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基础会计学》第3版教材(由杨玉凤、李文美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配套学习用书,与《基础会计学》第3版教材的章节保持一致,共分11章。在编写时本书力求体现以下特点:
(1)双语结合,紧跟时代。随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会计相关法规加快了国际化,从基础会计学习阶段接触主要会计专业词汇的英语表达方式,可以为学生提高会计英文文献的阅读能力、学习国际先进文化打下基础。
(2)用思维导图学习本章内容。思维导图以其简单有效、形象发散的特点,成为风靡世界的思维工具,在激发、提炼要点、提升记忆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3)内容新颖,启发性强。本书以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010》为指导,结合会计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设计了不同难易程度的练习题,帮助学生学习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特别是在学习重点与难点部分,编者注重学习方法与思考方法的引导,增加了“会计学习小窍门”“会计之歌”之类生动、活泼的小版块,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运用对比法(如第四章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来讲解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使学生熟悉两种不同类型纳税主体的业务核算)、总结法、图表法、比喻法阐述理论知识的基本规律与特征,以调动学生思考问题和研究问题的积极性,达到“授人以渔”的指导效果。
(4)结构合理,难易适当。各章由“学习目的与要求”“学习重点与难点”“基本概念”“思考题”“练习题”和“练习题参考答案”六部分组成。“学习目的与要求”概括了本章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学习的基本要求;“学习重点与难点”是在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提炼出重点和难点,便于自学;“基本概念”是对每章核心概念的解释;“思考题”的设计,有助于加深学生对各章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理解;“练习题”从简到难,提供了不同层次的理论学习和实务操作机会,可以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提高学习效果。
(5)题型全面,教书育人。本书根据基础会计各种考试的特点,在各章的练习题中设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综合业务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题型,题型设计合理,针对性强,能较好地满足基础会计各种考试的要求。特别是案例分析题中突出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强调“教书育人”的培养目标。
本书的适用对象: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本、专科学生和教师,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
本书由苏海雁和杨世勇任主编。各章执笔人如下:第一、二、三、四、十章由苏海雁编写;第五章由朱亮峰编写;第六、七、八、九章由杨世勇编写;第十一章由张亚杰编写;附录和各章习题由陈韶君、高燕燕整理并校对答案。全书由苏海雁、杨世勇修改、补充和总纂,由朱学义教授、杨玉凤教授主审。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错误和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2016年10月
本系列教材包括《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和《审计学》等8本主教材及其配套的学习指导。编写和修订本系列教材的指导思想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对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的挑战,紧跟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对会计人才培养的要求,遵循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的规律,并服务于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编写和修订本系列教材体现以下“五性”要求:
(1)基础性。注重对会计学各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全面介绍和准确表述,确保系列教材的理论高度和知识含量。
(2)实践性。遵循会计实际工作规律,反映实际工作经验,满足会计实务工作既立足中国实际,又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需要,实现会计国家化与国际化的协调。
(3)规范性。强调教材中所涉及的业务内容和会计处理方法,既符合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体系规定的要求,又适应会计规范化改革的趋向。
(4)系统性。强调各教材之间内容上的衔接性和互补性、结构上的一致性、逻辑上的严密性,使之真正成为科学完善的会计教材体系。
(5)前瞻性。力求对各学科所含知识的最新发展动态做出概括反映和科学预测,以教材的超前性保证其稳定性。
由于水平和经验有限,在系列教材的编写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各教材中均可能存在不成熟或谬误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江苏省高等学校会计学品牌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
《基础会计学习指导与习题集(第2版)》:
1)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或同时记录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填制手续一次完成的原始凭证。一次凭证,一次有效,即一经填写完毕就不能再次填写使用的凭证。如购货发票、销货发票、收据、领料单、借款单、银行结算凭证、收料单、工资结算单等。
2)累计凭证是指连续多次记录在一定时期内不断重复发生的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它多次有效,可多次填写使用。最常见的累计凭证是“限额领料单”。
3)汇总凭证也称原始凭证汇总表,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发出材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收入材料汇总表等。
4)记账编制凭证是指根据账簿记录的结果,对某些特定事项进行分析、整理而编制的原始凭证。如制造费用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表。
(注意)材料请购单、生产计划、借款合同、派工单、施工单、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资金预算表等只表明某种意向、计划与安排,并不能证明业务实际已经发生或完成,所以其不是合法的原始凭证。
4.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重点)
(1)记录真实。要求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解释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2)内容完整。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须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
(3)填制及时。要求各种原始凭证一定要及时填写,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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