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基础知识/中锐车险通汽车估损与理赔师系列教材·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根据德国工商大会(IHK)教学模式和教学标准,结合中国汽车企业人才需求标准,将引进的德国汽车技术服务类课程经过本地化改编而成。内容组织上以工作过程系统化为导向,以学习情境为教学单元,将工作过程系统地映射到教学过程中。通过完成学习情境中设定的任务和项目,采用知识链接、制定方案、实施方案、检查评估等教学环节达到培养学生专业能力、个人能力、社会能力的教学目标。
《汽车保险基础知识/中锐车险通汽车估损与理赔师系列教材·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是中锐华汽教育推出的汽车技术服务类课程系列教材的第2个学习领域“汽车保险基础知识”。全书共分为4个学习情境,包括16个任务,共60课时。内容包括风险与保险,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汽车保险条款等。
《汽车保险基础知识/中锐车险通汽车估损与理赔师系列教材·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用于高等职业院校汽车技术服务类专业学生课堂使用,随本书配套有相应的电子版教学资源文件包供广大师生教学和学习使用。
本学习领域是中锐华汽教育推出的汽车估损与理赔专业方向课程5个学习领域中的第2个学习领域,是培养汽车保险查勘员和估损师专业技能的入门教材,适合于高职院校初次学习汽车估损与理赔专业的学生学习使用。通过本学习领域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对保险的基础知识和原理有一个概括性的认识和了解,为后续学习更为专业的汽车事故查勘、定损、核价、核赔等课程内容奠定基础。
《汽车保险基础知识/中锐车险通汽车估损与理赔师系列教材·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分为4个学习情境,包括16个教学任务,共60课时。内容包括风险与保险,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及汽车保险条款等。在对风险管理、保险法与合同、保险基本原则进行较深入、细致讲解的同时,还通过大量课堂讨论的形式使学生切实掌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与商业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在汽车保险理赔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序(一)
序(二)
前言
学习情境1 风险与保险
任务l 风险与风险管理
任务2 保险的要素及特征
任务3 保险的分类
学习情境2 保险合同
任务1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任务2 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任务3 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学习情境3 保险的基本原则
任务1 保险利益原则
任务2 最大诚信原则
任务3 近因原则
任务4 损失补偿原则
学习情境4 汽车保险条款
任务1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任务2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任务3 车辆损失险
任务4 全车盗抢险
任务5 车上人员责任险
任务6 附加险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代跋
d.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e.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f.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g.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③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b.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c.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d.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
(2)下列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②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翻斗突然升起,或没有放下翻斗,或自卸系统(含机件)失灵;
③第三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第三者与被保险人或其他致害人恶意串通的行为;
④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
(3)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⑵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⑶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财产的损失;
⑷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⑸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⑹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
⑺精神损害抚慰金;
⑻律师费,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诉讼费、仲裁费;
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⑽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第三十四条规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⑾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