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为研究对象,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逻辑思路,借助“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实证研究方法,引入协同治理理念、区域法治理念,突出“问题意识”,强调“对策分析”,进而为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这一专项规划的落实、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若干具体问题的解决提供的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它以解决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构造适应区域特点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法律体系为宗旨,主要研究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区域生态环境要素为对象的协同治理政策法律问题;二是以区域法治系统为对象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法律问题;三是以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手段为对象的政策法律协同问题。其目的在于立足于三地的比较优势、 立足于区域优势互补原则、立足于合作共赢理念,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协同。最终目标是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长效体制机制。
孟庆瑜,男,1973年生,河北阜平人,法学博士,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首层次人选。现任河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和社会法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收入分配、保障性住房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形成稳定研究方向,研究成果丰富。迄今,在国家报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及教材10余部;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14项;获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