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阶层”作为我国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丰富了新时期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成为了与社会主义劳动者、爱国者具有同等地位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使新时期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获得了空前具有地扩大和发展,是新时期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最主要特征。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较,新社会阶层的年龄结构偏低,学历结构偏高,在高新科技、教育科研、创新开发、金融管理等知识密集型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新社会阶层与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之间有着最为紧密的关联,或可说,新社会阶层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的操作运行者和推动促进者,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仍在不断变化。 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团结、鼓励和引导这些层出不穷又变动不居的新社会阶层,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有生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社会阶层理论形成现实依据和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社会阶层理论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结合我国新的现实条件,进一步推动了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的中国化发展和创新,成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共产党非公有制经济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社会阶层理论、少数民族思想政治教育、少数民族预科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近年来,在《马克思主义研究》、《新疆社会科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报》、《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成都师范学院学报》等各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7篇,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社会阶层思想研究”;主持西南交通大学、四省社会科学院和邓小平故里管理局邓小平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邓小平新型社会阶层理论研究”。国家社科项目主研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