凭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引导或其他道德直觉的指引就能应付得了的,它们显然已经超出了传统医学伦理思想的指导能力,需要人们突破传统医学伦理规范框架、重新构建新的伦理规范进行有效地指导。生命伦理学的核心主题是“如何善待人的生命,如何维护生命的价值”。
有学者认为生命伦理学是沿着传统医学伦理学的道路发展起来的,是传统医学伦理学的现代拓展(卢风和肖巍,2008)。无疑,生命伦理学与传统医学伦理学存在思想上的渊源。传统医学伦理思想已经存在了几千年,西方的医学伦理思想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我国的医德思想在唐代名医孙思邈的《大医精诚》中也有系统阐释。但是,生命伦理学所涉及的问题更多、范围更广。生命伦理学最初研究领域是医学,之后逐渐拓展到与人类生命及健康相关的领域。有学者将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范围概括为五大领域:①理论生命伦理学,探究生命伦理学的思想、学术基础;②临床伦理学,探究在护理病人时应采取的合乎道德的决策;③医学研究伦理学,探究如何在人体研究中保护受试者、保护病人;④政策和法制生命伦理学,探究在解决上述范围的问题时应当制订的政策、条例、法规和法律;⑤文化生命伦理学,探究生命伦理学与历史、思想、文化和社会情境的联系(邱仁宗,2000)。在这五大领域中,临床伦理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学一直是生命伦理学的重点领域,它们包含的伦理问题也最多、最复杂。随着生命医学技术的进步,生命伦理学的热点问题也在不断更新。当前生命伦理学的热点问题依然不少,如安乐死、人体器官移植、人类基因组多样性研究、代理(孕)母亲、人体克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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