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法律经济分析为基本方法,研究法律实施的激励机制。作者系统考察了法学和经济学领域有关法律实施、法律激励、激励规制、机制设计、委托代理和交易成本等问题的研究文献,梳理并阐述了经济法激励实施的理论基础;观察了经济法制度体系的建设历程及基本特点,分析了经济法实施机制的立法构造、基本类型和改革趋势。在此基础上,作者进一步归纳了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论述了惩罚机制为什么无法有效提高法律权利规则、义务规则、责任规则实施效率,提出了法律实施激励机制的设计原理、功能优势和适用场景,分析了激励机制的基本构
本书以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为研究对象, 基于公私合作与政府规制行政的相关原理理论, 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带来的理论挑战和实践挑战予以回应, 内容上涵盖了全球视野下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发展历史进程的追溯, 公用事业政府规制的公共利益保障之理论基础,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府规制的工具, 规制主体、规制内容和规制程序, 私人主体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的角色以及应承担的公法义务, 政府规制缺位、越位、错位时应承担的公法责任等诸多重要的行政法议题。其中, 政府规制的理论基础, 政府规制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基本工
《反垄断研究》旨在推动反垄断理论与政策研究,加强产业经济学(产业组织学)和反垄断经济学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改善反垄断(竞争)立法与执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本辑为2022年第1辑,包含六个部分。
为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政策,编辑《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研究报告》,刊载了法学家、政府领导、优秀法官、律师等组成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现《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报告(2022)》为第三卷,本研究报告刊载的学术报告大致分为三大版块,一是2022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概况及重要论述,对当前消费者维权问题的难点及热点的介绍以及对不同区域的维权状况和维权制度进行了阐述。二是对域外的消费者保护立法进行研究,包括对俄罗斯、英国、欧盟国家以及日本等国家
本书认为在规则构建时需着重加强对非破产一方的利益保护, 与此同时, 其履行抗辩权应得到必要限制。此外,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活动的多元化需求, 应允许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后将该待履行合同转让, 即使当事人间存在禁止合同转让的事先约定。对于后者, 本书认为实则是一个破产财产的抛弃问题。即破产债务人于合同中享有的权利能否被纳入到破产财团中。待履行合同的特殊之处仅在于破产债务人享有权利以其履行自身债务为前提, 且此种履行受破产法之比例清偿定位的限制。
本书共五章,内容包括:现代民商法概述、民法原理与民事法律研究、商法原理及其立法探研、经济法基本原理与实施、民商法学和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研究。
本书结合平台经济崛起背景下的交易方式演变和社会治理变迁, 聚焦个人信用分的行为特征和功能机理而进行的系统性法律研究。全书在揭示个人信用分兴起、应用和属性的基础上, 围绕信用治理中的数据流通、算法应用、个人信息保护等多层面的价值协调这一核心问题, 着重探讨了个人信用分的法治挑战及其法律回应, 以此夯实信用治理理论基础, 寻求信用治理规范的体系化与系统化, 最大限度地达成对现实的整体解释与对未来的法治指引。
《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程序建构》以生态环境损害属于风险社会中的大规模损害事件的定性为认知起点,通过对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理论发展与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发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层次、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程序以及相应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等不同角度,将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的现状进行全景式的展示,并对其复杂成因以及背后的理念导向进行了详细分析,也是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领域所取得的穰穰成果的总结。 遵循实证研究和经济分析的基本思路,实证研究是决定法学研究从定性到定量的关
作者分析了数万份真实的司法判例,结合自身实务经验,挑选了一些在实务中企业及劳动者容易产生理解偏差的代表性案例进行了改编,将内容以“案例 +法律分析+维权小贴士”的形式呈现在书中,以求让普通读者明白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应该向哪个机构主张,如何主张并举证才能让自己得到支持,等等。 读者对象:人力资源、法律从业人员,企业管理人员。 本书亮点:列举并分析了每一个“打工人”都可能遇到的劳动仲裁难题。读完本书,普通人可以自己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避免对法条的错误理解和应用,节省
本书立足中国古代诉讼规则的生成、发达与运行,以两宋时期(960—1279年)为历史剖面,以诉讼文明为研究视阈,以诉讼惯例为具体对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通过勾勒宋代诉讼法律文明的历史图景,诠释诉讼惯例、诉讼制度、诉讼理论、诉讼观念、诉讼文化等元素的交互关系。经由系统考察唐宋时期诉讼规则继受与变革的时代背景、历史轨迹与后世影响,最终查明我国固有诉讼规则之发展规律、适用状态、演进模式、转型格局等。在立足古代诉讼法治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础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