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化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平台依靠其在技术、信息、组织形式等方面的优势,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成为现代社会中的新型权力主体,打破了传统的“公权力—私权利”的二元架构,奠定了“公权力—私权力—私权利”的三元乃至多元新架构。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中的关键节点。为了实现对互联网平台有效监管,需要发挥互联网平台所具有的积极效应,引导平台有序发展的平衡。目前针对互联网平台义务与责任已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设计以及适用实践,形成了管理型、协助型、合作型等平台治理类型。未来需要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平台治理体系,在保证社会底线安全和规范秩序的基础上,实现权利保障的最大化,实现平台善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助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增强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世界范围内积极倡导平台治理的中国方案。
周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互联网协会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网络信息法学研究》执行主编,先后参与《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起草论证工作。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对策研究类一等奖等多项部级荣誉奖励,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部级项目十余项,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人民日报》等发表论文数十篇。研究领域:网络治理、数据隐私、智能法治、行政法。代表作:《变革与选择:私权力视角下的网络治理》《算法权力及其规制》《人工智能治理:场景、原则与规则》。张心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参与《人工智能治理:场景、原则与规则》《e法三章之依法办网》等著作撰写,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部级项目多项。研究领域:行政法、大众传媒法、网络治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