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权利的行政法救济
定 价:¥68
中 教 价:¥40.80 (6.00折)
库 存 数: 0
公法权利是新时代公法学理论创新和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激活行政法、建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关键要素。但实践中公法权利的救济依赖私法程序和私法规范,缺少对公法要素的体系化考量。回到公法权利地位关系基础上的请求权关联构造,既可通过请求权与公法权利的多重映射,明确公法权利行政法救济的具体路径;又可通过请求权的公私法共性和差异,明确其救济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考量。公法权利体系与各关联领域的交互联系,还可为行政法总论和分论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
张栋祥,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硕博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取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主持部级科研项目“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2项,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数篇,获得第二十六次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奖。现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