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的最终研究成果,已经通过了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组织的鉴定。该书由八章组成,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导,系统梳理国家监督体系理论研究的历史与现状,阐释国家监督体系的科学内涵、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深入探讨习近平关于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重要论述,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健全国家监督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在此基础上,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分析国家监督体系的形成过程,探讨国家监督体系的实践逻辑与制度逻辑,提出并论证权力监督的重要性以及反腐败的必要性是国家监督体系的实践逻辑,党的领导、人大制度以及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制度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制度逻辑。该书全面论述国家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及其特征,着重分析党内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总结百年来党内监督的基本经验,重点探讨党内监督与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贯通衔接机制。系统研究国家监督的实践运行,分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的产生、特点、形式和功能,提出完善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的建议。最后,通过数据分析,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全国家监督体系取得的明显成效,进一步论述国家监督体系的中国特色、话语体系与制度模式,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制约与监督制度的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
朱福惠,男,1961年生,湖南娄底人,199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副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宪法原理、监察法与检察制度的研究,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发表论文90多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主持并完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国家机关宪法解释提请权研究”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5项。在法律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3部,现致力于纪检监察学体系、检察制度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