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对象,阐述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术,着重介绍会计概念、会计循环、复工记账方法及其应用、会计凭证与会计账薄、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处理程序以及会计工作组织等内容。
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持续趋同,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14年1月后陆续发布了自同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和《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个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发布了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和《金融工具列报》等五个具体会计准则。此外,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财政部发布了《医院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可见,近年来我国在营利组织会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制度建设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在理念、理论及方法等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均有所调整,更加注重会计规则的经济、管理功能,注重会计信息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给“基础会计”的教育教学带来了新的挑战。有鉴于此,我们进行了本次修订,修订范围涉及各个章节,其主要变化包括:
(1)引入了“其他综合收益”的内容。在会计科目设置、账户分类、所有者权益构成、相关报表列示中加入了“其他综合收益”的内容。
(2)补充和丰富了“四柱清册”“龙门账”等我国传统记账方法的解释,分析了对现代会计中的账户结构、资产负债表观等理论与方法的贡献。
(3)删除了复试凭证与单式凭证等已经不常用的记账凭证分类,补充了账簿登记的内容。
(4)修订了账项调整的内容,调整了账项调整内容的讲解顺序,提高了其排列和理解的逻辑性。
(5)调整了相关财务报表的概念表述、报表结构,更新了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报表项目。
(6)在会计规范中,补充了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更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
(7)更新了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等概念,补充了试算平衡表的使用说明。
(8)针对原版书文字方面的缺陷,完善了相关语言表述,以增强可读性、可理解性。
本书的编写分工是:栾甫贵(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一章;尚洪涛(北京工业大学):第二章、第六章;张安伶(北京化工大学):第三章、第四章;张秀梅(北京理工大学):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张建军(北京工业大学):
第九章;张秀梅、李放之(北京工业大学):第十章。
本次修订涉及全书各章,修订内容繁杂,如有错漏甚至错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本书配有电子课件,凡使用本书作为教材的教师可登录机械工业出版社教育服务网。
编者2015年4月
前言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会计概念与会计体系
第二节 会计环境与会计信息
第三节 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第四节 会计假设与会计职能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二章 会计方法与会计循环
第一节 会计方法
第二节 会计循环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告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三章 复式记账
第一节 会计科目
第二节 账户
第三节 借贷记账法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四章 借贷记账法应用
第一节 筹资业务的核算
第二节 购进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生产业务的核算
第四节 销售业务的核算
第五节 利润业务的核算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五章 账户的分类
第一节 账户按经济内容的分类
第二节 账户按用途和结构的分类
第三节 账户按余额性质的分类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六章 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
第一节 会计凭证
第二节 会计账簿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七章 财务报表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 期末账项调整
第二节 财产清查
第三节 对账与结账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八章 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一节 财务报表概述
第二节 工作底稿
第三节 利润表
第四节 资产负债表
第五节 现金流量表
第六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七节 附注
附录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编制举例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九章 账务处理程序
第一节 账务处理程序概述
第二节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第三节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第四节 电算化会计账务处理程序
附录一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举例
附录二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举例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章 会计工作组织
第一节 会计机构
第二节 会计人员
第三节 会计规范
第四节 会计档案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练习题
附录
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附录B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附录C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附录D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基础会计(第4版)/普通高等教育会计学专业规划教材》:
一、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的附注是对会计报表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未能在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与解释。这些说明和解释,弥补了会计报表在货币计量方面的局限性,可以使报表的使用者更清楚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重大的财务事项有更全面的理解,使得不同时期的会计数字具有更强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会计报表主要提供以货币计量的会计信息,不能提供与这些会计信息相关的信息生成依据、生成环境。如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及其影响的说明;重大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说明;重要资产转让和出售的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存货发出计量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等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本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分期收款收入等说明。通过这些说明、解释,可以反映出编制会计报表所遵循的基本方法,使报表使用者知道会计报表数字的形成基础,从而使会计报表更具有有用性;通过会计方法变更的揭示,反映出不同时期有关会计报表数字发生差异的原因,为进行会计报表分析提供更可靠的依据;通过会计报表编表日后事项的揭示,反映出编表日至报表报出日期间所发生的重要财务事项,使会计报表数字更具有全面性和真实性。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报送
1.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送的程序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2.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送的时限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完成以后,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以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实效性。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3.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送的对象
(1)投资者。企业应当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定期向监事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应当向企业出示依据,并不得要求企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非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违反规定,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企业有权拒绝。
(3)职工代表大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事项:①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的发放、使用和结余情况,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其他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信息。②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③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④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⑤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⑥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企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任何接受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当对其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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