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撰写有关阿斯托里亚的探险故事,一有机会,我就四处搜寻相关的口头资料,尤其是在约翰·雅各·阿斯托先生的饭桌上,我获益良多,了解到很多有趣的细节。阿斯托先生是美国皮毛业的大亨,他的家里经常高朋满座。宾客中,有些人曾经亲身参与了阿斯托先生的探险活动,而另外有些人则是出于个人原因前去落基山脉和哥伦比亚河流域。
在这些宾客当中,最让我感兴趣的莫过于美军的博纳维尔上尉了,此人在探险过程中,集猎手和战士于一身,令人称奇。本书主要就是讲他的探险故事,所以有必要介绍一下他的个人情况。
博纳维尔上尉是法国人的后裔,家境殷实。多年前,其父移居美国,定居在纽约。在这个充满铜臭味的世界里,据说上尉本人能够洁身自好,性格开朗,极富想象,心灵单纯,从而免受磨难,克服困难。他博学多才,既熟谙拉丁文和希腊文,又不昧于现代经典著作。对他而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一旦埋首于伏尔泰、高乃依、拉辛或者他最喜欢的英国作家莎士比亚的作品中,他就会忘记一切,一切烦恼似过眼云烟。夏日来临之际,人们常常看见他坐在树下或者百老汇圣保罗教堂的阳台上,光着秃头,帽子放在一边,眼睛死死地盯着书本。此刻,他的整个身心全都专注于书本之上,完全不知周围有熙熙攘攘的人群,也不知时间悄然而逝。
博纳维尔上尉的性格随其父,温文而富有想象。早年研习数学,因此富有想象而不放纵。上尉曾就读于西点军校,成绩优秀,毕业后加入美国军队,服役至今。
军事生涯将上尉带到边境,多年来,他曾经在西部很多地方驻扎过,因此得以和印第安贸易商、猎人等先驱接触,每每听到他们描绘那些蛮荒景色和历险过程,每每听到他们讲述那些广袤、壮丽而当时却未被探索过的地区,就会兴奋不已。于是在他心中便升起一个愿望,要远涉落基山脉,探索那些人类从未涉足的路径,实现自己的雄心壮志。
他的模模糊糊的白日梦渐渐变成了现实。他在了解到翻越落基山脉进行贸易所需的一切之后,决定付诸行动。他向上司请了假,得到了批准,不过上司却要求他公私兼顾,在旅行途中,为国防部收集有关这些蛮荒地区和野蛮部落的统计信息。
上尉的这项历险计划如今万事俱备,只欠路线和物资。这次探险需要几千美元的装备,这对一个除了手中利剑、身无长物的战士来说,是个难以克服的障碍。不过博纳维尔上尉却性格乐观,充满希望。他前往纽约,也就是美国冒险家的乐园,在这里,无论什么计划,哪怕再不切实际、再浪漫,也能筹集到资金。在这里,他幸运地遇到了儿时的同伴,并且还是他的同学,如今此人已经成为一个令人尊敬、富有影响力的绅士。此人对上尉的计划很感兴趣,将上尉介绍给相识的商人,不久就成立了一个协会,并筹集了将计划付诸实施的资金。协会中办事效率最高的人是阿尔弗雷德·塞顿先生,年轻时曾跟随阿斯特先生到过哥伦比亚河流域,进行皮毛生意,在边境一个要塞,骁勇杀敌,英勇无畏。塞顿先生年轻时曾在阿斯托里亚服役,当年阿斯托里亚落入英军之手时,他看到自己国家的旗帜被拔掉,感到无比悲伤和愤怒。他希望再次看到国旗插上哥伦比亚河岸,这也许是他参与冒险的动机之一。
博纳维尔上尉得到给养和资金,返回后便开始踏上西征的路程,不久便翻越了落基山脉。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始终不见他返回。他的假期终于到期,但是位于华盛顿的总部却未收到任何有关他的报告。人们认为他非死即失踪,把他从军队的名单中划掉了。
我和博纳维尔上尉初识于1835年,那是在约翰·雅各·阿斯托先生的乡下寓所地狱门。他在山中住了3年,刚刚回来,正准备向总部报到,希望重新回到军队。据我所知,上尉的蛮荒之行虽然满足了其好奇之心,实现了其冒险的欲望,但是并没有发财。就像特里姆下士一样,他“感情上得到了满足”,仅此而已。事实上,他太坦诚、太大方,脾气太像其父亲,不适合做猎人,也不会讨价还价。
上尉身上有某种东西,让我一看到他就对他充满好感。他中等个头,身材匀称而壮实,穿了多年的长军大衣显然非本地人剪裁,让他看上去很壮实。他的表情诚恳而不拒人于千里,让人一见倾心。由于日晒,他的脸呈棕色,看上去有点像法国人。他有一双迷人的黑眼睛,高高的额头,戴上帽子时,看上去年富力强,不过一旦把帽子脱了,秃顶立刻使得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几岁。
那时,我对西部的一切都很好奇,因此问了上尉无数问题,了解到了很多动人的细节。上尉在回答时,既谦虚,又坦率,语气温柔,彬彬有礼,与他谈论的狂野且常常令人震惊的话题形成奇怪的对比。你很难想象眼前这个腼腆、沉默的人竟然是故事中那些激动人心的场景中的实际英雄。
三四个月之内,我在华盛顿城又见过上尉几次,他当时正在国防部办事。他和自己的兄弟住在一起,后者是名少校,相当富有。我见到上尉时,他正在伏案疾书。书桌位于房间的正中央,上面铺满了地图和文件。房间装饰很奇怪,有印第安人的武器、战利品和军服、各种兽皮,四壁还挂着印第安人的猎物和举行仪式的图片,另外还有刻画战争和狩猎场景的照片。一句话,上尉想写点东西,在官老爷们决定他未来去向之前,打发无聊的时光。他想把自己写的游记重新整理一下,进行扩充,并为自己曾经探索过的地区制作地图。看见他在这间奇怪的房间里伏案疾书,看着他那有几分异国情调的秃头,我想起了在西班牙语古书中看到的那些古代作者的画像。
他笔耕不停,写下了大量的手稿。他将这些手稿交给我处理,让我进行加工以便于出版,将它公之于众。我发现书稿中颇富逸闻趣事,刻画了他在落基山脉的生活,描写了那里奇特的城堡和种族,既有白种人,又有红种人,都是曾经和上尉一起生活过的人。另外,文如其人,书稿也反映出了上尉的性格,反映出了他的温文尔雅,他的善良大度,以及他对壮丽和优美事物的情有独钟。
本书主要是依据上尉的书稿编辑而成。当然,其中也穿插着通过其他途径搜集得来的事实和细节,尤其是一些与上尉同时代者的谈话和日记,他们都曾经出现于上尉所描绘的那些场景之中。由于我本人也曾离开过文明社会,到过印第安人地区,所以我也根据自己的观察,对书稿定下基调,稍事润饰。不过,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的那样,本书是依据上尉的叙述而成,很多栩栩如生的段落几乎都是上尉的原话,只是稍加修改。
最后我想以上尉写给其好客的兄弟的献词为本序作结。正是在自己兄弟的家中,上尉才得以完成文学创作,因此这份献词不同于一般的恭维话,而是一颗真心,表现出一片真情。
献给美国詹姆斯·哈维·胡克少校
他对士兵荣誉的关注,对士兵利益的担忧,对士兵生活所需的了解,使得他成为名副其实的士兵之友。他总是温文尔雅,乐观向上,殷勤好客而不求回报,乐善好施而不知疲倦——这一切使得他拥有更崇高的名号:人类之友。
华盛顿·欧文
第一章
落基山脉中的故事
在最近的一部作品中,我们讲述了有关约翰·雅各·阿斯托先生在哥伦比亚河或俄勒冈河河口建立美国皮毛业商业中心的宏伟计划;也讲述了1814年,阿斯托里亚地区因为落入英国人手中而导致计划失败一事;此外,我们还介绍了哥伦比亚河流域的贸易控制权如何落入了西北公司手中的情况。恢复和平之后,英国政府正式放弃了这一要塞,但仍然被西北公司占领着。阿斯特先生为了重新获得对阿斯托里亚地区的控制权,申请得到一面美国国旗和一小支部队的保护。然而不幸的是,懒散的美国政府忽视了他的请求。如果当初申请得到重视的话,两国在解决争端时,就有了主权这个公正而正确的立足点,但是由于美国政府这种慵懒的态度,这一地区的主权事实上完全落入英国的手中,给英美两国政府带来了很多麻烦和困难。下面我们将讲述后续事件的一些背景,以帮助读者了解我们将要讲述的那个时段,为我们的叙述做个铺垫。
因为美国政府的冷漠,阿斯托先生放弃了有关收复阿斯托里亚的所有想法,决定不再向落基山脉以外地区开拓;这样一来,西北公司就自诩为这片土地的主人了。可是,他们的安宁日子也没有过多久。他们和老对手哈得逊湾公司之间的竞争又开始了,为此他们付出了惊人的代价,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结果,西北公司丢失了大多数贸易伙伴,幸存的伙伴于1821年改换门庭,加入了对手的阵营。从那时起,哈得逊湾公司开始垄断与印第安人的贸易,从北到南,从太平洋海岸到落基山脉,这一大片地区。他们将商业中心由阿斯托里亚迁到了位于哥伦比亚河左岸的温哥华堡,离河口大约60英里。他们建立了内陆贸易栈,派猎手们外出。
落基山脉形成了他们和美国之间的巨大屏障,狭窄的隘道、崎岖的山谷以及河流冲刷形成的广阔西部平原,对美国的猎手来说,全都很陌生。密苏里公司的亨利先生是第一个踏足哥伦比亚河源头的美国人,他在1808年所经历的艰险以及维尔逊·P亨特、纳姆塞·克鲁克斯、罗伯特·斯图亚图等一些勇敢的阿斯托里亚人翻越落基山脉的不幸遭遇,曾在一段时期阻止了人们进一步的探险行动。能够探寻密苏里河、黄石河以及位于落基山脉以东河水的源头,这已经让美国的商人们感到心满意足,他们不再想涉足冰雪覆盖的群山。
在重新踏足落基山脉以西地区进行探险的人当中,有一个出身于密苏里州的阿什利将军,曾因勇气和战功而享誉西部。他与前面所提及的亨利先生一起,于1822年在黄石河沿岸建立了一个贸易栈。第二年,他们派遣了一队意志坚定的猎手翻越山岭,到达绿河或科罗拉多河沿岸,而在印第安人中,这条河往往被称为希德基迪河。有了一就有二,后继者接连不断,终于在1825年,在落基山脉以西地区建立了立脚点和完备的捕猎体系。
这些早期的皮毛商们在探险活动中,历经艰险,排除万难,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和坚韧的个性,我们很难用语言描述。这些人必须翻越令人望而生畏的深山,穿越人迹罕至的贫瘠荒野,甚至偶尔还会遇到食人生番。他们对视线以外的区域一无所知,必须一边走,一边搜集信息。他们看到火山喷发形成的平原绵延数里,看见群山高耸入云,山上常年冰雪覆盖,在阳光下熠熠放光,但是他们对关隘却一无所知,也不知道如何通过。他们坐在简陋的独木舟上,压根就不知道会漂向哪里,也不知道途中会碰上礁石、急流还是浅滩。与此同时,他们必须时刻警惕山里的印第安部落,这些土著欧文的原文使用savages(野人)一词,反映他那个时代对印第安人的偏见和歧视,不符合当今时代的观点,因此改译为土著。——译者注会在他们途经之地设下埋伏,或者夜袭他们的营地。所以,第一批进入这些地区的勇士,据说有五分之三死在了土著手中。
在这个蛮荒如战场一般的大学校中,涌现出一批领袖人物,他们起初受雇于阿什利,后来则成为阿什利的伙伴。其中,我们将提到史密斯、菲茨帕德里克、布里杰、罗伯特·坎贝尔以及萨布利特,他们的探险经历既充满野趣,又不乏浪漫情调。从阿什利将军开始,协会领导人几经更迭。阿什利将军得到了大量财富之后,卖掉了股份就退休了,继任的是威廉·萨布利特上尉,他的名字在边境故事中经常出现,是一个值得一提的人物。此人生于肯塔基的狩猎世家,其外公惠特利上校就曾和布恩一道,是西部的开拓者之一。他是与印第安人战争中的名将,曾杀死印第安武士“血地”。我们将会经常提到这位萨布利特,提到他在狩猎方面的成就。1830年,协会更名为落基山脉皮草公司,其中萨布利特和罗伯特·坎贝尔是核心人物。
公司的成功吸引了美国皮草公司的注意以及竞争效仿。协会创办人阿斯特先生已经退休,纳姆塞·克鲁克斯先生接管了公司的事务,此人在蛇河地区名声赫赫,如今依然担任主席职务。两个公司之间很快展开竞争,竞争主要围绕与山地部落的贸易、寻找哥伦比亚河的源头以及太平洋的其他干流。除了两大公司之间常规竞争外,还时常发生一些零星事件,这些事件和一些较小的公司或冒险者或猎人有关,他们或是为自己打猎,或是临时受雇于某家大公司。
结果,从俄罗斯人掌控的北部到加利福尼亚的西班牙人住地,落基山脉及其以西的地区每个地方都有猎手们和印第安贸易商的足迹。所以,在他们频繁的迁徙过程中,没有哪座山或是哪条路他们不知道,也没有哪条无名小溪他们不曾涉足。
美国的皮毛公司在落基山脉以西并没有建立贸易栈,因此,一切事务都是由定居伙伴管理,也就是这片荒野地区的定居者管理。这些定居伙伴并非偏居一地,而是和那些自己想控制其贸易的印第安部落或者自己雇用来进行贸易或捕猎的大队人马四处漂泊。同时,他们还派出小队人马,或是向他们自己称的“旅团”,深入到这个地区的每个角落去从事捕猎活动。六七月份是打猎淡季,他们就在某个指定的地方召开会议,定居伙伴解决过去一年发生的事情,制订来年的计划。
各个旅团的猎手带来一年的战利品,从四面八方的猎场赶到这里;已经习惯了和公司进行交易的印第安人也来到这里;自由猎手们也来出售他们收集到的皮毛,或者寻找下一个狩猎季节的雇主。
由某些经验老到的伙伴或官员负责,公司每年会从大西洋沿岸的贸易栈送来补给。集会上,定居伙伴依靠这些补给来使得下一年度的机器活动起来。
相互竞争的公司密切注意着对方,都想发现对手的计划和举动,所以彼此一年一度的集会都相隔不远。激烈的竞争也存在于他们各自的补给队之间。为了最先到达集会地点,大西洋沿岸的草刚刚发芽时,他们就出发了,想尽办法翻越山脉。他们带来诱人的咖啡、烟草、火药、深红色的布料、毯子、鲜亮的头巾以及发光的小饰品。最先到达的公司最有可能交换到印第安人和自由猎手们所有的毛皮,并且雇用他们在下一个狩猎季度为自己服务。此外,最先到达的公司还能够尽早地装备、派遣自己的猎手,比竞争对手抢先一步,到达猎场。
在这种狩猎竞争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新型策略。之所以要不断研究对方,既是为了先发制人、智取对手,也是为了取代对方给印第安部落留下好感,彼此熟悉,或是挫败对手的计划,将对手引向歧途。简言之,研究对手的目的就是为了损人利己。
这种流动贸易影响了山区部落的生活习惯。他们发现捕猎河狸成为最有利可图的一行,和白人的交易使他们看到了以前从不知晓的财富来源。枪支的引入使他们成为更加成功的狩猎者,但与此同时,他们也成了更加可怕的敌人。其中一些生性残忍、不可救药的好战分子发现抢劫皮毛商是一笔有利可图的大买卖,因此在崎岖的山间隘道埋伏、袭击猎手队伍成为他们的乐事,就像在沙漠中偷袭大篷车队的阿拉伯人一样。曾经让早期的探险者闻风丧胆的乌鸦部落和黑脚部落仍然恶习不改,继续袭击过往商队,不过组织性更强了。他们了解猎手们的路线和经常打猎的地方,知道在哪里埋伏,晓得打猎季节在哪儿能找到他们,冬季在哪儿围攻他们的营地。因此,猎手们的生活一直处于警戒的状态,就是在睡觉的时候也得握着武器。
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猎手和商人群出现了。以前西北公司做皮毛生意,主要集中在湖与河,队伍靠平底船和独木舟代步。船夫占了商队的大部分,甚至连那些“北方佬”,那些旱鸭子,也常常乘船往来于各地。
如今一个崭新的人群已经出现,叫作“山地人”,也就是那些翻山越岭、在茫茫荒野中从事其危险职业的商人和猎手。他们骑马四处漂泊。和早期的商人和猎手相比,和那些过于自负的“北方佬”相比,马背生活,所穿越地区的风貌,辽阔的平原和巍峨的群山,纯净而令人振奋的空气,这一切使得这些“山地人”在肉体和精神上都似乎更具有活力,更灵活多变。一个骑马的人当然和一个坐在独木舟里的人不同。他们吃苦耐劳,能屈能伸,精力充沛,他们的思维和言谈举止灵活多变,他们不惧艰难险阻,充分享受现在,不担忧未来。
甚至连山区的猎手和密苏里河流域的猎手之间也有区别。密苏里河流域的猎手大都是法国人后裔,生活在舒适的小木屋里,不会经受风吹日晒。此外,他们经常接到住地的供给,生活相对安逸,对上游的蛮荒环境大多不熟悉。结果他们这些人和“山地人”相比,就不够坚毅,不够独立,也不够勇敢。如果“山地人”在途中和这些猎手碰巧相遇,他就如同普通家禽公鸡中的一只斗鸡。习惯了生活在帐篷或是露天营地的“山地人”鄙视这种安逸舒适的生活,对小木屋里的环境感到局促不安。如果食物不够,“山地人”会带上枪,去森林里或是草原上打猎,生火饱餐一顿。有了马和枪,“山地人”就可以独自生活,无拘无束。下游要塞的长官也不允许“山地人”和普通人——也就是公司雇用的那些猎手——搅和在一起,而是认为他比那些人强悍。
博纳维尔上尉说过,和西部的自由猎手们相比,世界上恐怕再没有什么人能像他们那样始终生活在紧张、危险和兴奋之中,还能热爱这样的职业。任何困苦、艰险和贫穷都不能动摇猎手们追求事业的决心。有时他们对事业的热情近乎疯狂。哪怕最警惕、最残忍的野蛮土著人挡路,哪怕悬崖峭壁、寒流阻碍行进,只要他们一看见河狸的踪迹,他们就会忘记所有的威胁,不畏任何艰难。有时候你会看见他们背着网袋,在漂浮着冰块的急流中奋力前行;有时候,你会看到他们背着网袋,攀缘令人望而生畏的峭壁。这样的路马不能走,也没有白人走过,但是为了寻找同伴不曾知晓的泉水、湖泊和最爱的猎物,他们可以。这就是山地人,西部吃苦耐劳的猎手们。就像我们简单勾勒的那样,这就是那些丛林好汉的生活。这些人成分复杂,光怪陆离,如今正生机勃勃地生活在落基山脉地区。
在给读者介绍了广大内陆地区皮毛交易的一些真实情形以后,读者们应该对山里的骑士精神有所了解,我们将不再延误对博纳维尔上尉一行人探险情况的描述,而是立即转向西部危险丛生的平原。
第二章
探险启动
1832年5月1日,博纳维尔上尉离开了密苏里河附近的奥塞治贸易栈。他带了110人上路,其中大部分人在印第安部落地区待过,有一些还是经验丰富的猎手。在奥塞治贸易栈以及西部荒野边境的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人,他们随时准备参加探险活动。
在广大内陆地区,皮毛买卖最常用的交通工具就是骡子和驮马,但是博纳维尔上尉用四轮货车取而代之。虽然他们将经过无路的荒野,但是大部分路途是在没有树木覆盖的广阔平原上,因而货车可以向任意方向奔驰。主要的困难在于草原上由河水和消融的积雪冲刷形成的大裂谷。通常到了这种地方就得在河岸挖出一条路,然后建桥以方便货车通行。
博纳维尔上尉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运输行李,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必每天早晨将货物装上马车,晚上再卸货。这样需要的马匹数量就少了,马儿走失或是受印第安人惊吓而逃跑的几率也就小了。而且,相对来说,保护四轮货车更加容易,在广阔的草原遭到袭击时,车辆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屏障。20辆装载着货物、火药和供给的四轮货车排成两队,由1头牛或是4匹骡子、4匹马拉着前进。博纳维尔上尉挑选了JR沃尔克和MS塞雷先生作为副头领或中尉。沃尔克先生生于田纳西州,高约6英尺,面色黝黑,身体强健,胆大而举止温柔。他在密苏里的边境的确生活过多年,是最早去圣达菲捕猎河狸的探险者之一,并且还曾被西班牙人掳去过。被释放以后,他加入了西班牙人和苏族印第安人对波尼族的战争,之后又回到密苏里,先后担任过郡治安官、商人和猎手,直到获得博纳维尔上尉的任命。
另一位首领塞雷同样也去过圣达菲探险,历经艰辛。他中等个头,皮肤浅白,虽然只有25岁,但是被视作经验老到的印第安商人。博纳维尔上尉的伟大目标就是在夏季的炎热和苍蝇会使草原上的路途变得令人沮丧之前,在每年一度的皮毛买卖集会结束、人们赶去猎场之前,赶到落基山。
前面提及了两个冤家对头:美国皮草公司和落基山脉皮草公司,它们今年的几个集会地点相隔不远,位于皮埃尔洞——群山之中的一道深谷。那就是博纳维尔上尉要去的地方。
尊敬的博纳维尔上尉带领着一队强健的猎手和林中好汉,从广袤的草原向着无边的西部进发,此时他激动雀跃的心情简直难以言表。这个城市里温驯的市民,这个被文明娇惯了的孩子,骑在马背上,置身辽阔的荒野,心潮澎湃。对于一个想象力受到在边境定居的念头刺激、对莽莽荒野充满浪漫情调的人来说,他会多么激动啊!
坚毅的同伴们也受到了感染。他们中有很多人已经感受过野蛮生活的自由自在,如今都期待着重温过去历险的情形。他们的打扮和装备介于半文明与半野蛮之间。从他们的穿着、配备来看,他们很多人与其说像白种人,不如说更像印第安人,就连马也装扮得野性十足。探险家们的出发总是这样欢快。他们像野蛮人那样,呐喊呼号,开怀大笑,声音响彻云霄。在经过边境上零散的村落和零星的小屋子时,他们会模仿印第安人的吼叫,惊吓当地居民,或者配合他们野蛮的外表,表演各种马上功夫,以博得居民一笑。这些居民大都也参加过类似的探险活动,他们像对兄弟那样欢迎这群人,以猎手们特有的热情招待他们,临别祝他们一路顺风。
这里我们需要提一下的是两种不同的猎手——美国猎手和法国猎手在个性和品质上的区别。后者是指加拿大或者路易斯安那州的法裔克里奥尔人,而前者是指美国西部肯塔基、田纳西等州的猎手。法裔猎手通常是那些温和、任性的人,必须讨印第安老婆,拥有自己的小窝以及设施。他们快乐无忧,从不留心路标,凡事依赖头领和伙伴,一旦独自生活,就很容易感到困惑。
美国猎手则自力更生,在野外生存的本领无人能及。即使把他一个人丢在草原或是深山,他也绝不会茫然失措。他们不放过每一处路标,因此无论是在单调的草原上还是在迷宫似的山里,都能够找到归路。他们不惧艰难险阻,在困难面前从不低头。从装备上来看,克里奥尔和加拿大猎手往往喜欢较轻的猎枪,而美国人则总是步枪不离身,鄙视他称之为“猎枪”的玩意儿。这些评价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商人提供的。他说:“我认为在智勇和谋略方面,一个美国猎手抵得上三个加拿大人。事实上,作为在荒野中讨生活的人,无人可以和他们相比。”
除了刚刚提及的两种猎手,博纳维尔上尉还招募了一些特拉华州的印第安人,并对他们的打猎技术寄予了厚望。
5月6日,他们离开了最后一个边境驻地,和安逸、文明的生活依依惜别。刚出发时高涨的士气随着遇到的困难争夺而逐渐低落。他们发现每年的这个季节,冰冷的雨水都会浸透这里的草原,货车深深地陷进泥沼,马蹄通常也都陷到球节处。12日傍晚时候,他们到达了堪萨斯河,人疲马乏。堪萨斯河大约只有300码宽,从南面流入密苏里河。夏末和秋季,几乎随处都可以涉水过河,但是要运送货车和财物,仍然需要建造一个筏子。第二天,他们将一切准备就绪,到了傍晚时分,整个队伍就到达了堪萨斯部落的都督府。这里由著名的探险家克拉克的同名弟弟克拉克将军负责,他的哥哥曾和刘易斯一起首次踏入哥伦比亚河流域。克拉克将军如同这里的酋长,身边的奴仆和翻译成群,所有随从人员都有温暖舒适的住房和优良的农场。在这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是一个铁匠,铁匠在边境地区是个不可或缺的人物。堪萨斯人和奥塞治人在长相、衣着和语言方面都很相似,他们在堪萨斯河流域种植玉米、猎捕野牛。上尉一行人到达时,他们正和内布拉斯加河或者普拉特河流域的波尼族交战。
一队货车的出现在这群野蛮人中造成了不小的骚动,他们在车队中间穿梭,仔细地检查每件物品,问了无数问题。人们常常指责他们“冷漠”,此刻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兴奋和好奇让这种指责不攻自破。
这里最吸引上尉的就是堪萨斯部落酋长“白羽毛”(我们很喜欢他那侠义的绰号),他们很快成了朋友。“白羽毛”住在美国政府下令为他建造的大石屋里,但是屋子并不是按要求的那样建造的。它的外表看上去像是宫殿,但是里面十分简陋。所以透过这种公寓的外表庄重和内里家具的简陋肮脏,勇士“白羽毛”展现给我们一种奇异的不和谐。
“白羽毛”非常喜欢上尉谦逊礼貌的态度,也喜欢收到的一两件小礼物,于是他陪同上尉一行人走了一整天,在小溪边的营地和上尉度过了一夜。上尉对安营过程的描述大致如下:20辆马车排成四方形,每辆马车之间间隔33英尺,中央建立一个食堂,生起火,几个人围着火做饭、吃喝、聊天、休息。马群在方阵的中央,夜里派一个士兵看守。
描述马时,上尉用了“Side Lined”这个词,意思也就是说,马同一边的前腿和后腿被拴在一起,前后腿之间只留下18英寸的间距。这样被捆起来以后,马一开始并不适应,但是很快就习惯了这样的束缚,可以缓慢地移动。这样做的好处是马不会走失,也不会在夜里被埋伏的印第安人惊跑。当把一匹腿没被拴住的马和一匹腿被拴住了的马身系在一起时,后者就成了前者的枢轴,一旦受惊,前者就会围着后者奔腾跳跃。我们正在描述的营地景象非常吸引人:无数的火堆边围坐着一群人,有的站,有的坐,有的躺,有的忙着做饭,有的在擦拭武器。阵阵笑声说明欢乐的幽默和故事仍在继续。营地中央的主帐篷前坐着两位首领人物:博纳维尔上尉和“白羽毛”。他们以军人特有的方式交流。上尉很高兴能够有机会合乎礼仪地接待荒野上的一个红种武士,款待大自然这个纯朴的孩子。而“白羽毛”则端坐在自己的野牛袍上,棱角分明的面容和红色的皮肤在熊熊火光的映照下闪闪发光,讲述部落以及自己和波尼部落战斗的惊险故事。没有谁比印第安勇士们更愿意讲述冗长的战争故事了。
“白羽毛”的世仇还不仅仅限于红种人,他和捕蜂人也曾发生过很多冲突,尤其是对捕蜂者这类人,他简直恨之入骨。这些捕蜂人在先前的书中从未提及过,而且也是西部边境特有的现象,所以有必要向读者描述一二。
捕蜂人大都是生活在草原边上的一些居民,他们体形瘦长,面容憔悴,住在绿色木材砌成的屋子里。由于生活在新土地上,他们的肤色仿佛发了高烧或是得了疟疾似的。秋收过后,他们三五成群地开始准备捕蜂。他们带上马车、许多空木桶和步枪就出发了,在荒野里四处寻找,丝毫不顾美国政府所颁布的有关不得侵入印第安人领地的法令。
平坦的草原与沿河的森林里生活着无数的野蜂,它们把巢建在树洞里,还把从草原花朵上采来的蜂蜜填进去。按照流行说法,这些蜂也和人一样,是移民到西部的。熟知这里情况的一位印第安商人告诉我们,过去10年间,蜜蜂向西前进了100多英里。据说在密苏里河流域,野生火鸡和野蜂一起到了河的上游,不过人们并没有发现它们。直到最近才在内布拉斯加或普拉特河附近发现野生火鸡,开始捕杀。几乎与此同时,野生火鸡的旅伴野蜂也出现了。
尽管如此,这些捕蜂人将绕过树木丛生的河床以及草原上的小片树林,并且沿途在发现的蜂巢上做记号。这些记号一般都会得到路过的其他捕蜂人的尊重。当他们找到足够装满木桶的蜂巢之后,他们就开始往回走,途中砍下标记过的树,将蜂蜜和蜡装上马车,然后开开心心地回家。
可是印第安人碰巧也和白人一样喜欢野生蜂蜜,而且很多都是近来才出现在这片土地上,所以这种天然奢侈品让他们更加开心。结果,印第安人和捕蜂人之间争斗不断,带着丰富战利品的捕蜂人在归途往往会遭到印第安人的伏击,蜂蜜被抢走,马具也被劈成碎片。他们只得听天由命,夺路回家,庆幸只受到些皮肉之苦。
这些人就是“白羽毛”埋怨最多的掠夺者。他们主要是密苏里西部的居民,是边境上最著名的捕蜂人,最喜欢的捕蜂场地就在堪萨斯部落地区。不过,按照“白羽毛”的说法,他与掠夺者之间基本上是一报还一报:捕蜂人抢走他的甜食,他则让捕蜂人吃苦头。
这位勇敢的酋长由于和白人亲近,所以多少也变得文明起来,懂得讨价还价了。他卖给上尉一些玉米,要上尉支付现金,这让上尉大感迷惑,不知该崇拜其天生勇敢的骑士精神,还是钦佩他后天获得的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