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税务机关和企业都非常关注税务稽查,做好税务稽查工作是征纳双方共同的目标。本书站在企业财会人员的角度研究税务稽查的应对策略,突出策略的实用性。
本书以税务稽查为主线展开研究,分为四篇,共九章。*篇通过对税收知识和税务稽查知识的梳理与解读,为纳税人应对税务稽查提供必要的知识储备,以提高纳税人应对税务稽查的工作效率。第二篇通过对典型税务稽查案例进行抽丝剥茧式的深度解析,使纳税人了解税务稽查的要点,帮助其尽可能避免财务工作中的误区和漏洞,以有效规避税务稽查风险。在对税务稽查工作的程序、方法等全面解读以及对典型税务稽查案例解析的基础上,第三篇旨在帮助纳税人准确把握应对税务稽查工作的关键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税务稽查的有效策略。第四篇针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阐述如何做好税务稽查账务调整工作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纳税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纳税工作水平,实现税务稽查的*终目的。
本书围绕税务稽查应对策略进行写作,具有以下特点。
(1) 实用性强。在对税收知识和税务稽查知识的解读中,设有“风险提示”和“重点关注”等板块,使阅读者准确掌握涉税事项的风险点及应重点关注的内容。在案例解析中,通过抽丝剥茧式的解析,使阅读者了解各种税务稽查方法,掌握相关税法〖1〗“营改增”后税务稽查发展方向及应对研究[1]规定,并从中有所借鉴与思考。
(2) 时效性强。本书根据我国*新税收法规进行研究,与当前*新税制同步,关注“营改增”方面的税务稽查以及国地税联合稽查对税务稽查工作的影响。
(3) 可读性强。本书写作上力求重点突出,每一篇都通过简洁、凝练的开篇语道出本篇要点。*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第二篇“前车之覆,后车当戒”;第三篇“高屋建瓴,有的放矢”;第四篇“查缺补漏,精益求精”。
在本书的写作中,本人将自己多年来从事财税教学、培训工作,以及作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实际工作经验融入其中,列举了大量的案例,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特色。本人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田淑华教授的悉心指导、李彤彧副教授和王建聪博士的无私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书由浅入深地展开研究,几乎涵盖了与税务稽查相关的所有内容,既可以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应对税务稽查的专业用书,也可以帮助企业决策者了解税务稽查的重点,还可以作为税务稽查人员的指导用书。
本书写作过程中,参阅大量国内外学者的论文、专著和教材,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限于作者的水平,书中难免有疏漏和不足,希望读者朋友不吝指正。
作者
2016年10月
*篇知己知彼*章如何才能做到“知己”3
*节了解我国现行税制结构3
一、 税制结构模式4
二、 我国现阶段的税收结构5
三、 我国税收管理和税款使用权限6
四、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8
第二节熟悉企业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涉税事项11
一、 企业购进环节的涉税事项11
二、 企业生产或营运环节的涉税事项15
三、 企业销售环节的涉税事项19
四、 企业经营成果形成的涉税事项30
五、 企业经营成果分配的涉税事项32
第三节明确偷税与漏税、避税筹划与纳税
筹划的界定33
一、 偷税与漏税34
二、 避税筹划与纳税筹划35
第四节熟悉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37
一、 企业纳税风险的类型37〖1〗“营改增”后税务稽查发展方向及应对研究〖1〗目录[1]〖2〗[2]二、 纳税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的危害39
三、 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40
第二章“知彼”应掌握的税务稽查知识43
*节税务稽查概述43
一、 税务稽查的基本规定43
二、 税务稽查的管辖45
三、 税务稽查的检查方式及权限47
四、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51
第二节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56
一、 纳税评估的特点57
二、 纳税评估的基本程序58
三、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62
第三节税务稽查的具体工作步骤64
一、 选案64
二、 检查66
三、 审理69
四、 执行70
第四节税务稽查方法72
一、 账务检查方法73
二、 分析方法76
三、 调查方法78
四、 税务稽查的操作技巧80
第二篇案例解析第三章流转税稽查案例解析87
*节增值税稽查案例解析87
一、 隐匿收入避免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案例解析88
二、 混合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的案例解析94
三、 多元化经营企业错误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案例解析98
四、 “营改增”企业进销税额倒挂的案例解析105
五、 一般纳税人兼有简易计税方法纳税错误的
案例解析109
六、 视同销售业务未确认销项税额的案例解析114
七、 进项税额计算抵扣错误的案例解析124
八、 代理记账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例解析134
第二节消费税稽查案例解析139
一、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确认错误的案例解析140
二、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务处理错误的案例解析146
三、 珠宝零售企业促销业务税务处理错误的案例解析151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稽查案例解析157
*节企业收入的稽查案例解析157
一、 汽车4S店利用信息化手段隐匿收入的案例解析158
二、 电子商务企业隐匿收入的案例解析166
三、 错误适用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政策的案例解析178
第二节企业扣除项目的稽查案例解析187
一、 “白条”入账的稽查案例188
二、 因成本不实被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案例解析194
三、 虚列固定资产并错误适用加速折旧的案例解析203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确认的案例解析209
一、 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确认的案例解析209
二、 查账征收应纳税额确认的案例解析214
第五章其他税种及多税种的稽查案例解析221
*节个人所得税的稽查案例解析221
一、 职工旅游费分拆记账,少缴个人所得税的
案例解析221
二、 留存收益转增资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案例解析227
第二节资源税类及财产税类的稽查案例解析231
一、 土地增值税清算与审核的案例解析231
二、 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案例解析239
第三节行为目的税类的稽查案例解析245
一、 印花税纳税错误的案例解析245
二、 企业场内运行车辆少缴车辆购置税的案例解析250
第四节多税种综合稽查案例解析255
一、 案例资料255
二、 税务稽查方法256
三、 相关法律解析259
四、 稽查处理结果268
五、 借鉴与思考268
*章如何才能做到“知己”
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变更与调整。我国先后进行了消费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多种纳税申报表等多项税收制度改革。2016年更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年度,继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后,自2016年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同时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入,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3.0版)于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了解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熟悉企业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涉税事项,明确偷税与漏税、避税筹划与纳税筹划的界定,通晓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应对税务稽查的基础。
*节了解我国现行税制结构
税制结构是指一个税收体系的整体布局和总体结构,税收体系是指不同类税种的集合。国家通过设置各类税种以及确定各税种的地位、作用和税种间的比例关系,实现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
税制结构包括单一税制体系和复合税制体系两种。现代经济社会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即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由多个税种组成,税种形式多样,适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化和政策调节多样化的需要。熟悉和了解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模式,有助于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国家税收政策,明确税务稽查的重点。
〖1〗“营改增”后税务稽查发展方向及应对研究〖1〗*章如何才能做到“知己”[1]〖2〗[2]一、 税制结构模式
税制结构模式是指由主体税类所决定的税制结构类型。主体税类是指在税制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税制功能与属性的税收种类。从现代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税制模式。
(一) 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
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又称为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是指商品劳务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大,起主导作用。
优点: 首先,征税范围广泛,税源充足,税收收入及时可靠,只要发生商品或劳务交易,就会产生税收收入;其次,计算简便,易于征收管理且征管成本较低;*后,对市场干扰较小,商品劳务税采用比例税率,且税率档次较少,符合市场经济的中性要求并能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缺点: 一是商品劳务税只对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形成收入的过程进行调节,其调节功能相对较弱,而且容易产生税负转移,有些税种存在重叠征税等缺陷;二是相对于采用累进税率对纳税人的纯收入征收的所得税而言,商品劳务税在收入上缺乏弹性,在税负上具有累退性,不利于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难以发挥税收公平分配的作用。
(二) 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
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又称为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是指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大,起主导作用。
优点: 首先,有利于公平分配,所得税对社会成员普遍征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扣除成本费用后的纯收入额,并且可以与累进税率配合,更能体现量能负担的纵向公平;其次,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累进征收的所得税制富有弹性,通过相机抉择税收政策的运用,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缺点: 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所得额,计算和审核复杂,对征收管理的水平要求较高,同时也增加了征管成本。
(三) 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
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是指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商品劳务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占有相近比重,在财政收入、资源配置和公平分配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共同起着主导作用。选择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并重的税制结构模式,既能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可靠,又能使税收的刚性和弹性相结合,形成了两个主体税类优势互补的税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 我国现阶段的税收结构
我国现阶段的税收结构如表11所示,我国目前主要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根据表11中的数据显示,从2004年到2014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流转税合计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尽管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占比始终超过60%,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部分仍来自于流转税。与此同时,我国所得税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但占比*高仅为27.48%,因此,我国现阶段税收体系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这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经济政策及税收管理水平基本吻合。
从10多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流转税和所得税占我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在90%左右,是税务稽查的重点税种,尤其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的税务稽查将更加重要。企业所得税由于计算复杂,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税种。表112004—2014年我国流转税和所得税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单位: %
年份流 转 税 类所 得 税 类国内
增值税国内
消费税进口增值税
和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流转税
合计企业所
得税个人所
得税所得税
合计200437.326.2215.3114.824.3277.9916.387.1923.56200537.505.6814.6414.713.7076.2318.577.2825.85200636.735.4214.2614.743.2874.4320.237.0527.28200733.914.8413.4914.433.1469.8019.246.9826.23200833.194.7413.6314.063.2668.8920.616.8627.48200931.058.0012.9915.142.4969.6719.386.6426.02201028.818.2914.3315.242.7769.4517.546.6124.15201127.047.7315.1115.242.8567.9818.696.7525.43201226.257.8314.7115.652.7767.2119.535.7825.32201326.077.4512.6715.592.3864.1520.295.9126.20201425.897.4712.1014.922.3962.7720.686.1926.87资料来源: 根据2005—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整理。我国目前主要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对流转税的检查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之一。〖1〗三、 我国税收管理和税款使用权限
按照税收管理和税款使用权限分类,可将我国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一) 中央税
凡属由中央政府征收、其收入归中央支配的税种为中央税。中央税属于税源集中,涉及面广,需要中央统一管理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如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二) 地方税
凡属由地方政府征收、其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的税种为地方税。地方税属于税源零星分散,需要在统一规定基础上由地方因地制宜管理的税种。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三) 中央地方共享税
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配后归属各自支配使用的税种为共享税。共享税属于税源普遍,收入高,能够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具有调节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功能的税种。如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等。
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方案规定: “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税总发〔2016〕1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环节征收地方税费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暂未实现国税、地税合作办税模式的地区,地税机关应委托国税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地方税费。国税机关应当在代开发票环节征收增值税,并同时按规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除外)以及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有条件的地区,经省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协商,国税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可为地税机关代征资源税、印花税及其他非税收入,代征范围需及时向社会公告。 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征税、联合进行税务稽查,将是未来税收征管工作的发展方向。〖1〗四、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
目前,我国征收的税种有18个,按征税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一) 流转税类
流转税类是指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流转税的经济前提是存在商品交换和劳务提供,其计税依据是商品流转额或劳务流转额。其特点是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受成本费用的影响,具有税源稳定、征收及时便利等特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主要是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从我国税制中取消。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是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中: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是指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无形资产的注释。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1)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2)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3)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1〗(二) 所得税类
所得税类是指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所得额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由于劳动、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及把财产提供给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收入,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其特点是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发挥税收公平税负和调整分配关系的作用。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将是未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1〗(三) 资源税类
资源税类是指以纳税人开发和利用的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目前主要对矿藏资源和土地资源征收资源税。资源税具有征税范围固定和采用差别税额征收的特点,可以调节因自然资源和客观原因所形成的级差收入,避免资源浪费,保护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我国目前主要对土地和矿藏资源征收资源税,从资源税的改革和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需要出发,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将逐步扩大。〖1〗(四) 财产税类
财产税类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控制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