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是根据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要求而编写的。介绍了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涉及的我国目前最新的法律法规、食品标准,以及与我国进出口贸易密切相关的国际法律法规及标准。其中包括法律基础、食品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条例,标准化基本知识、标准的分类、结构、内容和制定,我国现行的食品标准、食品生产的许可、市场准入和认证管理的基本要求,国外标准、法律法规等内容。
《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可作为高职高专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机械与管理、食品生物技术、农畜特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检验、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烹饪、旅游与饭店管理等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用于相关专业的教学参考书或职工培训教材,还可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体验和质量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的要求,适应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趋势,我们根据食品行业各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真实生产任务或/和工作过程为导向,以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基本工作要求为依据,重新构建了职业技术/技能和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培养两个课程系统。在不断地总结近年来课程建设与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发、编写了高等职业教育食品类专业教材系列,以满足各院校食品类专业建设和相关课程改革的需要,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人类为维持生命活动需要从食物中汲取营养,而安全的食品是人类获取食物应用的前提。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全球性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频繁发生,人们对食品安全愈加关注,规格化、标准化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也是国际贸易的要求。我国食品工业标准化程度不高,标准体系与国际有较大差距。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标准,加快相关的法规体系和标准化体系的建立,与国际标准对接,是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适应食品工业的飞速发展和加入WTO以后日益发展的国际贸易的需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食品法律法规及标准化知识是十分必要的。
本书主要介绍国内外食品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化基本知识、企业和产品认证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本书共九章。第一章至第三章分别介绍了食品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法律法规,第四章至第六章主要介绍了食品标准知识、我国的食品标准以及国际食品标准,从第七章到第九章简要介绍了食品质量管理锌系、食品认证管理和食品生产市场的市场准入的相关知识。第一章由夏宇编写,第二辛由韩苏廷编写,第三章、第六章由李哲斌编写,第四章由王尔茂、苏新国编写,第五章由曾维丽编写,第七章由包志华编写,第八章由杨程鹏编写,第九章及附录由吴晓彤编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张邦建老师担任主审。全书由吴晓彤统稿。
本书的编写出版得到了教育部2006~2010年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轻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悉心指导,科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谨此表示感谢。
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参考了许多文献、资料以及网上资料,难以一一鸣谢作者,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食品法律法规及标准内容广泛和发展迅速,加之编者水平和能力有限,书中疏漏和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同行专家和广大读者指正。
第1章 食品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
1.1 法的基本概念
1.1.1 法、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
1.1.2 法律的基本特征
1.2 我国的立法体系
1.2.1 立法的概念
1.2.2 立法主体
1.2.3 立法过程
1.3 我国法律法规的体系和渊源
1.3.1 法律规范
1.3.2 法律体系
1.3.3 法律渊源
1.4 我国食品法律法规
1.4.1 食品法律法规的概念
1.4.2 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
1.4.3 食品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
1.4.4 食品法律法规的实施
1.4.5 食品行政执法与监督
第2章 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1 _1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意义
2.1.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2.1.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2.1.4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2.1.5 进出口食品的监督管理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2.1 《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目的
2.2.2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
2.2.3 产品质量国家宏观管理制度
2.2.4 生产者的法定产品质量义务
2.2.5 销售者的法定产品质量义务
2.2.6 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
2.2.7 产品质量的行政责任
2.2.8 产品质量的刑事责任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3.1 立法的目的
2.3.2 主要内容
2.4 我国与食品相关的法律
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5 我国主要的食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第3章 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法律法规
3.1 WTO/TBT协定和WTO/SPS协议
3.2 欧盟有关食品法律法规
3.3 美国有关食品法律法规
3.4 日本有关食品法律法规
第4章 食品标准知识
4.1 标准化基础知识
4.1.1 标准和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4.1.2 标准和标准化的基本特性
4.1.3 标准化的目的与作用
4.2 标准分类和标准体系
4.2.1 我国标准的分类
4.2.2 标准体系
4.3 标准的制定
4.3.1 制定标准的一般程序
4.3.2 编写标准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4.3.3 采用国际标准
4.3.4 标准的代号和编号
4.4 标准的实施、监督与管理
4.4.1 管理体制
4.4.2 标准的监督管理
4.4.3 标准的宣传与实施
4.4.4 标准的修订
4.5 标准的结构
4.5.1 标准的结构
4.5.2 标准要素的编排
4.5.3 标准的层次划分
4.6 标准的编写
4.6.1 资料性要素的编写
4.6.2 规范性一般要素的编写
4.6.3 规范性技术要素的编写
4.6.4 资料性补充要素和其他要素的编写
第5章 我国的食品标准
5.1 概述
5.1.1 我国食品标准的现状
5.1.2 我国食品标准存在的问题
5.2 食品基础标准
5.2.1 名词术语类、图形符号、代号类标准
5.2.2 食品分类标准
5.2.3 食品包装与标签标准
5.2.4 食品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贮存标准
5.2.5 食品加工操作技术规程标准
5.3 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5.3.1 绿色食品标准
5.3.2 有机食品标准
5.3.3 无公害食品
5.3.4 保健食品标准
5.4 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5.4.1 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定义
5.4.2 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体系
5.4.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5.4.4 食品中农(兽)药、激素(植物生长素)及抗生素最大残留限量卫生标准
5.4.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卫生标准
5.4.6 食品中有害微生物和生物毒素限量卫生标准
5.4.7 食品及食品原料安全卫生标准
5.4.8 辐射食品卫生标准
5.4.9 食品安全生产控制标准
5.5 食品检验方法标准
5.5.1 食品理化检验方法标准
5.5.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5.6 食品添加剂标准
5.7 食品流通标准
5.7.1 食品容器与包装材料卫生标准
5.7.2 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5.7.3 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
5.7.4 运输和贮存标准
第6章 国际食品标准
6.1 国际食品标准
6.1.1 国际食品标准概述
6.1.2 国际标准化组织(1S0)
6.1.3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6.2 主要发达国家有关食品标准
6.2.1 欧盟食品标准
6.2.2 美国食品标准
6.2.3 日本食品标准
6.3 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和方法
6.3.1 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概念
6.3.2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6.3.3 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
6.3.4 国外和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情况
6.3.5 采用国际标准的方法
6.3.6 企业参与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6.4 国际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第7章 食品生产市场的市场准入
7.1 食品卫生许可
7.1.1 概述
7.1.2 QS简介
7.1.3 QS标志
7.1.4 食品分类(28大类)
7.1.5 QS与食品安全问题
7.1.6 Qs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
7.1.7 Qs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1.8 QS编号规则
7.1.9 Qs认证新要求
7.1.1 0QS认证程序
7.2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
7.2.1 概述
7.2.2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的内容
7.2.3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意义
7.2.4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适用范围
7.2.5 食品生产许可证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关系
7.2.6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
7.2.7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第8章 食品认证管理
8.1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8.1.1 无公害农产品概述
8.1.2 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体系
8.1.3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
8.2 绿色食品认证
8.2.1 绿色食品概述
8.2.2 绿色食品的标准体系
8.2.3 绿色食品的认证
8.3 有机食品认证
8.3.1 有机食品概述
8.3.2 有机农业生产的基本原理
8.3.3 有机食品的标准
8.3.4 我国有机食品的认证程序
8.4 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8.4.1 地理标志产品概述
8.4.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
第9章 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9.1 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
9.1.1 概述
9.1.2 实施GMP的意义
9.1.3 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的内容
9.1.4 食品良好操作规范的认证
9.2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
9.2.1 概述
9.2.2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P)的内容
9.2.3 卫生监控与记录
9.3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AHCCP)
9.3.1 HACCP体系简介
9.3.2 HAeCP的基本术语及特点
9.3.3 HACCP的原理
9.3.4 HACCP的支持性程序
9.3.5 HACCP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9.3.6 HACCP的应用现状
9.3.7 HACCP在酸奶生产中的应用
9.3.8 HACCP体系的审核与认证
9.3.9 监督管理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附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附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主要参考文献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社会规范
法律这种社会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的,对于全体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自己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以维护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是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所谓国家制定,是指通过相应的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创制各种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所谓国家认可,是指国家以一定形式承认并且赋予某些已经实际存在的、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某种社会行为规则以法律效力的活动,如道德规范、某些风俗习惯等。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就必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即国家权力的力量,强制全体社会成员遵守。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国家的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这种强制力是具有普遍性的,但也应指出,国家的强制力只是法律区别于其他行为规范的特点之一,不是法律得以实现的唯一方式。
4.法是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律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了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的权利,通常表现为允许人们做和不做某种行为,赋予了人们某种利益和行为自由。法律规定的义务,通常表现为规定人们必须做或不能做某种行为,即规定了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这些都是国家强制力所保障的,而其他社会规范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受国家强制力所保障的。法律通过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任何权利的实施,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也就是说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其他的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基本是义务性的,不以权利与义务的相对应为条件。
5.法律有其确定的体制和表现形式
法律是通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布的非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的范畴。法律是按照法定的职权及方式发布的,有确定的表现形式。不同的法律形式,表明其地位和效力的不同。法律是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立法机构,按照特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并表明为特定的法律文件才能成立的。