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的文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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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的试错和纠错中,乡村社会发展出一套以文化调适为主要机制的社会治理系统。在乡村社会从传统的简单社会转变为复杂的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原有的治理资源碎片化,无法系统性地发挥作用,需要改进,需纳入国家现代治理的范畴。新的社会治理系统应当找寻传统治理与现代治理的有效契合路径。国家应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借助文化的治理功能,锻造一个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和自我成长能力的乡村共同体。
李佳,博士毕业于四川大学,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主要致力于乡村经济与文化发展、乡村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