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立足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特点,探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的功能,从经济、制度、社会关系、文化、心理等方面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中东部地区城市的适应、融入状况,以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对策,从而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
流动人口一般是指在一定时期(通常指一年)内不改变自身户籍状况,并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另一行政区域暂住寄居或临时外出的人口。陈岱孙:《中国经济百科全书》(下),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1655页。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封闭阻隔状态逐渐被打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日益频繁。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为摆脱封闭和贫困,走向开放和富裕,逐渐走出农村和牧区,步入城市。
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关键是要抓住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两头对接。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载《光明日报》,2014年9月30日。党和国家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非常重视,将其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关注。2016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对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的批示中指出,城市民族工作要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载《人民日报》,2016年1月6日。
对流动人口融入进行研究,实际上涉及 “融入”这个核心概念的内涵。研究者所处时代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对“融入”概念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西方学界对“融入”或“融合”的研究,主要针对的是外国移民群体和弱势群体,表现为对族群关系问题的研究。而将社会融合作为一个社会政策是基于欧洲学者对社会排斥的研究。法国学者维莱?勒内于1974年首先明确提出了“社会排斥”这一概念,目的在于阐述被排斥在就业岗位正式来源和收入保障制度之外的特定社会边缘群体的状态。李景治、熊光清:《中国城市中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排斥问题》,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社会政策是反社会排斥、实现公民权利、促进社会融合的有力手段。在欧洲发源并兴起的社会排斥理论研究,极大地推动了社会政策的研究和发展。
随着对社会排斥研究的深入和反社会排斥计划及行动的实践,西方学者和政府都热衷于使用“社会融合”这个概念。因为反社会排斥就是要确保任何人都能居住在一个组织良好的现代社会中,也就是要建立一个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强大且有凝聚力的社区,这就是社会融合。社会融合逐渐成为西方社会政策研究和社会政策实践的核心概念。嘎日达、黄匡时:《西方社会融合概念探析及其启发》,载《国外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有的西方学者认为,社会融入是指“通过缩小差距,降低最弱势社区与社会之间的不平等,并确保支持能够传递到最需要的群体。社会融入意味着增进被排斥群体、个人的社会参与机会,无论在工作、教育还是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此概念强调缩小移民差距、为移民增权和鼓励移民及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此后,许多国家和地区将社会融入作为人类生活质量的主要指标,较高的社会融入水平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国内学者在研究流动人口融入问题时,有称为融合的,如任远、邬民乐认为社会融合是不同个体、不同群体或不同文化之间相互配合、互相适应的过程任远、邬民乐:《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文献书评》,载《人口研究》,2006年第3期。;马西恒、童星强调社会融合是指“新移民”在居住、就业、价值观念等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融入城市社会、向城市居民转变的过程马西恒、童星:《敦睦他者:城市新移民的社会融合之路——对上海市Y社区的个案考察》,载《学海》,2008年第2期。,着重强调新移民对城市社会的适应以及市民化过程。现在更多的研究者常常使用“社会融入”这个概念,强调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并能够获取当地社会资源,享受到城市基本公共均等化服务。如张广济认为:“社会融入是指特殊情境下的社会群体,融入主流社会关系网当中,能够获取正常的经济、政治、公共服务等资源的动态过程或状态。”张广济:《生活方式与社会融入关系的社会学解读》,载《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有的研究者认为,社会融入是特定社会中的个人与群体,通过结构调整与主体自我适应,能够享有就业、社会服务、城市文化生活、政治选举等方面的广泛的社会权利与平等参与的机会,逐步融入主流社会。刘建娥:《中国乡—城移民的城市社会融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5页。在学界,有用“融合”的,有用“融入”的,对于二者是否等同,能否混用,有无区别,严谨的科学研究必须有明确的界定。有的学者认为,“融合”与“融入”是有区别的,“融合”是双向的,表示流入地文化和流出地文化融汇到一起,互相渗透,形成一种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新意的文化体系;相反,“融入”是单向的,指流动人口在经济、行为、文化和观念上都融入到流入地的主流社会体系中。“融合”是不同文化之间接触的最终目标,而“融入”则是“融合”的第一步。根据中国流动人口的特点,“融入”比“融合”更好地体现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入的过程及其对流入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影响。杨菊华:《从隔离、选择融入到融合: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的理论思考》,载《人口研究》,2009年第1期。用“融合”概念的学者,更多借用的是西方概念,而西方学者用此概念既强调种族间的关系,更强调外来移民文化接受移入国家的民族文化,如美国20世纪推行的“熔炉”政策。说起“融合”,往往使人想起“同化”政策,很容易产生歧义。“同化”是被动的,而“融入”的主动性更多一些。因此,笔者倾向于使用“融入”这个概念,以慎用“融合”为宜,尤其是在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问题时。
著 者
2016年1月
李吉和,1963年生,汉族,河南省南阳市人。中南民族大学教授、社会科学处处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在《民族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40余篇,出版《中、东部地区城市民族关系研究》等专著5部,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6项,数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
马冬梅,1972年生,回族,宁夏人。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民族理论与城市民族问题研究。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5项,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常岚,1985年生,甘肃酒泉人。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民族学、人口学研究。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项目、省部级项目多项,发表学术论文数篇。
哈尼克孜·吐拉克,1984年生,维吾尔族,新疆喀什人。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民族社会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数篇。
卢时秀,1984年生,湖北黄冈人。现为湖北工程大学讲师,在读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社会工作。主持有关课题数项,发表学术文章10余篇。
第一部分 基 本 状 况
第一章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概况
第一章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概况/3
第二章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15
第二部分 融 入 状 况
第三章 城市穆斯林流动人口制度融入状况/25
第四章 城市穆斯林流动人口社会关系融入状况/34
第五章 偏见、认同与心理融入:武汉市穆斯林流动人口调查/43
第六章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状况/54
第七章 武汉市穆斯林流动人口经济融入状况/64
第八章 广西桂林市回族穆斯林流动人口社会网络建构/74
第九章 武汉市穆斯林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与社会支持/83
第十章 武汉清真拉面从业人员社会认同研究/92
第十一章 桂林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闲暇生活/101
第十二章 武汉市维吾尔族农民工融入情况/110
第三部分 融入困境与出路
第十三章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面临的服务管理困境/127
第十四章 完善服务管理机制促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142
第十五章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困境与对策/156
第十六章 城市穆斯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化与人性化/166
第十七章 专业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领域与路径/174
参考文献/183
后记/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